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我一辈子去忘记
文章来源: 知名度比较高2006-03-01 21:26:20
(郑重声明:本文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尤其是,因为本人大脑反应迟钝,缺乏艺术细胞,所以想不出浪漫诗意的名字。所以就随便给女主人公取了“高高”这个名字。在此声明,“高高”跟本人彻底没有任何关系!)

下面,正文开始。

夜已深,我依然端坐在计算机前,一遍又一遍地读着那封已经读了千百遍的EMAIL: “老8,你好!很高兴得到了你的EMAIL地址,和你联系上。我现在人在美国。我很好,老公很好,孩子们也很好。你好吗? 高高”

读着信,我那颗原本支离破碎,现在刚刚表面结痂,渐渐平复的心,就像突然又被猛地抽了一鞭,收缩着,颤抖起来。满腔的热血,没有喷薄而出,却在鞭痕处慢慢地渗出,一滴一滴,一滴一滴,是鲜红的血珠。

“高高!” 我的心痛苦地呻吟,“为什么当我用了十年的时间才把你强压在心底的时候,又来唤醒我彻骨的痛!”

第一天

想起来,那是N年前的9月14号,是我迈进大学门槛儿的第一天。

天阴得特沉,像是要拍死人的样儿。但是我的心里充满了喜悦。

我们学校历来是以“花园式校园” 闻名遐迩的。班里的女生可以说都是中上之姿,而且不乏一两个能让人眼前为之一亮的美女。一想到将要和这么多如花似玉们共度四年美好的大学生涯,我心里就止不住的狂喜。 其中有一个女生最吸引我的眼球。她看上去很帅的样子:眼睛很大,神采飞扬;身材不错,腰很细,腿很长,而且很结实;说话很爽快,神态很大方;笑起来,一边有酒窝,一边没有---- 我承认我观察得很仔细,因为我突然感觉我的心严重地跳了一下。而且我立刻就无比认同了一句话:爱一个人,是不需要理由的。

我很快就知道了她的名字:高高。 高高不是校花,不是系花,也不是班花。因为我总觉得,当人们用“花” 这个字来形容一个女人时,心里已经充满了“亵玩” 的意味。“花” 是美丽的,但花是用来供人们赏玩的,再好的花终究是要凋谢的。高高不是。高高的美,不仅仅是一种表面的匀称或是符合黄金分割。高高的美,是以强烈的内涵为基础的,能够给人一种心灵上的震动。青春、自信、乐观、积极,外加姣好的容貌和健美的身材,对这种美,仅仅“赏玩” 是不够的。

如果你是个出色的男人,看到高高,你会突然有一种强烈的“恰遇知音”和“棋逢对手”的感觉。她会在和你目光接触的一霎那,撕去你的一切伪装:她可以透过你厚厚的西装垫肩,看到你并不十分宽阔的肩膀;她可以通过你上下翻飞的嘴唇,揭穿你仪器都测不出的说谎。

作为一个男人,如果你不是很出色,你会望而却步。但是,如果你是个真正出色的男人,只要你看到高高,那么,你唯一想做的事,就是去征服她!

20岁,太嫩

有人说,20岁的男人VS30岁的男人的一个很大的不同之处就是:20岁的男人遇到心爱的女人,不敢去追求,因为怕被拒绝。而30岁的男人可以十分熟练地厚颜无耻地追求,或者说是调戏他想追求或调戏的每一个女人。

事实的确是这样。至少,对我是适用的。

进了大学以后,我身边的女朋友就像走马灯一样地换来换去------不是我始乱终弃,不是我玩弄女性,实在是因为高高:自从第一次见到高高的一刹那,我的心就被高高牢牢地抓住。

这些年来,这种感情不但从来没有丝毫的减损,反而是越来越酽,越来越浓。但是当时,我却不肯承认,也不敢承认这种感情。我的内心深处实在太在意这种感情,我恐惧被拒绝的感觉。我宁愿像一头躲在暗处寻食的狼,默默地潜在猎物不能发现的地方,去偷偷地欣赏。于是,我一个一个地寻找替代品来逃避自己的真实感情。但最终只能是,我对高高的爱愈久弥深。我终于意识到:高高,我一定是前世欠了你的感情债!

