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MG!别吓我啊你!
文章来源: 艾丽丝2011-05-30 13:27:02

尘凡你这篇文字是第一次看得人脊梁骨直冒寒气的。看看这么森冷的评述:


1.“彼此看看不算反感,于是就结婚了。”


2.“这一次,平儿才告诉我,她其实从来没有爱过。老公也明明白白地说并不爱她。两个人从来没有过电的感觉,从来没有恋爱的感觉,走到一起,就是为了结婚而结婚。如今,也只是靠亲情维系,还有一点虚伪的道德和世俗的责任。”


3.“平儿说,你知道吗?结婚这么多年,他从来没有说过我爱你这句话。即便是我再三追问,他也是沉默,再逼急了,他会说,他只爱过去的女友。”


4.“人生,就在不断的挣扎中耗尽。”


平儿过的是人生么?什么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好像是两个活坟墓的结合。不要告诉我有很多很多这样的婚姻哈,结婚13载、妻女一家敌不过跟前女友的一段?这男人绝对非人类吧?


我不批评平儿不老早觉醒了,该干嘛干嘛去吧,人生苦短,你不怂恿我来鼓励好了,他俩还是趁早拜拜吧,平儿还是好好爱一场去。好歹来一场人世不容易,没爱和被爱过连小花小草小狗小猫都不如呢。


 我严重反对“爱究竟是不是婚姻存在的必要条件呢?理论上,是,实际中,爱,可有可无。”爱其实是婚姻的核心部分,无爱婚姻等同于自己掘墓。


爱,是每一个人都具有的权利。理性严肃认真地把这档子离异之事处理好、把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平儿乐意干嘛干嘛去不好么?若是只想来一场婚外恋乐上一把我就不赞成了,再说我严重怀疑平儿的魅力, 13年没能点燃一根木柴,除非她下回遇见的是火药了。(不是说笑,真有其人,我严重同情并希望她能早日走出去。她目前处在炼狱层,怎么来更上一层楼而不是下楼去才是她应该仔细掂量和搞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