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澄清是重要的,但反思更迫切
文章来源: 绍璞2010-05-03 06:21:40

文革:澄清是重要的,但反思更迫切

——读宋彬彬、叶维丽、刘进等人的文章和访谈

 

  很仔细地读过宋彬彬、叶维丽、刘进等人关于北师大学附属女中19668月两起事件的文章和访谈。这组文章无疑引起我很大的阅读兴趣,因为当年“彬彬”改成“要武”的影响极大,事件发生时我刚读小学六年级,虽然是远离北京的武汉,我的小学却也由“和平小学”改成了“要武小学”。我家长年订阅《光明日报》,对宋要武的那篇文章有很深的印象,宋彬彬来武汉也有所耳闻,只是消息从大字报而来,真假不辨,今天方知确有此事。

  澄清历史真相当然很有必要,尤其是当事人都还健在的时候,这是一种最起码的责任。故意遗忘历史,把谜语留给后人猜测,是懦夫的表现。遗憾的是,迄今为止,在仅有的、为数不多的、民间自发的历史回顾中,主要还是撇清居多,少见主动的历史承担者。而后者才应该是“记忆”真正迫切之需要。

  有什么样的民众,就有什么样的政府;有什么样的群众,就有什么样的领袖。我一直认为,文革不止是领袖的文革,也不止是四人帮的文革。文革是大家的文革,是我们每一个人的文革。反思文革,要紧的是我们每个人都更应该弄清自己在文革中所扮演的角色。这种反思比起甄别历史真相更有意义,更具震撼力,更能给我们的后人留下宝贵的遗产,更能在理性的层次上杜绝文革惨剧的重演。但是,这种反思对中国人来说是非常困难的,因为这决定于几千年传统文化熏陶出来的中国人先天人格缺陷,而克服这种人格缺陷又是十分痛苦和艰难的事情。这个缺陷简言之就是:每个中国人都坚信自己本心的真诚,坚信自己有善良的愿望,坚信自己的本质是好的,之所以做错事,是认识不够,是受了外界的影响,是被一时蒙蔽。“身是菩提树,心为明镜台,时时勤拂拭,莫使有尘埃”。

  就以宋彬彬、叶维丽、刘进等人的文章和访谈为例,也不难看出这种思维的顽固性和影响力。

  在访谈中,刘进讲到196686日早上,她在广播里通报了校长去世的消息和向吴德汇报的情况,转述了吴德的原话“这么大的运动,难免发生这样那样的问题,人死不能复生,死了就死了”。校长被打致死是一个事实,“死了就死了”是一个相机权宜的态度。虽然有人记得广播中说“再不许打人了”、“打人违反党的政策”,但是给人们“刺激最深的”却是那句“死了就死了”。

  叶维丽在2002年开始做调查后,第一次与刘进见面时,她问了心中存了很久的问题:“你那天说没说过‘死了就死了’?对我这个陌生人突如其来的提问,刘进回答,‘说了’,毫无闪烁其辞。她同时告诉我这句话的来历。刘进坦诚的态度给我留下了很好的印象。”

  在这里,也许用“坦然”要比“坦诚”更加准确。刘进为什么坦然?因为这话并非她的发明,而是转述吴德的原话,按常理刘进本人没有任何责任。但是为什么会使叶维丽时隔36年后第一次与刘进见面就问这句话?因为这句话对叶维丽的刺激最深,是“心中存了很久的问题”。虽然中国人一向淡漠生命——人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一向有李逵抡圆板斧排头砍去的豪情,但毕竟人命关天,事实上在任何时代,也都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说法,独有文革是例外。“死了就死了”虽然是转述领导原话,但在转述的那一瞬间,“我”应该怎样处置,“我”有怎样的评判,“我”的内心刺激和选择如何平衡,却是有极深刻的内涵可供反思的,因为我们已经是成年人,并不是无意识的传声筒,语言也不能用本能的应激反应来解释,我们所做的一切归根结底是由我们自己的自由意志所决定,我们可以这样做,也可以不这样做,做与不做的后果,只能由我们自己承担。

  李乾在《一个中学生的文革》这本书中,回顾了他作为学生法庭死刑执行者在执行第一、第二个“流氓”时的心态,也回顾了在去执行第三个“流氓”途中的心里的犹豫以及主动放弃任务的逃避过程。如果说,李乾在枪毙头两个“流氓”时是出于对领袖和革命的忠诚,那么后来的主动放弃和逃避就应该是对领袖和革命的背叛;如果说后面的行为是人的良知、人的罪恶感被唤醒,那么前面的行为就应该是犯罪。先选择了前者,又背叛了前者,选择了后者,自主权全在李乾的自由意志,责任也无法推诿给别人。虽然李乾在他的书中并没有完全讲清楚前后两种截然相反行为的关系,但他在思考,试图将其理清。莎士比亚的名句“To be, or not to be - that is the question”直到今天仍在困惑着人们,而且问题也许永远存在下去,但提出并试图理清,本身就足以震撼人心。

  当然,面对精心培养了自己的老师“你们当时在哪儿”的反复追问,宋彬彬、叶维丽、刘进等人也很诚恳地承认“我们当时真的很对不起老师们”,甚至说“作为女附中的学生,我感到有罪”,这是心里话,我相信。但是,这仍然是让自己躲进一个有错乃至有罪的群体之中,仍然是一种群体意识,没有真正承担起“我”的“那一份”责任。与“极左错误人人有份”一样,这种反思没有任何力度,不能给后人以任何警示。法不责众,人人有错等于没有人承担责任。