酒壮怂人胆

那是大三快要结束时的一个闷热的下午,身上粘得直拔丝。

中午出去和哥们儿喝了点儿酒。大家心情都不太好,不由得都喝高了。一直喝到快晚上才回来。走路已经不太稳了,心里还是明白的。

路过教室的时候,正好看见高高一个人在教室里。她在干什么,已经想不起来了。反正是只有她一个人。

酒壮怂人胆。真是太对了! 我借着酒劲儿,施施然地走进了教室,竭力控制着让自己的身体保持平衡。但是,瞎子也能看见我是喝高了。

高高肯定也看见了我的样子。她却没有表现得很吃惊。相反,她很平静地看着我,一副正在等着我的样子。

我俩眼直勾勾地盯着高高的眼睛,盯了有5秒多钟,然后直截了当对她说:“你知道我很爱你吗?” ----我真是不知道我怎么就把“爱” 这个神圣的字眼儿就这么轻易地说了出来。真的是“酒壮怂人胆”吧。反正我是想说就说了。

高高听了,眼波似乎闪动了一下,但还是很平静的样子,先停顿了一下,然后笑了,说:“ 你喝高了吧?”

“酒后吐真言,你知道吗?” 我嘴里喷着酒气,离高高更近了。

高高的眼睛也直视着我,平静地,但是很肯定地回答:“我知道。” 然后是寂静。

我突然一把抓住了高高的手腕,声音已经有些含混:“高高,我……” 高高下意识地挣了一下胳膊,但是随后并没有过分用力抵抗!

我攥得更紧了。高高的手被牢牢地固定在我的手掌里,柔弱无骨。我能清楚地看到,高高的脸涨得通红,眼睛格外明亮。这更诱发得我浑身血脉喷张! 我借势把高高往怀中揽去。高高本能地将我往斜刺里推。

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故事发展到这儿,本来应该是“ 此处删节XXXX字” 的结局。

可能是老天嫉妒我和高高这对完美组合吧。就在“我借势把高高往怀中揽去。高高本能地将我往斜刺里推” 的时候,意外发生了。

我那天喝得太多了,喝得脚下无根。高高轻轻地一带,居然带得我脚步踉跄,一下子就栽倒了。课桌的角儿刚好顶了一下胃,结果本来就超着负荷的胃一下子就不干了……

酒啊,你真他母亲的混蛋!不是你,我可能永远也不会跟高高说到这么近乎儿的地步。可是,关键时刻,让我掉了链子的还是你!

从那以后,我虽然因为应酬还喝酒,但是,我再也没有真正喝高过了。

好了,言归正传。

放下

高高就像一个巨眼识英雄的风尘MM温柔体贴地伺候落魄的穷书生一样帮我收拾、打扫,扶我到水房洗漱。然后,陪我到宿舍里歇着。

我们坐了有半个时辰?我记不清了。反正是六月的天,黑得很晚。高高低着头,眼帘低垂,一言不发。我的酒劲儿已经过了,怂人胆恢复了原状。头脑一片混乱,或者说是一片空白,不知道该说什么。我们就这样静静地坐着,谁都不说话。

最后,高高说:“我得回家了。” 我本能地回:“我送你。” 高高没说话,停顿了一下,站起来往外走,我在她身旁紧紧地跟着。

从学校骑车到她家,大概要45分钟的路。一路上,我们还是谁都没有说话。我亦步亦趋地跟在她旁边。 到了她家的楼下,我们下了车。

她把车支好,还是不说话。就这样,又站了N久。

现在回忆起来,我明白了:原来高高是一直在等,等我开口,等我对她的承诺。我当时肯定是吃了猪油蒙了心大脑炎后遗症缺心眼缺到家了!我心爱的人就在眼前等我,我却不知道把自己一直做梦都想说出来的话明目张胆地说出来。这一错,使得我必需付出一辈子的时间去承担!

突然,半空中滚来阵阵闷雷,平地卷起了旋风。高高一愣,立刻从刚才的沉默中恢复了常态。 “要下雨了,快上我家来先避避雨吧。” 高高急促地说。

我执意不肯。高高瞪了我一眼,急匆匆地跑上楼。一眨眼的功夫,她又下来了。手里托着一个雨披。她把雨披扔在我手里,说了声:“你爱穿不穿吧!” ,转身就走了。

望着高高的背影,我知道,就在刚才的一瞬间,高高已经把什么事都放下了。

可是我却不能放下。可能我这一辈子都放不下了。 我把雨披搂在怀里,任凭狂风暴雨夹杂着冰雹朝我身上尽情地倾泄,木然地站立。我似乎失去了知觉。只有外在的猛烈伤害,才能略微转移一下我的心被撕裂的痛!就这样,直直地,痴痴地,站着,一直到天明,头脑中反复地是一句歌词:“我用一转身离开的你,用我一辈子去忘记。”

