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庭的异象(Ⅱ)
以赛亚书六章一至八节(续)
由撒拉弗所颂唱的短诗,在犹太与基督教圣礼传统中,成了最为人们所熟悉的作品:“圣哉,圣哉,圣哉,万军之耶和华……”。这首诗是犹太人每天早祷所唱颂的,而在基督教的崇拜中,以不同的形式出现于圣餐礼的祝圣文中。在基督教的用语中,这首诗名Sanctus(拉丁文指三圣颂Holy),或Trisgion(希腊文指三圣),而犹太人则称为Kedushah(希伯来文指三圣颂Holy)。它在礼仪中的功用可追溯至其首次在圣经上的出现;在以赛亚书六章中是由撒拉弗彼此对唱(“彼此呼喊”),在启示录四章则由各个活物不停地颂唱,“俯伏在坐宝座的面前”(启四10)。
基督徒自然会从这首庄严的诗歌中看到“三一的真理。希伯主教著名的三一主日诗歌便是佳例之一:
圣哉,圣哉,圣哉,全能大主宰!
天上地下海中,万物颂主圣名;
圣哉,圣哉,圣哉,恩慈永不更改,
三位一体上帝,父、子、与圣灵。
犹太人的解经家认为将“圣”重复三次,是指上帝圣洁的彰显,第一于天上,第二于今世,第三于来世。这个观念部分可见于教会最经常使用的祝圣文:
圣哉,圣哉,圣哉,天地万军之主上帝,
主之荣光,充满天地,
愿荣耀归于至上之主。
事实上这种三叠的格式在礼仪的语言中,并不罕见,好像在“亚伦的祝福”(民六24—26)所阐明,随着颂唱或经常默想的人,来加上创新的解释。
先知在他可怕的异象的上下文中,想向我们说的,就是圣洁乃是他信息的核心:上帝的圣洁,人的圣洁,可以致人死地的圣洁,亦可赦免人的圣洁。在整本以赛亚书六十六章中,每次的启示总是提及一个重复出现的名号:以色列的圣者。他可能是第八世纪的先知,特别是以赛亚,发现了圣洁的真正性质。在异象中,上帝是完全圣洁,坐在高处,被完美的侍者包围,这就突出了人无论在圣殿或其他地方,都不态凭着有限与不足的力量,来成就圣洁。我们曾听过犹大领袖的假冒为善,他们以毫无瑕疵的敬虔,来实行所有的礼仪律例,但却活在不义与败坏之中,以色列的圣者说:“就是你们多多的祈祷,我也不听。”(一15)圣洁与公义是不能分割,你不能二者取其一。
在古代的传说中,人会因不守礼仪律例与法则而被击打致死,像亚伦的两个儿子(利十1—3),或可怜无知的乌撒(撒下六6—7),或甚至是乌西雅王自己,虽然在乌西雅的例子中,礼仪上的不忠是带有高傲与邪僻的态度(代下廿六16—21)。但对以赛亚来说,圣洁是道德的问题,而不洁不单是指礼仪上的不洁,像各样禁戒的食物(利十一章),或患大麻疯(利十三至十四章),而是道德上的不洁,正如前五章所清楚表明。先知获得赦免的罪是他被不洁的百姓的罪所污染;这就是说,高傲、败坏、不忠、贪婪、醉酒等罪,而不是一些偶然或有意错误地献祭,或没有参加严肃会的人。
撒拉弗颂唱的另一个主题,是万军之耶和华的荣耀。这是创造的语言,使人想起诗篇第八或十九篇,或以赛亚书四十章(该章与第六章有十分密切的关系),而如前所说,这也带有道德的含意。在宇宙浩瀚的美妙与秩序之前,谁竟敢这样专横?更有甚者,这是天父世界,人有责任来照顾与保护土地与人民,这是人切不可忘记的。正如我们所见,先知批判的许多罪恶,都是人误用资财来达到自私的目的,并且漠视或剥削有需要的人。这是天父世界,如果你破坏了任何一方面,你就是“辱没造他的主”(参五12)。
第四节描述这异象对先知与圣殿的影响。他觉得整个建筑物都在摇动,好像耶和华在火中降临西乃山(出十九18)。先知就如摩西一样亲近上帝,带有一种震撼的感觉。他说了一个罕见的字,其意思可能是“我灭亡了”,而所强调的也是道德方面的意义。这一种可怕的异象经验是常见于先知文学中。耶利米把它形容为“有烧着的火,闭塞在我骨中”(二十9);以赛亚在别处称为“好像产难的妇人一样”(廿一3)。因此,很多时候上帝或天使所说的话会是“不要害怕!”(例出二十20;士六23;路一13,30;二10)。以赛亚却只能回答说:“我是嘴唇不洁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洁的民中”(5节)。
