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北京人害死了杨佳?》
文章来源: 老三届2008-12-04 04:16:11

评《北京人害死杨佳?》

 

看了谢先生的大作《北京人害死了杨佳?》,实在不敢恭维。谢先生落笔多直指时事和政治,但将杨佳这样一个极具震动和反思的社会事件归结于一个地区的族群的性格特点,也就不怎么“政治”了。

一、       谢先生:您的命题结论是错的!

北京人害死了杨佳?!了不得了。谁是北京人啊?

北京人:指持有北京市正式户口的人。

还有个北京人,那是周口店的北京猿人。把老祖宗请出来并无它意,只是这些猴也占着“北京人”的名头。希望他们与谋杀杨佳无关。那就是只有持北京户口的人害死杨佳了。有多少嫌犯啊?
      北京其实一直是个移民和杂居的城市。即使是从“苦海幽州”那会儿说起,从没有一个固定的族群定居在此。从元大都开始,战乱频频,百姓流徙。
      1908年,光绪34年,北京只有45万人口。民国初期,在北京,开馒头铺的是“山东人”;开油盐店的是“山西人”;卖南货的是“江浙人”;开澡堂子的是“定兴人”;当老妈子的是“三河人”。因为,清军入关后,将原北京城里的居民几乎悉数迁出。
      解放初期,即1949年,北京不足300万人。
      今天北京常住和流动人口已近2000万。有几成是那300万的后裔呢?
      北京做为一座城市一直处在外来人口涌入的大潮中,人口是动态的。
      是这2000万里的谁害死了杨佳了呢?谢先生题目明白“北京人”,也就是这2000人害死了杨佳,包括他父母。谢先生有什么证据指证这2000万人吗?
      看了全文之后,才略明白,谢先生想说的是“北京人的傲慢与偏见心态和性格害死了杨佳”。
      * 北京人(主语)害死(谓语)杨佳(宾语)。
      * 什么人具有的某种心态(主语)害死(谓语)杨佳(宾语)。
      此两句的意义是截然不同的。一是人杀了人,一是不正常心态杀了人。
      如果谢先生想表达的是第二例句的说法,至少在命题上错了!

 

            二、谢先生:您对杨佳案件的结论是颠倒是非!

      谢先生在文里写到:“北京人到上海凶残杀害六个警察。我堂堂北京人被你们小上海警察殴打,这还了得?”
      以政治敏感著称的谢先生在此,将一个官与民之间的不和谐、滥权专制的司法制度的深刻问题肤浅到“北京和上海两个地区之间的矛盾。您不是逗大家伙儿玩吧?!
      谢文中,不断反复强调北京的“傲”,“不平等的残酷的欺压事实”,“是全国各地的。。。牺牲,而堆积起来的。”等等。

      在此,我们就事论事。被谢渲染成北京和上海两地相争的情况在此案中表现的很奇特。

·         “小上海警察”(谢词),不仅敢拳脚相加于杨佳,而且几上北京。甚至将杨母关到精神病院。在这一点上,上海和北京的警方是合作的。没有歧视。

·         同样杨案受到上海民众的广泛关注。在一审时,有上千人(绝大多数是上海人!)。二审时,尽管实施了种种管制措施,仍有数百人围观在法院外。杨佳被处决了。上海人捐款、写信慰问杨母。
也就是说,上海的民众并没有将杨佳视为到上海挑号的北京混混儿。

·         假设一下,如果杨是在另一城市或任何地方受到不公,并且没有很好处理的话,他会不会去“给个说法”。凭杨“傲慢与偏见”的个性(谢词)恐怕他也会提刀而去的。

·         谢先生说“北京人到上海凶残杀害六个警察”。六个被杀害的警察很无辜,杨佳受极刑罪有应得。但,那几位将杨拖到永远不可能有录像的地方挥拳猛打的时候,他们的手上已沾染了他们六位同事的鲜血。打杨的警察相信谁都永不会吐口,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但,有正义感的人也会帮他们一起记住。谢先生在此,一句不提杨案的前因后果。三个字“北京人”到上海杀警察!这么写,太随便了吧?! 

将一个社会问题的大案件,归结为地区性的民众性格偏差(我也不同意此点),这个推理,推的有点儿太极了吧?!

 

三、谢先生:您对北京人的认识是偏颇的!

      谢先生除了将人地区间隔化,还将居住在该地某一族群的性格模式化。
      看过不少文章论及各地人的秉性等,但从未认真研究过。简单地说:那儿的人都有好的,那儿的人也都有坏的。但好人总的来说占大多数。
      但就从全国范围内,北京人似乎不是那么好勇斗狠之辈吧。
      北京人都成嫌犯了,看来有必要给北京人的性格号号脉了。北京人爱侃山,夸夸其谈、慵懒闲散,不少恶习,当然不为心怀普世大情怀的人所齿。

北京人除了有缺点,好像也还有长处:热情、讲义气、敢做敢当。杨父最近写了一封信,信中写到:“。。。要捍卫自我的尊严,哪怕牺牲生命也不受人凌辱!”