有花堪折直需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转眼之间,大学生活结束。22岁的我,自认为正是事业上大展身手,然后抱得美人归的大好年华。甚至,我还觉得,22岁,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也正是如花的年纪。没有一个优秀的女孩子愿意在这个年纪就把自己嫁掉的。我将来一定再有机会的。所以,我不着急,我一定要混出个人样儿来,给高高看看。

“征服” 决不是短期的战斗。

毕业大约半年后的一天,我突然接到了高高的电话,她约我出来“谈谈” 。

放下电话,我心里立马儿有了种不祥的预感。整个夜里辗转反侧。

第二天,如约和高高见了面。令我惊讶的是,高高居然彻底换了形象。以前的高高,从来都是梳短短的男孩头,头发蓬松,充满活力。所以,我对高高的外形,历来都是用“帅” 字来形容。在我眼里,漂亮MM并不难找,而“帅”MM比较罕见。

记得刚上大一时,我们去一个远郊区县植树,要在当地住一个月。高高当时理了一个板儿寸,那模样让人看着,真是怎一个“帅” 字了得!班里的小女生们特意给高高找来板儿绿、懒汉鞋穿上,然后搂着高高做出各种暧昧的姿势留影。谗得我们这些真正的男同胞们!

现在的高高,头发已经养长了。而且,整齐地盘了一个很高的发髻,斜插着一支坠有一颗珍珠的发簪,走起路来,在脑后摇摇揶揶。并不拿腔作势,但举手投足间,恰到好处地演绎了一个词:“高贵” 。

我突然感觉脑袋像是被别人从后面用大锤狠狠地击了一下,心里一片空白。但我知道:我没戏了,高高嫁人了。

再壮怂人胆

我和高高一起走进餐馆,坐下来。 小小的的包间儿,很COZY:灯光幽幽的,一切看起来都很朦胧,身处其中,让人的头脑不由得充满了各种幻想。

盖碗儿里是老北京著名的香片,金黄色的茶汁,香气扑鼻,但不刺鼻,很提神。茶水的热汽从盖碗儿里袅袅地升起。透过袅袅的水汽,我凝视着高高的脸:熟悉的轮廓,熟悉的眼眉,熟悉的每一个毛孔;健康的肤色,几乎没有化妆,只涂了些颜色稍微深一些的唇膏,使饱满的唇看上去显得更加性感。

我望着近在咫尺的脸,却又似乎感到很陌生,很遥远。忽然间,我的头脑中竟闪过了一个奇怪的想法:人们都说做女人,出门要像贵妇,在客厅要像主妇,上了床要像荡妇。那么……

高高抬起眼帘,很大方地冲我一笑,问我:“你怎么半天不说话啊?”

我头脑一振,瞬间收回刚才的胡思乱想,平静了一下,然后做出轻松状,说:“你今天打扮得这么晃眼,简直得对你仰视啊。”

高高淡淡一笑----在我的收藏夹里,这不是我所熟悉的高高的那些笑容---轻轻说:“谢谢。” 然后紧跟了一句:“你不是也穿得跟衣冠禽兽似的吗。” 笑容随即变得十分调皮,露出了那个一边有,一边没有的酒涡。

我的心突然像被针扎了一下,猛地收缩。

上菜了,酒也上来了。酒,是65度的二锅头。

我对二锅头一直情有独衷!诚然,中国的好酒很多。比如茅台,就享有“风来隔壁千家醉,雨过开瓶十里香” 的美誉。但茅台太过柔和。这种柔和适合功成名就退隐江湖的大侠回味人生时来品味,不属于朝气蓬勃的年轻人。五粮液,浓香淳厚,但缺乏入口瞬间的刺激。而西凤酒,既然曾和“东湖柳” 、“妇人手” 并列为凤翔三绝,加上略含的水果香,总感觉缺乏阳刚之美。唯有二锅头,不但酒香浓烈,尤其是入口的一瞬间,那种刺激的感觉,实在是一种挑战!就像一首歌里唱的:“一杯二锅头,呛得眼泪流。生旦净末丑,好汉不回头!” 所以,是个汉子的,就应该喝二锅头。

我吩咐服务员撤掉小酒盅,换上喝啤酒的大杯。

然后一言不发,三下五除二,撕开二锅头的封签,“咚咚咚”先给高高倒了满满的一杯。然后,把瓶子往自己跟前一蹲,坐下。

高高看我忙活完,笑着问我:“你是不是想先把我灌趴下呀?”

