斤,斗
文章来源: 大江川2018-03-24 20:40:56

1. 容量单位。

在汉代,一石等于20000毫升。
“古代常用容量单位由小到大有升、斗、斛(石)、钟,通常学者们认为斛和石相通,自秦汉开始它们之间都是十进制。
林甘泉主编的《中国经济通史_秦汉经济史(上)》也认定:汉代1石=2市斗,1市斗=13.5斤,1石=27市斤粟。汉代1石为20000毫升,1斗为2000毫升,即秦汉时期1斗禾重2.7斤,这也是以实物测量所得数据。

2.重量单位。

在汉代,一石约29.95kg。
汉书·律历志上》:“权者,铢、两、斤、钧、石也……五权之制,以义立之,以物钧之。”《隋书·律历志上》:“十为絫。而五权从此起。十絫为一铢。二十四铢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五权谨矣。”
中国古代度量衡图集》记汉一两为15.6g,一斤即249.6g,一石一百二十斤29952g约合29.95kg。因此汉代一石约59.9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