愤青老师上课提到了孙志刚,
才知道有这么样的一个案子发生在社会上。 引起了我们的关注, 回来上网搜了一下, 慢慢了解了他的死, 一般,如果是外乡人去别的城市长期住,都需要办理暂住证, 不然晚上出行的时候容易被公安部门逮住, 需要交钱保释的, 这是在广东那些天渡寒假的时候,妈妈跟我说过,让我晚上别到处跑。 因为公安人员需要额外收入,这也是其中一种。 背景: 孙志刚,男,今年27岁,刚从大学毕业两年。 刚来广州,孙志刚还没办理暂住证。 2003年3月17日晚10点,他像往常一样出门去上网。在其后的3天中,他经历了此前不曾去过的3个地方:广州黄村街派出所、广州市收容遣送中转站和广州收容人员救治站。 3月17日:在广州街头被带至黄村街派出所 3月18日:被派出所送往广州收容遣送中转站 3月18日:被收容站送往广州收容人员救治站 3月20日:救治站宣布事主不治 4月18日:尸检结果表明,事主死前72小时曾遭毒打 现在的年轻人,现在的公安机关, 一句话:一个比一个拽!
现在的人都喜欢听奉承话, 孙志刚应该算是年轻气盛, 心里有什么就想说什么,不小心惹怒了那些收容所的人。 三天,三天他遭受了什么待遇,没人能说出来, 一个年轻的大学生,就被打死了,仅仅只是没有暂住证吗? 现在的他, 在天堂, 应该不需要出示暂住证了吧! 这应该只是这样例子里的一个, 不知道有多少的人也是因为没有暂住证,不会讨好公安部门, 遭受不能说的刑罚。 老师说, 现在的社会很黑暗, 公安机关更是如此, 病态的社会, 我们要好自为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