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话音乐
文章来源: 大坐家2011-03-10 02:58:29

就像五味可以调和出千百不同口味,五音也可以搭配出无数迥异曲调。这是它的魅力所在。

 

        音乐的高低、缓急、宏细、长短、清浊、旋律、曲调、风格、诉求,都是人生酸甜苦辣、人心喜怒哀乐的咏叹讴歌。

 

 

        人各不同,认知各异,即使对相同音乐的感受也天差地别。孔子听古乐如醉如痴,魏文侯则昏昏欲睡;前者听郑卫民歌品出淫邪,后者则被撩拨得精神十足。人们对音乐各执己见,各有偏爱,不足为奇。由情有独钟而生出不同功效观,也是可想而知。

 

        下层社会代言人墨子,认为阔佬们“撞巨鐘、击鸣鼓、弹琴瑟、吹竽笙、而扬干戚”,对国计民生无丝毫补益,容易滋长奢靡淫乐,损害平民利益,因此,主张禁止音乐欣赏。可怜的墨子得不到赞同不难想象。且不说王公大人丢不掉享乐,平民百姓也舍不得放弃精神安慰。

 

        中国古代的平民百姓,饥饱死活,贫病安康,高兴忧愁,只要仰天长啸,引吭高歌,击壤而和,石头树桩锅碗乱敲一通,顿时阴霾散去,敞亮爽快许多。插队的时候,老乡教我登高拖腔狂呼(有点像印第安人或其他落后民族舞蹈时的呼叫),疏解胸中郁闷和抒发内心喜悦,大概就是音乐的原始形态。       

 

        读书人喜欢与众不同,什么事情都想看出和做出高一筹的韵味来。“诗言志,歌咏言”,吓得一般人不敢涉足,自认难登大雅之堂。简单娱乐在他们眼里提升成陶冶,把音乐作为提高本身文化与气质修养的重要手段,琴是和棋书画同为表明高雅身份情趣的玩意儿。甚至无端附会,将音乐乃至乐器与社会政治伦理挂钩。战国时,有儒者不鼓瑟,原因是“瑟以小弦为大声,以大弦为小声,大小易序,贵贱易位,儒者以为害义,故不鼓也。”这种观念自然为统治者所喜欢,老百姓则要笑他呆,笑他痴:事儿妈似的。这些儒者坚持不能“害”等级制度之“义”,故而只会唱盛世赞歌,奏百鸟朝凤调,或者是些撒娇的无病呻吟和彼此相轻曲,为社会和艺坛做些转瞬即逝的点缀。

 

        中国 古代 统治者特别注重音乐的社会指示功能,将“乐”抬举到与礼制同等的高度,礼崩乐坏那是乱世的显著标志,雅颂相谐则是天地和、阴阳调、政事通的盛世症候之一。

 

        他们看不起音乐“伶人”,却神化音乐本身。古籍中不乏一曲奏响,百鸟相和,仙鹤伴舞,或者风云变色,天地动容的记载。应该承认,音乐具有拨动人们心弦,感染人们精神的潜能,四面楚歌瓦解了项羽军队,一曲琵琶惹得青衫透湿。历代统治者抓住这点,一方面希望增强音乐的“和合” 功效,弥合上下贵贱的矛盾,和区分等级的礼制相互配合,巩固统治。“乐者为同,礼者为异。同则相亲,异则相敬。礼义立,则贵贱等矣;乐文同,则上下和矣。”看看几千年中国历史,看看中国古代连一座容纳上万人的大剧场都没有,可知这是从未实现过的空想。没有与民同乐的空间,怎么可能上下和呢?即使像西方那样从古希腊开始就有了可容数万人的剧场,也没有达到各阶级的和谐相处。另一方面统治者希望无限强化音乐的“教化”功效。正人心,变风俗,让人们乐乐呵呵的接受被统治的命运。实际效果如何?“上穷碧落下黄泉”,一首能够广为流传千百年的“雅乐”也找不出来。难怪《高山流水》曲高和寡,《广陵散》成为千古绝响。

 

        中国古代统治者让音乐肩负起过于沉重的教化担子,承载着国家兴衰的责任。因此,有乱世之乐的“侈乐”、“溺音”,有治世之乐的“德音”、“适音”。夏桀的恶名包含着他对音乐的改革,各种乐器都制作得超大,曲调怪异,五音失调,闻所未闻。商纣之所以亡,“靡靡之音”难逃罪责。虽然各代统治者私心窃爱商纣之所好,时不时在家中关起门来开个堂会,赏玩一回,但是从自身利益出发,更愿意利用音乐来影响和操控人心。《吕氏春秋》说:“凡音乐,通乎政而移风平俗者也”,“故先王之制礼乐也,非特以欢耳目,极口腹之欲也,将以教民平好恶、行义理也。”所以《史记》说:“君子之听音,非听其铿锵而已,彼亦有所合之也。”由此可见文革思维自古有之,祖先们早就主张不能单纯喜好音响,还要给脑子里定根弦,感悟探究音乐声中包含的东西,有所取舍。他们把自己不喜欢的音乐斥为“郑声”,极力吹捧符合统治需要的“雅乐”。由此很容易进入排斥摧残禁止多元,扶植培育推广单一的文化专制程序。

