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365个马拉松?一个罪人的自赎
文章来源: plum592014-04-23 17:50:09

那还是两年前五月上旬的一天下午。几声门铃响后,我打开门。来访者是位40开外身材壮实的美国男子,他自我介绍说他名叫杰夫里·米勒,是威斯康星州一个航拍(空中摄影)公司的推销员。接着他拿出一个装在镜框里的大幅照片对我说"你的院子真漂亮"。我接过来打量一番,果真是幅俯瞰我家房院高清晰影像:前后院一派春天气息,当时草坪刚修剪完毕,院内的每个微小细节都看得历历在目, 摄于417日(本人可拍不来这类照片!)。他说如果当时购买他可以给25%折扣(典型的Sales pitch)。本人二话不说,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真痛快!




米勒给我开好收据,忽然问到:
"你跑马拉松吧? 你穿着马拉松FinisherT"。看见他的好奇,我便告诉他我已经跑了几年马拉松了,年内可能会完成第十个马拉松。没想到我的回答让他来了兴致。他告诉我他也在跑马拉松,而且是每天跑一个26.2英里,从三月份起到目前已经连续跑了五十几个马拉松了。他告诉我目前的世界纪录是一个欧洲人创造的:连续75天,一共跑完75个马拉松。米勒宣称他的个人目标是连续跑一年,也就是完成365个马拉松, 创造吉尼斯世界纪录【注1】。

原来威斯康星有奇人啊!不过仔细一想,谈何容易!美国上中西部这鬼地方夏天有时贼热,华氏九十几度;冬天冰天雪地,零下二三十度,即使他有体力和毅力,焉能保证不半途而废?  那种天气咱老夫不是没尝过。 还是问他几个问题吧(象咱这把年纪的人什么牛B蒙人的豪言壮语没听过啊)。我说"杰夫,到底是什么在push你? 而且你每天有那么多时间吗?"  他立刻显出有些局促,声音低了下来,说道: "我在监狱服了6年刑,三月份刚获得自由"

跑步中的杰夫里·米勒

看到我目光诧异,米勒赶紧解释说他7年前被控犯有"邮政诈骗"罪并被判刑入狱。他说在狱中他闭门思过,想出用锻炼身体来自新的主意。在狱中的最后两年他在跑步机上一共跑了5千英里。出狱后他想用每天跑个马拉松的法子来引起人们关注,最终能获得企业赞助。米勒说他有三个还未成年的孩子,每个周日等送走去上学的孩子们,他会去他家附近的一个公园开始他每天的马拉松里程。他让我看了他每天上传到他个人博客的跑步日志,说他跑得很慢,每天跑步要花去5-6个小时时间。他联系了他们当地的报纸和不少机构寻求赞助,可是苦于没人响应。他问我:"你肯定有很多的朋友吧。能把我介绍给你的朋友们吗? 我想让你们这里的报纸了解我的诉求""我想证明人生什么目标都是能达到的"

我认得一位叫保罗的记者跑友,心想杰夫·米勒的故事还是很有“新闻价值”的。便让他把电话和EMAIL留下。想到本市十几天后要举办马拉松比赛,便建议他来参赛。说实在话,我认为他达到目的的希望渺茫。这不光是因为每人要受到体力的限制,更重要的是一个前罪犯,convict,是真的酷爱跑马拉松,还是借此追逐金钱和虚名?该不该把这类人宣扬成为人们的表率?出于礼貌,道别时还是向他表示了祝福,并希望下次比赛见到他。

老婆大人下班进门后,我把刚才的事汇报一番。唯一令她不满意的话是“这家公司怎能未经同意,擅自飞入私人property。这不是侵犯隐私吗!”咱只好说“咱家又没空军,怎能不让人家飞呢?这违法呀!”. 等她一见到这16x20英寸的照片,乐了。咳,女人跟男人想问题就是不一样嘛。

晚间,我把杰夫里·米勒的故事和联系方式EMAIL给了在报社工作的保罗,建议他去调查采访一下再说。人家报社是专业,不会只听他本人的一面之词吧。然后,这件事就放下了。

我猜想保罗内心也会和我一样的纠结:  这事如何报道是好(How to get the story right?)

又过了大概两星期,一行醒目的大标题“每天一个马拉松”出现在本地报纸体育版。果真是保罗撰写的专题报道还配有杰夫·米勒的照片。文章以“一天一个马拉松,跑一年... 为什么?"开头,同时把米勒跑马拉松动机和过去的犯罪历史作了大概介绍,没有谴责语气也没有赞美的花环。人家保罗不愧是资深的专栏作家,把评判标准留给了读者们。

到了马拉松比赛日,米勒真的来了。可惜那天天公不作美,温度达华氏近90度。他跑得异常艰苦。结果还是名落孙山。在规定的6个半小时内,没有跑下全程。

到了六月下旬,杰夫·米勒终于为自己的马拉松旅途画了句号。整整100天, 100个马拉松。

然而,他既没得到赞助的金钱也没有媒体的美誉;在他家乡许多人们的眼里,他是个失败者,仍是个骗子【注2.

【注1】根据Runner's World 201416日的报道,截止20131130日,保持吉尼斯记录的是一位美国德克萨斯圣安东尼奥的叫Larry Macon的律师,一年365天一共完成239个正式马拉松比赛.  根据吉尼斯大全的要求,比赛必须是正式的,要录像照片等物证还要有两名以上的证人。 这是米勒本人对此理解有误 (笔者注)。

【注2】根据La Crosse Tribune, 6.11.2012; 8.14.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