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待婚姻的道德观”读后感
文章来源: 悠悠寸草心2009-04-30 10:34:04


看了ANYONE的“从“爱情的出路”,说说对待婚姻的道德观”,因为我的情况跟文中的情况很相似,很有感触,经作者同意,把他的文章转贴到我这里。
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0904&postID=44491


想就“爱的现在时”的《爱情的出路》讲讲本人的见解。

先简单复述一下“爱的现在时”的困境吧,为的是确保我对事件的理解没有偏差。“爱的现在时”的困境是,作为一个已婚的女子,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对方有老婆,还有孩子,做了小三。但对方的原配不放手,所以是恨从心头起,怒向胆边生。主人公没有表现出一点对婚外情的忏悔和,对自己配偶的愧疚,而对对方原配的不配合却表达出极大的愤慨和不理解。原因是认定了婚外情中的对方已对他的配偶没有感情,原配却还死死攥住没了爱的婚姻不放手,或许是为了孩子,所以不道德的,是那位不肯给爱情让路的女人。

顺便说一句,各位女士们,再谈论男人如何不负责的同时,请也想想,很多“成功的不负责了的男士”的身后,很可能也站着另一位女人。如果没有这个女人的“帮助”,这位男士或许不会做得到如此的“成功”。

我认为,问题的症结在于对道德的认知。

如果没有记错的话,中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婚姻法是建立在马大胡子的“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基础上的。这种观点是一种爱情至上的道德观,天下万物,唯爱情最大。

在这种道德观下,具体看待这个实例,认为对方原配对婚外情当事双方爱情的不配合是不道德的,是应该受到谴责的。不知道有多少人真正会从心里认同那位原配是应该得到谴责的。我的判断是,不多。如果我的判断是正确的,那么逻辑上,在中国社会中,绝大多数人对爱情至上婚姻观并不是无条件认同的。在大多数人的道德观下,对别人家庭的破坏者(intruder)反倒是应该受到谴责的。不单是在中国,在几乎所以的当今现代社会中,对破坏家庭的行为都是不被大多数人认同的。只有在今天的中国,由于道德的混乱,才会有人唐而煌之的站出来,以“爱情”的名义,为自己对别人家庭的破坏不知有愧,反而去理直气壮的谴责受害方。

这种以爱情至上的道德观为基础的对婚姻的法律认定,在中国社会由封建社会转型为所谓的更高级社会的初期,是有其进步意义的。因为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婚姻观,一直是所谓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完全剥夺了婚姻双方对爱情的权利。而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观的法律确认,对打破封建婚姻观是有极大帮助的。但当社会进化到已经大大超过了当初那段初级阶段,只强调婚姻中的爱情成分,而完全忽视婚姻中的社会责任就显得非常偏执。看来,在中国社会现代化的进程中,对道德的思考,讨论和重建真有太长的路要走了。

婚姻是什么?

有人讲婚姻是爱情的结晶,有人接受婚姻是利益的交换,有人认为是对私有财产的保护。实际上被很多人忽视的一条,是婚姻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本人无意在这篇文章中过多着墨对各种婚姻观,价值观,道德观的评判,而是想表述一下对有婚生未成年子女存在的婚姻态度的看法。

几年前,在北美,有一个很受人欢迎的广播call in节目。节目的主持人是一位心理医生,劳拉医生。她的节目主要是帮助人们解决情感和婚姻中的困惑。记得,有一次的节目里涉及到了婚姻双方的感情问题,咨询应不应该以离婚作为解脱的途径。当当事人说到婚姻双方还有未成年子女时,劳拉医生有过这样的论述(意思吧):

当婚姻中一旦有了孩子,在孩子未成年之前,作为父母的双方的责任就不再仅是自己的感情,自己的利益,而首先是对孩子的责任。孩子是无辜的。父母在把孩子带到这个世界上来之前,是没有和孩子商量的。所以从道德层面,一旦有了孩子,父母在家庭里的所以权利就必须让位为对孩子的负责,特别是当孩子还没有成年之前。

