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谈美国社会的慈善捐赠--用数字说话
文章来源: 老看客2010-11-21 14:54:55

作为一个社会文明程度高度发达的国家,慈善捐赠与义工奉献是绝大多数美国人的基本生活方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至于美国富人,并不是说他们中的每一个都是好善乐施的慈善家,但他们中的许多人确实是愿意倾力回报社会的。

让我们来看一组数据:

1。根据National Center for Charitable Statistics (NCCS)的统计,美国的非营利性基金机构和私人慈善基金会多达一百五十多万个(这应该是我们大多数人没有想到过的一个惊人的数字),其基金/经费全部来源于个人、企业的捐赠和基金在运作过程中的增值。

下面这个link给出了私人慈善基金会的100强。你可以在其中见到那些耳熟能详的大富翁们的名字:
http://foundationcenter.org/findfunders/topfunders/top100assets.html

排名第一的是Bill & Melinda Gates Foundation (WA),截止到2008年底,其基金总值是$29,889,702,125(即将近300亿美金);排名第一百的是The Ford Family Foundation (OR),截止到2008年底,其基金总值是$564,161,114(即5亿6千4百多万美金)。

2。有将近四分之一的美国富人,做到了在其身后将其大部分或全部财产奉献给社会。世界第一超级富翁比尔.盖茨已立下遗嘱,在其死后将其巨额财富全部奉献给社会,不留给子女。

比尔.盖茨还与巴菲特共同发出倡议,号召美国所有的亿万富翁们一起签署“sunset clause” or “sunset provision”(中文翻译为“日落条款”),公开承诺在有生之年或死后将半数以上的财产捐献给慈善事业。“日落条款”要求时间一到,富人或其继承人必须将资产直接支付给慈善机构,而不是通过基金会的形式。(link:http://blogs.forbes.com/billions/2010/06/16/gates-buffett-raise-the-philanthropy-stakes/

3。美国是一个崇尚宗教信仰自由的国家。仅仅是Protestant及其它的Christian Churches,就有大约300,000个,每周参加崇拜的教徒人数达到约56 million。我本人不是任何宗教的教徒,但参加过不少老中教会及洋人教会组织的活动。我知道,基督教原则上倡导教徒做“十一奉献”,即奉献个人收入的十分之一,也就是10%。当然,并不是每一个教徒都能做到这一点,但哪怕就是1%到5%,其额度也是极其可观的。一些低收入家庭的教徒虽然没有能力奉献多少钱,但他们会花费不少的时间,主动为社区、为教会提供服务。

4。众所周知,在美国高等教育与科研中,私立大学大学占半壁江山。位列美国最顶尖的Top 20大学,无一例外都是私立大学。私立大学为什么能在美国长期保持其优势地位呢?重要原因之一是它们的经费比一般公立大学充裕得多。

与公立大学不同,美国的私立大学并不享受政府拨款。其经费来源主要是三部分:1。学费;2。社会捐赠(主要是校友捐赠);3。教授、学生们从政府及私人机构申请到的研究课题经费。

比如,截止至2007年底,雅虎合作创始人杨致远一人就向其母校斯坦福大学捐赠了7500万美元;哈佛大学一年接受的捐助总额达到250 ~ 300亿美元。能够得到政府拨款的公立大学在办学经费方面却比不过私立大学,学费标准相对偏低固然是一个因素,最主要的还是在接受社会捐赠方面远远落后。有鉴于校友捐赠的价值与意义,美国的U.S. News & World Report在给大学排名时,这一项一直被列为重要的计分因素。

5。美国人其它几种常见的捐献,还包括政治捐款、救灾捐款、救济穷人捐款、接济社区或单位内有临时困难的邻居、同事的捐款,等等。

总而言之,美国人在社会捐赠、慈善事业方面的态度与行为,体现了与他们的社会发展、进步水平相对应的财富观和价值观。有人用一些美国富人在对待税收方面的“小气”来冲淡他们奉献社会的“大气”,这是不合适的。税收是政策、法律层面的东西,是公民权益、社会分配机制和激励机制的一种体现,各个阶层的人自然会有不同的立场,这是很自然的。另外,我要再次强调的是:并不是每一个美国富人都是慈善家。

BTW,我丝毫没有为那些富人们辩护或唱赞歌的意思。作为普通中产阶层的一员,我要交百分之二十好几的税,相比之下,比尔.盖茨只要交6%;孩子上好大学,我得承受沉重的教育经费负担,而对任何一个富人来说,这连P事都算不上。所以,我没有理由站在他们的位置上说话。我所说的,只是我所了解到的一些客观事实。

中国当然也有社会捐赠、也有慈善事业。我们这个坛子里的朋友,可能或多或少都在国内有过捐赠的经历。但是,总体上来看,中国那些占有大量社会财富的权贵、富豪们,他们对待财富、对待社会的态度难道不是“为富不仁”吗?他们纵容“官二代”、“富二代”,欺压百姓、撕裂社会、加深贫富阶层之间的对抗,难道不是“为富不仁”吗?

并不是说中国的权贵、富豪个个都是坏人。我说过,中国只要有1%的国民能秉持良心,就还有1400万好人,他们将成为中国社会道德重建的火种。我还说过,致力奉献于社会者在任何国家都是大写的人。

特别说明:我上面说的中国,是指中国大陆。香港、台湾、澳门的慈善业都比大陆好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