但以赛亚的经验却与亚伦的儿子、可怜的乌撒或乌西雅王迥异,他至终所得着的不是死亡,而是洁净与饶恕。以红炭来作洁净礼仪之用,圣经中并没有其他例子。在玛拉基书中,是有用火来洁净的观念(玛三2—3),而也有含蓄地以火炉来比喻审判,人藉此得着炼净(例如赛一25)。但这些经文所描写的与以赛亚在第六章的经历十分不同。而较接近的,可能是在诗篇一百二十篇中,要以“炭火”来惩治“说谎的嘴唇”与“诡诈的舌头”(参4节)。如果这是古以色列传统对毁谤的看法(雅三5—6亦可能适切),那么先知的异象有点儿古怪,因为对以赛亚来说,圣洁的性质是道德品质上的,不是礼仪上的。而他嘴上的火使他得着赦免与希望,却不是“污秽全身,也能把生命的轮子点起来……”(雅三6)。或许这就是后来在耶利米骨中燃烧的火(二十9),现在进入了以赛亚书。耶利米书一章九节提供二者的联系,这里随着的经文也一样。
当先知被赦免之后,他就听到上帝与他的天庭之间的对话(正如四十1—8),而他马上被感动说话,献上自己,作为回应。于是他就好像摩西(出三10—11),其实更像耶利米(一4—8)一样,面对一项艰钜的使命,要作耶和华的先知。
先知对犯罪的百姓之使命
以赛亚书六章九至十三节
9他说:“你去告诉这百姓说:
你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
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
10要使这百姓心蒙脂油,耳朵发沉,
眼睛昏迷;恐怕眼睛看见,耳朵听见,
心里明白,回转过来,便得医治。”
11我就说:“主啊,这到几时为止呢?”
他说:“直到城邑荒凉,无人居住,
房屋空闲无人,地土极其荒凉。
12并且耶和华将人迁到远方,
在这境内撇下的地土很多。
13境内剩下的人若还有十分之一,也必被吞灭;
像栗树、橡树虽被砍伐,树下子却仍存留。”
这圣洁的种类在国中也是如此。
接着先知便透过两个审判的预言,来表达苦涩的启示信息。第一个预言宣告悔改为时已晚(9—10节),第二个预告毁灭即将临近(11—13节)。二者藉先知尝试为他的百姓代求而连在一起:“主,这到几时为止呢?”这是先知从心底发出的哀歌式呼喊。一些熟悉的诗篇亦表达此观念:
“耶和华阿,你忘记我要到几时呢?……
我心里筹算,终日愁苦,要到几时呢?” (十三1—2;参七十四10;九十13)
正如基督在十架上“被遗弃的呼喊”(诗廿二1;参可十五34),这并不是期望答案的问题,而是请求救助的呼喊:“不要永远这样下去!不要离弃我们!”当阿摩司知道他的百姓未来的命运时(摩七2,5),他便为他们代求;摩西愿意为百姓献上他的生命(出卅二33)。在以赛亚的传统中,第五十三章是最高地发挥了此主题,耶和华的仆人被形容为“担当多人的罪,又为罪犯代求。”(一12节)
“主阿,这到几时为止呢?”第六章这句短话揭示了以赛亚对他的城市、土地与百姓的爱,而他面对的使命是何等艰难。但是像耶利米(七16)一样,他不为他的百姓代祷,因他们注定要死亡。首先他要告诉他们:“你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他要使他们无知,瞎眼与硬心;尽一切所能来阻止他们看见自己的错处并悔改。在正常的情况下,先知本来是要向他的听众教导智慧与传递知识,并且在他们心里,挑起属灵的复兴,但以赛亚却被命令来定他们的罪,这里透露了十分鲜明的“反讽”(irony)。换句话说,他们是无可救药。这个当然是主前第八世纪的先知完全能够明白的观点,并且为该世纪后期所发生的悲剧所证实。后来的作者常要在许多经文中,甚至是从这段经文中(参下文),寻找盼望的种子,不过有许多其他的先知抱着相反的态度。例如约拿,事实上这就是本书四十章作者的观念。我们无需为着上帝不给予人悔改而感到难过。本段经文严峻的公义是配合前五章道德上的可怖情况,而这是上帝的性情所必须包括的。我们也无需解释这段经文,以为它受了先知向百姓工作的失败所影响。这段经文是公义的上帝以冷讽的口吻,向那些辱没他的百姓所说的话(五19)。
