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处安放的青春(1)
文章来源: 2010的冬天2011-03-26 21:53:23
李军是我的高中同学,和他的名字一样,李军如果往人堆里一扔,你还真不容易把他找出来。身高1.72米,不胖不瘦,长相在我看来及其安全和舒服,而且总是堆着一脸的笑。李军的父亲是某县的土皇帝,但为了儿子的发展,将他过继给他的姑妈名下做儿子,这样他的户口可以落在我们这个省会城市,因此上学也在这边。李军的姑妈是在年轻时受过苦的女人,因此后来主动来到这个城市里唯一的一座尼姑庵当起了煮饭婆,好像并没有出家,住着庵里的房子,平时吃着素,也在外面做点零工挣几个小钱。所以,用李军的话说,他是同时生活在两个世界里的人。每逢寒暑假回家以后都是前呼后拥车接车送,但一回到这个城市就是青灯漫卷只影形单。他的霸气总是藏在自卑的表象之下。

    他的自卑还有另一个原因是因为我们所在的这个学校是这个城市里有名的贵族学校,就在省委的边上。班上的同学有军区司令员的儿子,作战部长的儿子,省委办公厅厅长的女儿、省物资局局长的女儿等等,套用现在比较流行的说法:如果你老爹只是个处长你都不好意思开口跟人打招呼。所以整个高中的过程,李军给我的印象就是战战兢兢做人,谨谨慎慎做事。这也使我们成为了最好的朋友。

李军是个转学生,据李军说,他之所以把我当成了最好的朋友是因为他来的第一天,连着两节课,没有一个人和他说话。他当时就特别害怕是不是脸没洗干净,让别人一眼就看出来他是农村人。加上班上那些贵族MM的气质也确实和原来的学校没法比,挺盖的。所以他大气都不敢出一口。正在他十分窘迫之际,他的大救星我出现了。

     记得来加拿大的前几天,李军一家给我们送行。我们唱了一首《十年》。他的女儿当时只有7岁,当着李军的面,一把拉住我老婆的手说:阿姨,你可真幸福,能嫁给叔叔。又一边哭一边抱住我说:叔叔你一定要记得我。我说:你也很幸福啊,爸爸、妈妈、叔叔都疼爱你。结果小姑娘的回答让我当场直接晕菜。她说:哼,他们我看迟早是要离婚的。只要叔叔记得我就好了,记得常常听听《十年》。被个7岁的小姑娘惦记着还是平生第一次,心里挺不是个滋味的。

     我是个口水比较多的人,而李军比较沉默寡言。若干年后我问过李军,为什么我们这两个性格不同的人会成为最好的朋友。他说因为在我跟他讲第一句话的时候他就已经决定了,以后可以为我流血或流泪。

   

 

    我的父亲是在我初三那年去世的。家里除了还住着大房子和拥有那时看起来比较稀罕的电话外,其实只剩下个空壳子。父亲的去世给我的打击比较大,很早就明白了人走茶凉的人生真理。我本来初中成绩一直很一般,但在父亲去世的那刻我向上天许了个愿:我宁可将来考不上大学,也一定要在初三中考的时候考上我们学校的重点班,因为我妈妈需要一个安慰。但其实心里惴惴不安的还存有一丝贪念:学校重点班的升学率高达90%,我应该不会是那最后的10%吧。老天爷很给我面子,当年我以全年级第12名的成绩顺利的考上了高中部的重点班,三年以后我又以全班倒数第二的成绩顺利落榜。那是后话。

       80年代中期的那个夏天,电视上总有一个叫刘XX的小胖子在教授吉他弹唱。在我强烈要求下,妈妈花了近半个月的工资给我买了一把红棉吉他。一整个暑假我没有出过门,每天在家里狂练。