我很干脆地说:“不敢。我得先把自己灌趴下,要不,有些话不敢说。来,为咱们的重逢,先干一杯!不过,” 我按住高高的杯子,说,“当然,你别勉强,喝不喝,自己随意。” 说完,我用瓶子很干脆地撞击了一下高高的杯子,然后一仰脖儿,“咚”的一大口酒下肚。

“哄”的一下,一股辛辣浓烈的酒气顶上来,只觉得胃里暖洋洋,浑身的血液开始流动,思路一下子被激活。

高高很平静地看着我,然后端起杯子来,很平静地,像端着一杯水,很平静地咽了一大口。 说实在的,我很有些吃惊。我知道,从没喝过酒的人,第一次闻到二锅头的味儿,是很难接受的。酒精考验过,但没喝过二锅头的人,喝第一口也是比较困难的,喝猛了,恐怕就会出洋相。以前同学聚会时,看到过高高喝啤酒,是一口下去脸就红的主儿。

有了一口二锅头垫底,我立刻胆气豪迈起来。我单刀直入,问高高:“快一年没联系了。你今天突然找我肯定是有事儿------什么事儿?” 然后,我俩眼直直地盯着高高,等着她宣判。

高高的脸开始有些发红,迟疑了一下,垂下眼帘,避开我的眼睛,很轻很肯定地说:“我要结婚了。”
尽管已经进行了一夜的思想准备,我依然感到心口像是挨了一记闷锤,整个的心就像一块朽木,被震得丝丝片片,支离破碎。心里想流血,却又流不出来。我感觉头皮发麻,浑身发飘,似乎灵魂已经瓢离了我的躯壳,攥着瓶子的手有些发抖。

我“咕咚” 又灌了一口,尽量稳定自己的情绪,涩声问道:“为什么?干吗这么急?是不是要包不住了?”

高高说:“我不是拿自己开玩笑的人。”

我沉默。 的确,高高做事从来都是小事尽可马虎,大事绝不含糊。她既然不是开玩笑,那,只能说是我彻底失败了!

我抄起瓶子,手颤抖着,往嘴里灌。突然,我大声地问高高:“那么,那天,那天,你是在骗我?!”
高高浑身震动了一下,一把攥住我攥着酒瓶子的手。

她的手一触及我的手腕,我的心立刻就软了。那是当年曾被我攥在手里的手:依然温暖、依然柔软,但很坚定。

因为喝了酒,她的脸红得泛着光晕,眼睛明亮得如朗星。

高高的眼睛直视着我的眼睛,毫无退缩与闪烁:“我原本一直都是在等你!” “我不在乎想把自己给你,你失去了机会;我一直等着你说那句话,你自始至终都没有张口;我幻想着你还给我雨披的时候,会夹个纸条,可是我闻到了满雨披的浓烈的烟味儿!那一瞬间,你知道我什么感觉?心疼!我对我父母都没有过的心疼!我知道,那一夜你不知道抽了多少烟,经过了多少煎熬!你如果真的想说,你为什么不说?!”

我哑口无言!

我痴痴地望着高高:明亮的双眸,眼波里流动着兴奋;晕红的双颊,透着遮不住的春色;嘴里呵出的酒气,更是显得狂野诱人! 我突然一仰脖儿,把剩下的酒一口气全都酎进肚子里。

胃里热哄哄地燃烧起来,全身的血开始沸腾。我紧紧地抓住高高的手,喉咙里哼道:“我现在还有机会!” 高高的手没有挣扎,直视我的眼睛,坚定地回答:“不会的!”

我被激得无名火起,一把把高高拽进怀里,低头朝她脸上狂吻。高高却把头往我脖子上顶,不让我吻她的脸。我双臂紧紧搂着她,她挣脱不掉,就用双肘支撑在我的胸前,不让自己的胸和我零距离接触。

于是,我用一只手搂紧她,腾出另一只手,先把她的一只手拧到背后去,然后如法炮制,再拧另外一只手。然后,用我的一只手,同时攥住高高的两只手,另外一只手,去抬高高的头。

吻别

高高的双手被我紧紧地束在背后,头被我强扳起来。我可以清晰地看到她的每一个毛孔,可以看见她瞳孔里的我!

