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遇刺说明美国应该管控枪支
文章来源: 雅美之途2024-07-14 23:07:43


刺杀川普的枪手是20岁的Thomas Matthew Crooks, 为英裔或苏格兰裔姓氏,名字是美国普通白人。他来自宾州匹茨堡南郊的Bethel County, 开几十英里去了北边的枪击地点Butler County。

枪手为注册的美国共和党员,但是也为自由派捐款。在这个年龄段是共和党的人很少,注册也不代表什么。

New York Post开始在网络文章中说是a Chinese man, 但是随后更改成a white male, 我不觉得是C/P的。Chinese必须大写表示国家或族群,white这里是小写,但是也可以大写,man和male的后者强调性别。英语表述丰富,目的性怎么解释?这个问题需要阴谋论专家给出答案。

这个错误应该允许发生,特别是在信息有限的情况下,改了就好,没有必要像自由派那样说的去找律师起诉NYP。

这是他们改正的过程:“转发:I just finished my phone call with Joe Marino who is the journalist for NY Post. I asked him, "Where's your source that identified the assassin as a Chinese man?" Joe Marino told me that it was a White Male and there was a misprint. I told Joe Marino, "Please make the correction to the news reporting! The whole Chinese community is scared!" He said, "I'm doing it now."

ChatGPT翻译官:“转发:我刚刚结束了与《纽约邮报》记者乔·马里诺的电话。我问他:“你说刺客是中国人的消息来源在哪里?”,乔·马里诺告诉我,刺客其实是白人男性,这是个印刷错误。我告诉乔·马里诺:“请更正新闻报道!整个华人社区都吓坏了!”,他说:“我现在就改“”。

将枪击事件定为政府阴谋论是中式思维,美国政府连FBI都管不着。FBI和CIA是独立的,它们甚至可以调查美国总统。况且Butler County是宾州西部,共和党的地盘。

从警察狙击手的制服看,他还不是Secret Service agent(特勤局特工),他们是当地的警察。特勤局是professional, 不属拜登指挥,这点我还是相信的,当地警察更不受联邦政府官辖。

如果我们获得的信息准确,枪手瞄准川普,警察狙击手瞄准枪手,这几乎是同时间发生的事。这事很是蹊跷,现在的大胆猜测是警察已经预先锁定了枪手。有人在事先看到了枪手,并且通报给了警察,视频中很多民众都看到枪手在不太高的屋顶上爬动。

令人意外的是,警察狙击手在等枪手射击后才行动,这里关键是美国当地警察在什么情况下才允许开枪?他们的Protocol是什么?当然这也是很多阴谋论的来源。

美联社著名摄影记者Evan Vucci 的这张照片定会载入史册,他本身就是普林策奖获得者。他说自己听到鞭炮声时就知道大事发生了,然后冲到台的下沿拍摄,将川普挥拳、男女特勤人员保护川普的镜头堪入美国国旗的背景中。

Evan Vucci 是位了不起的摄影师,我开始还纳闷他怎么得到的Credits, 因为当时照片是满天飞。他原来放入自己的ins贴号,看来网上贴出的时间就是版权,他也接受了记者的采访。摄影记者是个危险的职业,这一点不假,Evan Vucci 在最近时只离子弹飞过路线三米。

当时我就觉得,宾州农村的枪击照片类比美军在二战的Iwo Jima插星条旗更恰当,自由女神领导人民太法国味,也不符合从极左转向极右的美国纽约客的形象。

骨刺越战逃兵役的富二代这次领导了美国特勤人员,川普不改演员本性,他的挥拳动作让我想到他当时违反新冠隔离规定出来见民众的视频。我在首篇文章中是这样表述的:“这张满脸是血、挥拳和背面是美国国旗的照片肯定会成为美国经典,也会帮助川普再次入主白宫”。

当时川普在特勤人员的帮助下从讲台下爬起来时,视频中有“He was down”的声音,言下之意是已经拿下枪手。幸亏当地警察Sniper(狙击手)的精准操作,美国这种职业精神到处都是,不然枪手还会开枪,现场至少有一位观众死亡。从现有的资料看,在川普前面替他挡子弹的特勤人员中还是位女性,这美国现在是男女难辩。

枪手最多开了5枪,打死一人,伤及包括川普的两人,后面的射击是美国警察或特勤人员开的。我当时在文章中只说了11枪,当然无法辩别枪声来自何方。这个判断是正确的,待他们解决了枪手后,他们才让川普爬了起来。

美国确实应该有限度地禁枪,这次是自由派刺杀川普,保守派拥有更多的枪,拜登老命也不安全。奥巴马发过禁大型杀伤武器的行政令,但是川普又搬回来了。

美国人似乎只有生活在这种环境中,因为推翻宪法修正案第二条,不仅需要总统,还需联邦和州议会的绝大多数通过。这似乎不可能,但是也是事在人为,不然美国怎么有禁酒和开酒令的两次宪法修正案?

美国不应该这样残杀下去,枪支还可以落在精神病人的手中。以前的枪手因为暗恋耶鲁学生和好莱坞影星Jodie Foster, 他为了向Jodie示爱不惜去刺杀里根总统,弄得Jodie Foster在耶鲁读书都需要特别的保安。

同济美国牛人校友在1986年抵美国读博士,但是他不知道Jodie Foster是谁。相当于不知道陈冲或刘晓庆,以此可见当年的留学生是多么地与美国脱节。Jodie Foster是美国奥斯卡奖在1989和1992的双影后,尤其以与Anthony Hopkins合演的The Silence of the Lambs著名,几乎是家喻户晓。我们刚到美国不久就看过,她演了个相当恐怖的角色。

可见维基关于Jodie Foster与里根遇刺的介绍,她根本不认识刺客,还写过文章《为什么是我》。除了这位里根刺客,还有一位男士在耶鲁跟踪过Jodie Foster。

“During her freshman year at Yale in 1980–81, Foster was stalked by John Hinckley Jr., who had developed an obsession with her after watching Taxi Driver multiple times. He moved to New Haven and tried to contact her by letter and telephone. On March 30, 1981, Hinckley attempted to assassinate United States president Ronald Reagan, wounding him and three other people, claiming that his motive was to impress Foster. The incident drew intense media attention, and Foster was accompanied by bodyguards while on campus”。

ChatGPT翻译官:“在1980-81年耶鲁大学大一期间,福斯特被约翰·欣克利跟踪,欣克利因多次观看《出租车司机》后对她产生了痴迷。他搬到纽黑文,并试图通过信件和电话与她联系。1981年3月30日,欣克利企图暗杀美国总统罗纳德·里根,导致里根及其他三人受伤,声称他的动机是为了打动福斯特。这起事件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关注,福斯特在校园内有保镖陪同”。

耶鲁不仅出政治名星,现在当红的Ron DeSantis, JD Vance和Vivek Ramaswamy都是耶鲁本科或法学院毕业生,耶鲁也出大量奥斯卡影星,连带艺术色彩的奥运花样滑冰冠军Nathan Chen和Sarah Hughes也选择读耶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