对Zimmerman案发表评论
文章来源: todayonly2013-07-15 23:36:10
Zimmerman案的本质是社会治安问题,社会治安仅仅依靠警察、依靠监狱是不够的,或者说,仅仅依靠法制是不够的,还必须佐以人治、依靠宗教和道德的规范。

美国是个法制的国家,但是宗教和道德约束薄弱,崇尚个人主义、个性自由和人权,进一步削弱了法制的权威。在人的缺乏道德约束面前,法制被人的智慧玩弄和戏耍,法制对维系一个公平和正义的社会的功能越来越薄弱。在最近一个时期,西方社会面临越来越严重的经济危机,导致政府功能的萎缩,直接影响到维持社会治安的警察的群体利益,警察已经逐渐变成依靠损害公众利益来增加其功能的重要性,以公共利益的社会治安来要挟政府部门,这一切构成了美国社会最大的危机。

政府没钱支付警察的开支,警察就开始犯罪,那么这个社会就成为没有公共安全的社会,就沦落为丛林规则的社会,在这个社会里,每一个良民都被迫自卫,生命财产的安全投资大大增长,迫使公众或者出纳更多的治安费用,或者社会崩溃进入无政府状态。

从我个人的经历来看,中外的公检法都是没有公义的,美国好不了多少。平时警察的功能就是罚款,一旦惹上任何案子,法制系统是无法依赖以获得正义和公平的。

在这种社会大环境下,民众自卫是迫不得已,而民众自卫本质上是对警察维护治安的补充,表达了民众对警察的不信任,表达了警察功能的缺失。

如果对于警察在当今社会的真实角色的认识,就会发现,警察的根本作用是欺骗老百姓,骗保护费的。警察根本无法制止惯犯的犯罪,警察和罪犯是一伙的、共生的,都是良民的寄生虫。

所以,要么忍受警察和罪犯合伙对良民的敲诈,要么就是良民自己武装起来保卫自己的生命财产。从这个角度来看Zimmerman案,一切都是清清楚楚。

罪犯所以会成为惯犯,就是因为犯罪的未有效的制止。一个流氓之所以会成为罪犯,就是因为社会缺乏治疗机制,没有道德谴责机制,却有对待社会恶习的麻木和冷漠,任其发展,最终导致犯罪。

所以,当社会整体的自我清洁功能丧失以后,这个社会就成为犯罪横行的无法无天的社会,在这个社会里,罪犯越发品尝到犯罪的甜头,而警察明里暗里纵容、旁观和冷笑。

所以,这就是Zimmerman案子的全部背景。Zimmerman携枪巡逻社区,有错吗?没有。跟踪可疑人有错吗?没有。接下来,黑人少年和Zim打在一起,是Zim主动挑衅黑人少年,并且处心积虑地开枪打死他,还是黑人少年主动接近Zim?这个细节的讨论我暂且按下不表,单说Zimmerman携枪巡逻,这如果合法,那么这个枪难道是烧火棍吗,是个摆设吗?这杆枪是平民自卫的权利,是神圣不可侵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