另外,建议谢先生也去读读杨的驴友们对他的评价。听听和他有亲身接触的人的看法,看看一个“凶残杀手”周边的人的评价。

北京人血气方刚,但绝不会无理取闹。北京人是爷们儿!远的不说,“四.五”时用成千上万朵白花铺满纪念碑的是北京人!89将数万大军的军车团团围住的成千上万的是北京人!可惜,谢先生没见过那个场面。
      因为,谢先生的诊断结果是杨患有北京人的流行病“傲慢与偏见”,而导致喋血杀人。没想到奥斯丁浪漫柔情的《傲慢与偏见》竟成了杀人的主因!

谢先生有什么数据或理论根据来证实使用了“?”的结论吗?如果谢先生没有证据的话,那么这种想当然是否也是“傲慢与偏见”呢?!

四、谢先生:您的论据有问题!

      谢先生在文中特别以自身举例:“当年我是海南岛的外语类状元,北大北外抢着要录取,由于家庭贫困,没钱买棉袄,没有填报北京大学。”
      谢先生将杨佳之死归之于北京人的傲慢与偏见,可从先生这个例子里怎么看怎么看不出北京有傲慢和偏见。
      “北大北外抢着要录取!”也就是说北京并没有因你的地域而将你拒之门外。而是两所著名学府敞开大门,何来傲慢,那里偏见了呢?!北京各大学的学子来自五湖四海,大概谢先生的老乡也不在少数。北京并不拒绝外地人,北京开放、宽容。

      时至今日,谢先生大可不必为没去成北京而“凄凉”。因为先生没去,世界上就多了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没有傲慢与偏见的人、一个具有普世价值观的人、一个人云亦云自由平等的人、一个将博爱时时也只能挂在嘴边的人......
      先生以此为例,绝对不是酸葡萄心理。正因为先生没去,北京就少了一个可能被双规的人、少了一个可能朝平民百姓说我是从XX部来的人......

      您是搞政治的,这个例子在您这篇大作里实在是败笔,对于您想说明或做的结论是完全彻底的反证。大概先生〈小逻辑〉学的好,是逆证法吧。黑格尔这本书老三看了两遍没找着东西南北。老三还是比较喜欢那个叫什么德的东东。
      先生如此大才,没能进京,竟是由于一件棉袄。若先生穿着棉袄进京,竟而也“傲慢与偏见了”,也混上张北京户口,那先生也有可能是害死杨佳的嫌犯了。根据先生的推理原则,该虚拟中的原准备黄袍加身的棉袄,乃“傲慢与偏见”的祸根!
      建议先生改个题目〈棉袄是害死杨佳的罪魁祸首!〉,就不用?号了。

      五、谢先生:您的普世价值、自由民主和博爱在哪儿?

 

          曾几何时,“普世价值,自由民主”成了时髦的词。谢先生也不甘人后的抄抄贴贴。还有什么“博爱”之类的。

         老三的观点是:普世价值和博爱,首先应以尊重他人的文化、习俗、传统为前提。要宽容,要尊重。

         从没有所谓统一的“自由、民主”模式。人类不得不以群体生活、不得不划出国界、不得不用钞票的时候,就和自由民主说再见了。强加给人的东西,那还叫自由民主吗?! 就像米国将这些无比珍贵的概念以枪炮子弹的方式送给了阿富汗人和伊拉克人。代价是数十万普通百姓的死亡。

         在今天的金融风暴中,德国是已经宣布进入“经济危机”的国家之一,那是拜米国大哥之赐。欧洲各国政府为什么强行干预银行和金融机构,这不是强奸“自由市场经济”吗?谢先生应该写几篇文教育教育他们。好像还是杰克。伦敦在《海狼》里写的明白,“强权就是真理,懦弱就是错误。强权就是有所得,懦弱就是有所失。”

         再回到杨佳案,我们也这样来看假设一下,不强调什么民主自由。如果警察能尊重杨(仍旧有权怀疑他那车是黑车),杨也尊重警察的核实查验。恐怕结果会很不一样。

         同样,谢先生将“傲慢与偏见”加在了北京人身上,这符合您自己提倡的普世价值吗?或许,这就是您所推崇的普世价值!

 

         我们中国人身上是有很多不足和需要向其他民族学习的。但我们有我们自己的深厚文化和悠久历史。并不因谁谁说了什么高雅尊贵的字眼腿肚子就软了。

         记得冯玉祥将军在蒋冯阎中原大战后失败下野到欧洲考察。有人将其认为日本人。将军立即在自己胸前别了一个小条:我是中国人!谢先生也会这么贴上一张条吗?

 

       先生在结尾总要提到“博爱”,到要请教什么是谢先生定义的“博爱”?怎么做就算“博爱”了?先生是怎么“博爱”的呢?是写此文的这种“博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