我认同劳拉医生的观点。

从这个观点出发,那位拒绝为爱情让路的妇女,如果在她的坚持里有为孩子的考量,我要说,她是一位有道德的人,一位懂得责任的人,一位值得尊敬的母亲。

在这个意义上讲,请外人走开,请外人让路,为了别人,为了别人家庭的完整,为了母亲,为了无辜的孩子,和孩子对有自己父母存在的完整家庭的爱的权利,求求你。


读完了他的文章,我豁然开朗。因为我一直不理解为什么老公情人明知她爱上的是一个有妇之夫,还要那么执着的以死相逼,不把我们的家庭拆散誓不罢休。老公一直说她和我一样是个善良的女人,善良的女人怎么还会让人家妻离子散呢?原来她和“爱情进行时”一样,是从婚姻的道德角度对我们的家庭进行救赎。

老公情人在跟我交流的几封信中,反复的强调,爱不在了,就放手。她认为,只有我放手,我们三人才能都得到幸福,我们的孩子虽然没了亲爹或亲妈,也才会真正的幸福一生。

那么,为什么她会认为我和老公的爱不在了?她和我老公认为的爱是什么?我想,她会认为我和老公的爱不在了,一定是我老公告诉她的。她和我老公认为的爱就是两个心灵碰撞产生的激情火花

和随之而来的要一生相随的强烈愿望。如果从这个角度来讲,我和老公的爱刚开始也是这样的,但经过这么多年的风风雨雨,这种激情的爱的确是已经消失了。但是,爱情的含义难道就是这样浅薄吗?爱是承诺,爱是责任,爱是包容,爱是不自私,爱是两颗心的不舍和牵挂。。。我和老公的确在一段时间里因为各种原因忽视了心灵的沟通,但是在这件事发生之后,我们的沟通反而上升了一个层次。如果不是这么多年相濡以沫的感情,我们能做到这一点吗?我们现在更在乎对方的感受,都不愿看到对方再受伤,都小心翼翼的不说伤人的话,如果不是爱,我们能做到这一点吗?我们没有开始冷战,反而事事商量,不再听一家之词,如果不是因为还有爱,我们能做到这一点吗?

二十岁的时候,我们认为爱就是一种感觉,没有那种感觉,再多的努力都是白搭。四十岁的时候,我们追求的不再是那种感觉,而是爱的内涵。而这其中二十

年的风风雨雨给予我们的正是这些内涵,这时只要我们努力,不放弃,爱就会重新回到我们身边。如果四十岁还只是追求那种感觉,那么由那种感觉带来的孩子,责任又是什么?

ANYONE在文中说“婚姻实际上被很多人忽视的一条,是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孩子有对自己父母存在的完整家庭的爱的权利。”

 我非常同意这一点。关于孩子,老公情人也曾教育我,孩子是需要大人的正确引导,给予阳光健康的指引,而非是给一个表面的和谐与美好。先不说她为自己离婚还是不是自己女儿的好妈妈,也不说她会不会为了爱我老公做我们孩子的好后妈。我只知道,我和老公在经历这样的打击和挫折时,从来没有在孩子面前吵过架,尤其是我老公,因为愧疚,给予孩子们的是更多的爱和关怀。我们给予孩子的不仅仅是表面上的和谐和美好,更是因为我们之间的爱而发自内心的责任和义务。我们的孩子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难道会比在未知的后爹后妈的环境中更不幸福吗?

如果我和老公的感情真的是不可救药了,我们会在她出现之前就分开,也不会生两个孩子出来。现在即使因为我做的不够好,让老公有了外遇,但他跟我说过,如果我早发现他有外遇,他早知道我会这样挽留他,他是不会给她那么多承诺,也不会跟她走那么远的。而我为什么直到他提出离开才知道他有外遇,是因为我爱他,信任他。所以我们的心并不遥远,我们也不需要她的救赎,我们会用真正的爱自我救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