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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http://immigration.tigtag.com/canada/living/120897.shtml
加拿大社会每年要为所谓的“配偶家暴”事件付出最少74亿元的代价. 每年5万个案件,除一下,平均每个案子都要花纳税人14万8千。
加拿大总人口33,476,688 (联合国的数字), 算3人一家,就是11158896个家庭,74亿元算,就是每个家庭每年分摊66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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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的花销是300元一天。。一个月就一万。 CAS的人是不会放过任何机会的。。一个case就xx万。。 警察也不是免费的。这种case他们没有危险,最来劲了,一来就是三四辆警车。。。真的抓真的匪徒了,都不知道躲哪儿去了。他们也要钱。。是四辆警车的钱。 “蛇工”那更是起劲了,一个case xx万,反正是政府按case给钱, “社区机构”呢? 法院作“精神评估”的。。,那就更能唬能人了,又多少万。。 法院里做免费律师的(政府给钱),也要70/80一个小时吧。 检查官那边一堆人。。。 法院里的一堆人。。。 啥啥“受害人中心”, 。。。。on and on and on。。。名堂多着呢。。
这条食物链上的秃鹰太多了。。
都等着/盼着那个家里出了点啥事呢。。 这些家庭的小事,就意味着他们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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