    那个年代,写一首好诗送给喜欢的女孩子相当于现在你送她一枚钻戒,如果再把它唱出来威力抵得上现在送她一辆宝马。不过当时真没有想那么多,只是想让自己与众不同一点。

    李军的家人为他在学校的旁边租了一间房子,大概也就15平方米左右。里面只有床、一张桌子和几把椅子。但在我眼里,那里跟天堂也没有两样。因为没有大人管着,你可以干你想干的事情。不仅如此,李军还是我们班最大的大款。那个时代,你父母官再大,也是靠工资吃饭的,比较像样一点的腐败顶多就是家里的厕所里比别人家里多几只王八、几条腌肉什么的。而我们这帮纨绔子弟都是在家吃住,平时能够从口袋掏出来的也就是几个毛票的零花钱。但李军不一样,他的生活费家里一次给几个月,因此经常能拿出10元的巨款。他所拥有的这两个得天独厚的资源,使我这个感受过世态炎凉,趋炎附势的势力小人以最快的速度直接就贴了过去。因此在高二和高三的两年时间里,我的中午和下午放学后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他的小屋里混过去的。我们经常在那里喝酒、抽烟、谈学校里的女生。慢慢地,向组织靠拢的革命群众越来越多,我们的圈子扩大到了男男女女十几人。

 

    李军和我都是有点浪漫气质的人。在高三学习气氛最紧张的时候,李军作了一件震惊全校的事。他在某一天的晚上来到了离学校不远的一个湖边,脱下衣裤向湖对岸游去。那个湖我是游过的,如果游到对岸再游回来大概需要5个小时。事后据李军说,他本来只是想随便游一下就回去看书,但游着游着他突然有了一股强烈的想挑战自己的冲动,决定游到对岸去。他说:我当时想如果我就这么死了至少不用再参加高考了。结果李军游到了对岸却实在没有力气再游回来,所以只好穿着游泳裤沿着湖堤走了回来,回到家已经凌晨23点,于是倒头就睡。在李军睡觉的时候,巡湖的保安队发现了他留下的衣物并发现了他的学生证。以为他一定是淹死了,立即报警、通知学校,小摩托艇在湖面上突突了一晚上。第二天李军一上学才发现他在一夜之间排在了学校人气排行榜的第一位。隔壁几个班的女生一拨一拨、叽叽喳喳的从我们班窗口晃悠了一整天。李军的这件事给了我很大的启发,我对李军说,我要把你壮举再重复一次。不过这次要设计一下,多加一点浪漫的元素。于是我准备了一个玻璃瓶,在里面放上了一张字条,字条上写着:

朋友,我们很有缘。

你看到这张字条的时候,我可能活者也可能已经死了。

我必须要挑战自己,游到湖的对岸去。

尽管我以前我从没有试过,也不知道能否成功。

但我必须做,战胜自己。

因为18年来我很苦,

我不敢追自己喜欢的女生,经常被小流氓欺负不敢反抗。

我要改变,从今天开始。

如果我死了,请不要为一个胆小鬼哭泣,

如果我活着,让我们成为最好的朋友。

来吧,给我写信。

XX中学高三(7)班  阿飞

 

 

    一切准备好后,在一个周末的傍晚,我开始选择我的目标。我不傻,我可不想我精心策划的行动遭遇到失败。据我和李军分析,如果这个瓶子无论是被一个老头、老太太或者是个男的捡到,它的命运都只可能是被随手扔掉,以上的三类人都不会对一个叫阿飞的小男生有兴趣的。我心中比较理想化的结果是:它能被一个漂亮的女生捡到,年纪最好还不要太大,我可不想跟一个阿姨见面。她们一般会被如此浪漫的举动打动,最低限度,因为好奇心会给我写封信。那样我和李军就有段日子的乐子了。

    我拖着李军沿着湖边转悠了半个小时,最后决定对一帮看起来也象在上高中的女生下手。我们仔细观察了风向和水流之后一头扎进湖里,游到了这帮女生水流上游一些的位置,然后把瓶子放了出去。本来依我的意思,我们应该保护这个瓶子落到应该落到的人手里。但李军说:算了吧,还是让它有点听天由命的味道。我说:那好,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