高高用力的挣扎,却被我紧紧揽在怀里纹丝不动。男人的肌肉啊,不是只是为了参加健美比赛的啊。

突然间,高高彻底放弃了抵抗。她索性高昂起头,和我直面而对。近在咫尺,我感觉得到她吹在我脸上的呼吸。发簪已在挣扎中坠落,秀发瀑布般的披在脑后。她的眼睛赤裸裸地,但十分平静地盯着我,没有愤怒,没有怨恨,没有惊慌,也没有兴奋,没有期待,什么都没有,像一湾平静的湖水,清澈、明亮,没有一丝微澜。长长的睫毛微微地颤抖;双唇紧闭,一言不发;脸上没有笑容,也看不到熟悉的酒窝,但一切都是相当平静的样子。

我不由得从心底生出一股寒意。“机灵” 一下子,酒意消了大半儿,怯意顿生。一霎那,我明白了我和高高之间不可能再有些什么了。如果我现在不做,我将永远失去高高的人;但如果我现在做了,我将永远失去高高的心。

我闭上眼,原本紧抱着高高的手慢慢从高高的腰上滑开。透过如皮肤一样的真丝外衣,我感觉得到那完美的曲线,那富有弹性的肌肉,那火热的体温,那挡不住的青春的气息!我感觉得到,那温暖的双峰离开的瞬间,是来自心底的彻骨的寒意。

两股清冷的泪水止不住从眼角沽沽地溢出,我的心在流血。

高高无语地看着我。良久,端起酒杯,向我做出敬酒的样子,然后平静地一饮而进,然后轻轻地地说:“我都知道。”

我顿时丧失了作为一个男人而必备的“坚强” 的伪装。我毫无掩饰地痛哭!我无法解释我的这种感情。你说我幼稚也好,说我傻也罢,甚至可以说我不像个男人!无论你说什么,我都认了。但是,我无法阻止自己对高高的这种刻骨的爱。

高高没有阻止我,也没有劝慰我,只是平静地看着我。最后,平静地把纸巾盒递给我。

桌上的菜,纹丝未动。酒已尽。是分手的时候了!

我认真地问高高:“以前从没正式吻过你,以后也不可能了。现在能不能让我吻一下?” 高高迟疑了一下,眼里的光芒暗淡了下去,垂下头,轻轻说:“不能。” 我说:“只吻你的脸颊。” 高高还是摇了摇头。 我说:“好吧。女王,让我亲亲你的手吧。” 然后不等高高回答,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起高高的手,轻轻吻了一下。

高高没有再拒绝。我眼睛认真地盯着高高的眼睛,看她的反应。高高羞涩地垂下眼帘。我于是认认真真地、正正经经地,狠狠地吻了下去。

高高的目光低垂,不敢和我对视。 我狠狠地摩挲着高高的手,似乎溺水的人攥着救命的稻草,不忍放下。握着这双手,感觉到我的心和高高的心是相通的,我们共享同一颗心脏,共用同一副血脉。

当我无比眷恋地把这双手放开,我想,如果以后我瞎了,仅凭着这双手,我也一定能准确无误地认出高高。每一个指印,每一条掌纹,都已经深深地烙在了我的心里。

我绅士般的闪闪身,示意高高先行。 高高低下头,从我眼前飘然而过。那诱人犯罪的背影啊:那蜜黄色的颈,那摇曳的耳环,那结实细腻的肌肤! 我从后面一把揽住高高,把我的头埋到她的秀发中,狂吻她的后颈和肩头。沁人心脾的体香,使我全身颤抖。

高高先是一惊,本能地挣扎几下后就闭上了眼睛不再反抗。我感觉得到,她也在微微地颤抖。 天使和魔鬼往往就在一念之间。

突然,高高猛地转过头,急切地低声道:“不行!不行!放开我!我们会毁了自己!” 我猛抬头,望着高高那张红得泛着光晕的脸,明亮的眼睛里分明还含着一抹娇羞。

我心里彻底明白:“守身如玉” ,却是为了那个人! “他妈的!” 我激动地大骂,“他妈的那小子不知道修了几辈子的福儿!”

最后,我恢复了常态,郑重地对高高说:“第一,祝你一辈子幸福快乐!第二,哼,要是那小子敢做出什么对不起你的事,我豁出去给他偿命,也得宰了他!”

高高认真地看着我,说:“谢谢!但是,我最想看到的是你找到属于你的她。”

我能说什么呢?心头一股热血往上撞。我轻轻地迅速地吻了一下高高的脸,暮然转身离开。泪水,再一次模糊了我的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