留意这里曾出现两次的带有讽刺意味的“这百姓”一词,没有出现那个更温情的“我的百姓”一词。
第十节描写了先知受命去使百姓得著致命的疾病。有三个器官分别受到感染:心,英文译作“心思”或“心灵”(mind,希伯来文作守中,系指人的理智,而不是感情),另外就是眼睛与耳朵。按照这节最后的话,它们是没法医治的。区别“眼睛看见,耳朵听见”的先知,和盲目与迟钝的百姓,新约圣经也有出现,并且是引用来解释比喻的作用:“上帝国的奥秘,只叫你们知道,若是对外人讲,凡事就用比喻,叫他们看是看见,却不晓得……”(可四11—12)。
第十一至十三节描述的审判,包括了几个熟悉的形像与观念,但也有一些不寻常的特点。第十二节好像是说到离别,可能不是预言最早的形式。这点也可以由“耶和华”是第三人称看出;在其余的经文,他是讲话者。在本书后半部,荒凉的土地是常见的情景,例如锡安胜利地被告知:
“你必不再称为撇弃的,
你的地也不再称为荒凉的,
你却要称为我所喜悦的,
你的地也必称为有夫之妇……” (六十二4)
其余的描述是接续第五章留下的。整个地上的城市、人民、房屋都会被蹂躏。就好像一场森林大火焚毁了沿路的一切东西,包括最巨大与最古老的树。就是“栗树”与“橡树”的意思:后者(通常译作“橡树”)是特别与古代的圣所有关(书廿四26;士六11,19),前者常用作骄傲力量的象征(例赛二13;亚十一2)。即使这些也会被上帝审判的火吞灭。
第十三节的下半节十分难懂,我们可以比较一些不同的英文译本的意义:
“虽被砍伐,本体却仍存留。” (钦定本)
“虽被砍倒,尚有残干在那里。” (标准修订译本)
“在圣山之处,有圣柱发出。)” (新英译本)
明显地,译作“本体、残干、圣柱”的字就是关键的字眼,因为这就是余民,代表灾难后所有留下来的。无论这此安有何含义,都被视作先知最后的话中的“圣苗”,而这就是最重要的意思。无论这场毁灭是何等浩大,但却有一枝残干或枝条会幸免于难,从它要长出“耶西的本”(参十一1),“公义的苗裔”(赛四2;耶廿三5;卅三15),并在日期满足的时候,“生了救主,就是主基督。”(路二11)。
在本章结束的解释附注,就是在审判中指向盼望的光明,很不像是出于原本的预言。正如我们先前指出,以赛亚认为百姓是完全绝望。但十一节的哀求:“主阿,这到几时为止呢?”却流露了先知仍对百姓存有一份同情心,这便将完全的破灭转化为盼望的预言。以色列会被火焚净,但有一位新生王将兴起,替这地带来公义与平安、智慧和聪明(十一1—9),取代以前的腐朽。这就是后来犹大人对他们那位出自大卫的弥赛亚所持的信心,就是一枝象征完全毁灭的“残干”,也可转化为希望的象征。今天被死海古卷(Dead Sea Scrolls)的异教派(dissident sect)嘲讽的这种犹太人的解释,他们的文章说道:“这样的残干怎可成为圣苗?”但古往今来,对犹太人与基督徒来说,本书预告了那位称为“奇妙、策士、全能的上帝、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九6)的大卫之子的来临,在这背景之下,这段经文的意义是清楚不过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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