  宋彬彬戴袖章事件,“让她在40多年中承受巨大的压力和指责,完全被妖魔化”。的确如此,前面讲到我的小学都因此而改名,可见影响力的广泛和深入。但是,每个人的反思是自己的事情,不能指望那个不经宋彬彬同意、以宋要武(宋彬彬)署名发表《我给毛主席戴上红袖章》的记者“能站出来,说句公道话”。即使他站出来了,本着同样的思维模式,他也完全可以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毫无疑问,他肯定也是奉命而作。照这样的逻辑不断追溯下去,到头来,结果一定是谁都没有责任。

  宋彬彬谈到去武汉的事情,她的结论显然仍旧是被动的,是基于对“父亲的老部下”王任重的信任。但是去或不去,说还是不说,说什么不说什么,这些毕竟都是你自己的选择。你是如何选择的,为什么会那样选择,出于一种什么样的得失考虑,现在反思起来有什么样的评判和教训,对后人有什么样的警示,这才是更有价值更有意义的。即算是被利用,也应该反思一个成年人为什么会被利用,“我”的软肋在哪里,“我”之所以会被利用是因为我考虑到了哪些利益。

  叶维丽在写到“谁之责”的时候是这样说的:

  

  我不认为卞仲耘之死的惨剧是个易于审理的法律问题。法律不是全能的,特别是应用于由最高领袖有意制造的“天下大乱”的非常时期。在一度出现“你一下、我一下”众人参与打人的混乱情形下,到底谁是“凶手”?在“革命不是请客吃饭”成为很多人最高信条的时代,如何判断个人还剩下多少“自由意志”和“是非标准”?这样说,绝不是否认个人应负的责任,而是说,事情不像哈里斯先生想的那样简单明了、黑白分明。但同时我也认为,即使在那样一个癫狂的时代,不管怎么有限,仍然存在一定的个人选择空间。我曾自问,如果当时我在场,会怎么做?我知道,我会吓坏了,我甚至会在心里谴责眼前的暴力,但我绝不会有胆量上前阻拦,我不具备那样的道德勇气,我所受的教育不足以使我那样去做。

  我想,四十多年后的今天,我们要做的不是去“抓凶手”,而是每个人面对自己的良知。我们都已鬓发灰白,夜深人静时,我们是否曾扪心自问?就像当时选择怎么做是要经过每个人的大脑一样,今天的反省也只能是个人的。在调查了解卞校长之死的过程中,我发现我和我很多校友们共同的问题是:

  为什么当年北京最出色的女校的学生,会做出如此伤天害理的事情?

  我们都在追问。

 

  不错,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中,个人的抗拒的确很难发生,甚至几乎连抗拒的意识都很难出现。笔者当时虽然还是懵懂少年,但也亲眼目睹了诸多血腥暴力场面,难免心惊肉跳,却丝毫不敢怀疑那种革命的真诚。我们所受的教育就是如此,直到今天仍然没有多少改善。四十多年后的今天,我们反思的目的当然不是去“抓凶手”,我们的共同问题当然是充满朝气的单纯的学生为什么“会做出如此伤天害理的事情”?也就是:为什么好人会做坏事?

  沿着这个思路追问下去,有两个头绪。一个就是编者按所说,那些“非刑毒打”师长的人,是死者生前热爱和悉心培养的学生。而死难者的政绩,正是坚决贯彻了毛主席的无产阶级教育路线,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培养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在这种路线、方针下成长起来的女生们成了“疯狂的坏人”,那么,这是什么路线?这是什么方针?说到底,人本应是好人,制度使其迷途。

  第二个头绪,是我的思路。好人不是先天规定的,先天对人的规定是人具有自由意志而动物没有。具有自由意志的人,既可以做好事,也可以做坏事,除非精神失常,每一个行为的发生,不论在什么条件下,都是人自己的选择。叶维丽说得好:“我曾自问,如果当时我在场,会怎么做?我知道,我会吓坏了,我甚至会在心里谴责眼前的暴力,但我绝不会有胆量上前阻拦,我不具备那样的道德勇气,我所受的教育不足以使我那样去做。”胆怯也是一种选择,而且是利益的选择,既然是利益的选择,按照孔孟之道“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的定义,还能假定“我”是一个好人吗?

  所以,“好人做坏事”的全部问题都来自于对“好人”的先天假定和固化,也就是所谓的人之初性本善,好人之所以做坏事是外界的干扰和蒙尘,是被外人教坏的。这是中国几千年一而贯之的传统思维模式,好事全归自己的本性,坏事全赖别人的教唆,自己一点都不用负责任。我们一切的制度,一切的教育方针,都是从这个被人们广泛认同的原点出发而形成的。要想彻底追问下去,彻底解开这个千年枷锁,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承认人性是自由的,既可以行善也可以作恶,承认人的每一个行为都是通过了理性的判断和选择的,而决不可能仅靠“好人”的本性和“好人”的真诚而不假思索地去做。同时还要承认,人不是上帝,自欺也是人的本性,所以行为之后还要对其进行批判,检验是否真的符合自己的理性,这就叫反思。这种反思是否公开,同样由个人自由意志所决定,别人无权强迫,也无法强迫。对文革的反思如果真能做到这一点,人们对文革重演的恐惧才能彻底释放。2010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