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安祥可以不可以被同情?
文章来源: 东风飘2011-08-18 02:53:21
英国华人灭门案发生之后,此话题成为文学城英坛的热点话题。

根据媒体逐渐披露的案发经过以及案件产生的来龙去脉,对于此案的犯罪嫌疑人杜安祥的同情与否形成截然相反的的两种观点。一部分网友对于杜安祥铤而走险的背景原因表示有限同情,而以老游为代表的另一部分网友对此种观点坚决反对,笔者也一直在思索:同情,还是不同情,这是个问题!

杜安祥是否值得同情?杜安祥可以不可以被同情?笔者不想妄下结论,只是想起了一些类似案件的往事。

今天40岁以上的人应该还记得1978年发生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一起杀人案件。24岁的女青年蒋爱珍因为被单位人员诬指“乱搞男女关系”受到迫害,在投诉、状告无门的情况下,蒋爱珍用极端的方式进行了反抗。利用民兵射击训练的机会,蒋爱珍持自动步枪在其所在医院击毙三名造谣者,其中一名为副团职现役军官。 蒋爱珍一审被判处死刑,当时被团场定为反革命杀人犯,三名被她枪杀的造谣者被追认为烈士。

这个案件引起了广泛的争议,广大人民群众非常同情蒋爱珍的遭遇和在绝望状况下的极端行为。甚至,连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高级法院、石河子地区公安局、中级法院经办此案的领导和工作人员都认为蒋爱珍杀人是在被诬陷、被迫害的情况下被逼出来的,杀了她并不能平息民愤。最高法院院长、中国首席大法官肖扬针对此案说了这样的话:不应为了追求一个法律价值而不顾其他社会价值。

官方《人民日报》专门写了采访报道《蒋爱珍为什么杀人?》,报道发表后,五个月的时间,《人民日报》就收到了社会各界来信15000余件,这些信的大致内容都是为蒋爱珍求情,恳请法外开恩的。石河子地区法院也收到了大量同样内容的群众来信。这个案件得以重新审理,此后的1985年,新疆高级法院最后对蒋爱珍宣判仅被判处徒刑15年。在此之前,诬陷、侮辱、迫害蒋爱珍的人员已分别受到行政、司法处理。此后蒋爱珍刑满出狱,回原籍照料母亲生活。

类似的还有一些引起人们普遍同情的杀人案还有,父亲杀死了作恶多端、横行乡里的亲生儿子,众乡亲请求政府宽大处理的案件;最近刚刚发生的一位母亲杀死了自己照料多年患脑瘫疾病的亲生儿子,同样被广泛同情。此外还有发生在2009年的邓玉娇案人们一定记忆犹新。邓玉娇刺死了政府官员,但是最终被宣判无罪。

上述案件都是一些特定的杀人案件,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杀人者普遍被人们同情。同情并不意味着人们赞成他们的杀人行为本身,而是对于杀人者的原因表示的同情。

如果发生在中国的这些事件还不足以说明问题的话,我们一定还记得发生在2007年的一桩美国校园枪击案。一名韩国学生在佛吉尼亚理工大学一座宿舍楼和一座教学楼开枪打死32人,随后自杀。此外另有17人受伤。这个案件发生后,人们在悼念死者的同时,枪击案的制造者一同被人们悼念,美国人的宽容以及人道主义让世人感受到这个社会特有的人文精神。

说到这里,杜安祥能不能被人们同情,我想答案已经有了。相信老游在美国已经生活多年,美国的人道主义精神应该被耳闻目睹。在事实面前,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判断,不考虑案件发生的特殊性,强迫每个人都接受自己的观点,并不能显示你行为的崇高性质。

备注:1、本文只讨论杜安祥能不能被同情这个命题,至于杜安祥是否值得被同情不在本命题之内;2、笔者欢迎网友理性的讨论,谢绝谩骂和污言秽语。在此声明,所有污言秽语属于口出此言者自己享用!

(本文发表于2011年6月2日《人在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