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注释】 ⑴ 这是毛泽东为印发中共安徽省委一九五九年八月四日关于张恺帆下令解散无为县食堂给中央并告安徽省委第一书记曾希圣的报告的批语。安徽省委的报告说:“我省书记处书记张恺帆同志于七月初到无为县检查工作时,下令解散食堂,并以怀疑的心情责令县委办公室调查公社化前后几个情况的变化,结果引起无为县工作上的混乱。无为县委和芜湖地委对张的这种做法很有意见,认为是违反中央方针政策的。现将无为县委和芜湖地委的报告转上一阅。” 无为县委八月一日给地委并报省委的报告说:张恺帆于七月四日到无为县检查工作,九日下午在下大队检查时,向队干部和群众宣布吃饭还原、住房还原、小块土地还原的“三还原”,并要县委向下贯彻。到七月十五日,全县六千多个食堂被一风吹散,只有一百二十个食堂坚决不散。芜湖地委八月二日给省委的报告说:地委同意无为县委的报告。我们认为张恺帆提出的“三还原”,特别是命令解散食堂,是违背中央和省委关于办食堂的方针政策的。张恺帆指示县委办公室调查公社化前后的三个变化(劳动力、农具、房屋)和干部作风、各种发病情况等五项内容,而且均以公社化前后为界限,不知用意何在,请省委加以研究。 ⑵ 这里指彭德怀、黄克诚、张闻天、周小舟等同志。参见本册第454页注⑷。 ⑶ 张恺帆,当时任中共安徽省委书记处书记、安徽省副省长。在一九五九年反右倾运动中,受到开除党籍、撤销副省长职务的错误处分。 一九六二年六月二十日,安徽省委常委扩大会议通过《关于张恺帆同志问题的甄别结论》指出:“张恺帆同志一九五九年七月去无为县检查工作,向中央和省委反映的无为县的情况和问题,是符合实际的;张恺帆同志坚决贯彻中央一九五九年三月郑州会议、四月上海会议的精神,贯彻主席《党内通讯》的六条指示,在无为县采取一系列措施整顿干部思想作风,抢救病人、制止死亡,帮助群众安排生产和生活,是完全正确的;张恺帆同志为了解决无为县的问题而采取的措施,曾几次报告省委,并且和省委、地委、县委负责人共同研究过,是符合党的组织原则的。”“为此,省委决定:撤销一九五九年九月十九日省委扩大会议‘关于张恺帆、陆学斌fǎn-党联盟的决议’,取消对张恺帆同志开除党籍、撤销一切工作的错误处分,恢复党籍、名誉、原职务和原级别。在原来宣布、传达的范围内公布。” 同年七月十八日,中央监察委员会在给安徽省委并省委监委的批复中说:“中央同意你们对张恺帆同志的甄别处理意见。” ------------------------------------------------------------------------------------------------------------------------------ 【本站思考】 1962年,安徽省撤消了1959年对张恺帆“开除党籍、撤销副省长职务”的处分决定。这在毛看来是否更是“右倾”?亦即毛泽东在1966年文革初始所写《我的一张大字报》中提到的“联系到1962年的右倾……”——1962年前后,中央面对全国经济建设所走的弯路和极端困难的处境,不得不对原来的所谓“大跃进”等一系列政策做出调整,不得不放宽经济政策,适当允许私人间的市场交易、农村的包产到户或责任田之类。但是,这也就意味着彭德怀等许多人曾经提出的意见和疑虑是正确的,有道理的,至少说那并不是所谓“fǎn-党”;如撤销对张恺帆的处分这类甄别行为,客观上意味着对当年毛提出的“反右倾、鼓干劲”的否定。于是,毛有了危机感,但在1962年的特殊形势下,他只有暂时隐忍…… 另据《解放日报》曾载文介绍: 张恺帆(1908—1991) 自1926年投身革命以来,在血与火的战斗中,在敌人的监狱里,在建国以后长期担任安徽省的领导岗位上,在“反右倾”和“文革”遭受迫害与不公正待遇中,依然保持着战士、公仆和文化人的特色。可以说:铮铮铁骨,耿耿丹心,浩浩正气。 正如张劲夫在《怀念忠于人民利益的张恺帆同志》中所说:“我多少感到,恺帆同志书生气较重,甚至还有些名士派的风格。”“恺帆同志是个革命者的材料,不是一个做官者的材料,他也不计较官位,对乌纱无所谓。因此,从不讲做官之道,不会做官,他却是一个真诚的人民公仆。”(《解放日报》1992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