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观念相同: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
文章来源: overedge2010-11-30 10:20:03
华夏快递 : 灞水:权为民所赋 权为民所用

近一段时间,媒体盛传中共中央提倡“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权利观。曰: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概括起来是两句话: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

无独有偶,林肯1863年在葛底斯堡演说中有句“government of the people,by the people,for the people”,正好一个意思。

看来,具有何种权力观与持有何种信仰,属于何种党派,处于何种社会制度无关。也就是说,在执政理念上(权力观),以美国为代表的社会制度和以中国为代表的另一种社会制度是一致的。两者都将落脚点方放在建立一个“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两者都将此当作人类自由、文明和社会进步的象征。

然而,在执政实施上,两者大为不同,从而形成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社会形态。一种是,一旦权为民所赋,权必需为民所用,否则,权将被民所罢、所夺;另一种为,一旦大权在握,以权养权,以权扩权,以权固权。这就是人们熟悉的“江山不倒”,“旗不变色”。久而久之,“权为民所用”的命题就大打折扣,就有了先决条件。即使权不为民所用,民其奈我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