 

       

         中国现代的文艺政策一方面继承了古代高扬教化旗帜、神化音乐功能 的做法,另一方面也与古代有所不同,强调音乐的斗争性和前歌后舞激励冲锋陷阵的作用,甚至强制推行某类音乐,这一点在古今中外都是绝无仅有的。上个世纪中期,狠批古典音乐、民歌小调,大唱革命歌曲,普及样板戏,改造传统音乐。天天唱,月月唱,日日唱,全是表忠心的词儿,捧杀人的曲儿,或者说是自吹自擂的《雅》和阿谀奉承的《颂》。处处高歌,激昂亢奋,想找个安静地方都难。唱得声嘶力竭,电闪雷鸣,惊涛裂岸,几十年下来,不但没有脱胎换骨易筋洗脑改变世界观,反而激起巨大反感,让文革旗手绝望得上吊。

 

        按说人们对音乐很容易喜新厌旧,如果让现代人唱《诗经》,除了专家,谁会喜欢吟诵干巴巴的《大雅》《颂》?何况那些原本就不是百姓可以在任何场合随意赏玩的。今天别说再用两千年前的曾国编钟奏乐,就是听顶尖交响乐团演奏贝多芬又有几人能强撑着不瞌睡。像文革时那样整天就几个曲调音波激荡空气中,要想不烦真的很难。

 

       然而 多样化的需求又让中国流行起红歌,强烈的时代气息容易让人“发思古之幽情”。所谓红歌都是庙堂《雅》《颂》,普通百姓习惯唱《风》,衷情哥哥妹妹一辈,骤然升级,换成爷爷、叔叔、前辈,便不伦不类地摇滚之,嘻哈之。唱者心理复杂,怀旧者有之,不满今朝者有之,好奇游戏者有之,无所谓者有之,捍卫主义者无之。推动者和商周时期的贵族一样,把心愿铸于钟鼎,冀望“子子孙孙永宝”。同一个世界,同一首歌,却“各自想拳经”,其和声效果可想而知。当然了,也不能“一点儿面子也不讲”,唱唱乐乐,还是要得。只要不是老毛病,革命舆论先行其道,文字狱、政治挂帅、文化独裁、无产阶级专政等紧随其后,那也就和一些人喜好京剧昆曲一样,萝卜白菜各有所爱,不必大惊小怪。过分解读,热衷发掘曲中秘辛,无论是提倡者,或反对者都还陷在陈旧思维的缠绕中。“黄钟毁弃,瓦釜雷鸣”,固然让人叹息,但是反过来,就让人舒服了吗?非此即彼,不是太乏味吗?同时存在,各自争鸣,多样中才能欣赏到丰富多彩。

 

        当代人把音乐当作休闲、发泄、减压的良方,在音乐的诸多功能中,特别强调娱乐作用,厌恶与政治挂钩。如果把这说成俗,大多数人一定乐于追随。

 

         世界上,其它各国与中国不同,他们没有源远流长的礼乐并举、以乐配礼的传统,没有根深蒂固的思想审查、穷搜细抠的基因,没有精致奥妙的制造文字狱陷人于罪的思维模式,除了着眼于音乐的娱乐功能外,尤重其美学意义。所以,无标题音乐曾经流行,轰动全球的“披头”的价值主要表现在技术与风格上。美国黑人是当今世界音乐潮流的旗手,一举手,一投足,一放声,各国青年紧着模仿。但是他们没有改天换地的野心,没有让音乐背上沉重的政治道德伦理包袱,想唱就唱,想跳就跳,顶多是想多卖几个钱而已。出于心,发乎情,和而调,美其声,至于人们是否买账,就看知音者几何。无论和寡和众,都是个人行为,与宫廷乐府完全无关。这应该才是音乐的自然生存方式。当然,外国音乐也有“寓教于乐”的印记,宗教音乐劝善诫恶、提升魂灵,世俗音乐表达对社会对人生的看法等等,为数不少。问题不在音乐的内容,而在于推行的方式。不能说孔夫子认定尽善尽美,我们也必须跟着点头。更不能说别人不待见什么,我们就得上赶着吐口水。爱憎好恶,见仁见智,每个人都有自由选择的权利。用音乐打动人,让人心甘情愿喜爱,无论什么,我都认为可以接受。假若由别人强制推行,无论什么,我都会从内心反感。这或许可以称为我的文革后遗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