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五六十年代的”高干待遇“之规定, 确实也限制了不少可能的无法无天
文章来源: 华府采菊人2022-01-03 15:13:44

比如《激情燃烧的岁月》中, 二毬货石光荣, 战争期间在战友来营房白相时, 俩货直接就去了伙房, 把留给大家吃的一板豆腐吃光。

变成薪级制后, 那战友又来了, 这是石光荣再二蛋子,也不敢教诸琴”老婆, 去军部小食堂拿些鸡鸭鱼肉回来“,只能说”老婆, 上哪儿去买些鸡鸭鱼肉回来“。

老婆实在临时买不回来好菜, 只能到小食堂”买“几个小炒, 重要原因之一他夫妻的工资加一起, 买几份小炒也不在乎呀, 军部小食堂的”好吃好喝“的东西, 正是符合规定的”待遇“, 只对军部首长开放。

这是文革前。

到了文革期间,新上台的干部,就不一样了,真敢吃了就走, 工资低啊!

好比那位说王洪文到人民大会堂买”剩“的酒,证明他廉洁呢? 还是利用职权买便宜货, 要知道, 那些宴会所谓”剩“的酒有两种, 一种是开封了的,一种是拿出来又没开封的。

潜规则是, 开了封”喝“过又没喝完的, 不会卖的(很可能工作人员私分了, 他们有这个小特权), 更不会卖给王副主席,已经拎出来又没喝过的, 从账上说, 也算是”用“过的, 估计老王买的是这种,但凡宴会后的处理食品, 谁都知道买这类酒是最划算的, 极便宜,随便给俩钱就成。

我们家邻居中有某单位的行政人员,五十年代负责张罗接待苏联专家的,开完招待会啥的, 等老毛子一走, 几个人就冲进房间抢桌子上没抽完的好烟!参加招待会的人员又不好意思按规定也不准”顺“走没抽完的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