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事变的公理
文章来源: 大江川2013-12-29 23:59:10
公理1,蒋是国主。
公理2,毛是国民,张也是国民。
公理3,中国绝大多数人都是国民,政府官员是少数,国主只有1人。
公理4,中国的国民90%是农民。
公理5,国主之责,平时让国民活得高兴,战时让国民死的明白。
公理6,国民不高兴可造反,可反对国主。
公理7,国主对国民可杀可养可逐,只要国可治,则国主方可存,否则已无存在之意义。
公理8,国主必令毛张服从,毛不服,张已服。
公理9,国主可令张抗日,张不抵抗,张之罪,蒋不强令,蒋之罪。
公理10,国主可强力平乱灭毛,毛造反,毛之罪,蒋不能平乱治国,蒋之罪。
公理10,国主身负国之生命,自身生命最重,死于外敌攻击是意外,被外敌所获是无能,被国民绑架是好笑。。。自己弃船是无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