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女35岁,跟老公离婚商讨财产分配与2个年幼的孩子如何
分配与父母住在一起的时间,她脱口而出:孩子的抚养权你
拿就好了。。。我还年轻,得找老公嫁人,不能带着2个拖油
瓶当累赘。。。
男人目瞪口呆的看着她,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这2个孩子
明明是她10月怀胎生下来的,竟然如此没有感觉?
女人搬走时,没有留恋与伤心。她带走了她自己的全部衣物,
好像忘了她曾生过2个孩子。。。真不明白: 这样的人算是母
亲吗? 我们连路边的乞丐都会有同情心,更何况是自己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