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刘晓波的和平奖到温家宝的政改论 中国向何处去?
文章来源: 浪宽2010-10-09 19:35:18

从刘晓波的和平奖到温家宝的政改论 中国向何处去?

刘晓波得和平奖,我是一点也不意外的。相较于其他那些命运人士们,刘晓波的特点和优势是非常明显的。最重要的是,他为自己的几篇文稿和一个《零八宪章》而锒铛入狱,而且还是在中国各方面形势一片大好的情况下被关押,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同情,得这个奖完全符合诺贝尔和平奖过往的传统,也可以说乃实至名归。诺贝尔和平奖作为当今人类最崇高的荣誉之一,虽然有不尽人意的地方,但在过去的100多年里,为人类和平和进步做出了无与伦比的积极贡献,是任何人也抹杀不掉的。

现年55岁的刘晓波成为首位荣获诺贝尔和平奖的中国公民,很多有良心的中国人一个很自然的反应就是高兴。当然,有些人不服气,觉得还有更好的人选。我认为持这样观点人要么心理阴暗,要么就是无知,连基本游戏规则都没搞懂。有不少人难过,感觉中国又一次被西方耍了,因为在他们看来,诺贝尔奖是美国和西方反华势力操纵的,是他们用来颠覆中国的工具。记得去年美国总统奥巴马获奖的时候,也有人骂,那是欧洲人给美国戴上个高帽,以便约束美国人的行为。当时美国的右派和保守势力也是大肆攻击诺贝尔委员会,大肆攻击奥巴马。

令我大为不解的是,有些人那么害怕,害怕到连这个消息都要全面封杀,一夜间,刘晓波的名字和诺贝尔和平奖都成了禁忌词。国内的朋友还要向我打听谁得了今年的和平奖,我除了无语,还是无语啊。

现在有人开始担心:谁去领奖?刘晓波是现狱犯,中国不可能让他去领奖的。很多人认为最佳人选是他的妻子刘霞。安理说,刘霞作为一个中国公民,她的人身自由和言论自由应当得到保障,她申请出国不应当受到任何限制。可是有人担心,刘霞可能会出去容易回来难。如果中国政府不让刘霞回来,那对于刘晓波来说,可就是釜底抽薪了。刘晓波如果失去一个他最信赖的妻子,会成为一个瞎子和聋子,情何以堪?!诺贝尔颁奖典礼将于12月10日在挪威奥斯陆举行,诺贝尔和平奖奖金金额为1000万瑞典克朗(约合150万美元),由于对刘晓波能够成行领奖没有信心,一名网民反讽地调侃道,“评奖的这帮人太狠了,每当钱不够时,就发给一个无法领奖的人。”

所以从现在到12月10日,中国政府会感受到国际社会越来越大的压力,要求允许让刘晓波去挪威领奖,至少批准刘霞代刘晓波领奖。鉴于上述担忧,如果是刘霞代领,那么她还必须要求得到返国的保证。

我们知道,中国政府在6-4之后曾经流放过方励之和魏京生。放方励之是因为他在美国使馆,而中国那个时候对美国硬不起来,否则国家经济建设会走太多的弯路;放魏京生,是因为那个时候北京正在申办奥运。这一次中国能否与外界妥协,让刘晓波保外就医而能顺利去挪威领奖,考验中国领导层的智慧,更考验国际政治家的干预能力。

从以往的经验来看,民运人士一旦放到海外,立刻就从一条龙变为一只虫。刘晓波在民运圈内敌人很多,他要是出国,恐怕也会让他一世英名毁于一旦。所以我认为,刘晓波个人如果没有回国的保障,他是不会以保外就医为借口,而去挪威领奖的。

中国政府虽然可以封锁刘晓波得奖的消息,但从长远来看,刘晓波这个诺贝尔和平奖得主蹲在中国的监狱,简直就是中国政府脸上的屎,身上的疮——既难看又难受。中国将要面对国际社会前所未有的人权压力,前所未有的刁难,前所未有的数落。而中国政府也会无休无止的辩白,无休无止的抗议,无休无止的愤慨,总之是永无宁日。

还是温家宝总理有远见,他早就预感到这一波人权民主的浪潮的到来,在过去的一个月内,多次提起中国的政治改革。 温家宝在深圳说,不仅要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还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就会得而复失,现代化建设的目标就不可能实现。他指出,停滞和倒退会葬送三十多年改革开放的成果,且违背人民的意志,最终只能死路一条。要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要从制度上解决权力过分集中又得不到制约的问题,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和监督政府,坚决惩治贪污腐败;要建设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特别是要保障司法公正,重视保护和帮助弱势群体,使人们在生活中有安全感,对国家的发展有信心。温家宝近日接受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专访时,又一次就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发表了他的看法。在近一个小时的专访里,温家宝对政治体制改革作了清楚而具体的表述。他指出,中国的发展必须是全面的,改革也必须是全面的。对于民主在中国的发展,他提出三个领域:国家权力真正属于人民;使司法保持独立和公正;政府必须接受民众监督,尤其是媒体的监督。他也表示,自己心中最高的道德规范便是“公正”;并认为中国的民主政治一定会继续发展。总理任期只剩下三年不到的他,更罕见地承认政治改革遭遇阻力,但誓言将在能力范围内推动政治改革,风雨不倒,至死方休。

可以说,温家宝的理想和刘晓波的理想没有本质的区别。我曾经有幸读了一部分《零八宪章》的内容,这里无非是阐述一些为了达到温家宝所致力追求的公平和公正的理想状态的方法和手段。刘晓波因为这个《零八宪章》而入狱,是任何一个有良心的人所不能接受的。温家宝能在中国民主风暴来临前夕,勇敢地站到风暴的前沿,值得肯定。

然而,温家宝的政治生涯已接近尾声,不管他说什么做什么,对中国的影响都是有限的。而刘晓波头上顶着诺贝尔和平奖的光环,对广大年轻一代的鼓舞,是无可限量的。刘晓波作为中国民主运动的伟大象征,只要他一天不死,中国的民主运动就会像滚滚洪流,荡涤一切污泥浊水,最终汇入和平民主世界的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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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的总回复:

谢谢各位的评论,无法一一回复,请谅解。

有一点我必须说明,有些人以为,中国人只要稳定,有吃有喝,有没有民主,有没有公正,无关紧要。中国政府也一直是用这个论点来说服中国的老百姓的。请问,这样的生活与动物有什么区别?人是要有尊严的,这就为什么中国有“不为五斗米折腰”的骨气。人是要有自由的,这就是为什么有“不自由,毋宁死”的慨叹。这里无一不是体现人权和民主的精髓,这也就是为什么西方民主的一人一票有那么大的魔力,司法独立有那么大的诱惑。 那些以为人只要有的吃就不要自由民主的同胞们,最好不要在这里闹笑话了,难道我们追求了这么多年,只是为了满足动物一般的需求?


请不要忘了下面几个基本事实:

1. 美国连无家可归的人都会去投票,更不用说那些底层的劳动者了,你如果说民主是温饱之后才有的奢侈品,是很难服人的。

2. 在中国,有那么多人去上访,那些很多也是连温饱都没解决的底层老百姓,他们宁愿倾家荡产,甚至不惜被打击报复,也要与当地恶势力斗,也想讨个公道,为什么?

3. 即使像某些人说的,民主没有温饱那么重要,那么请问,中国到底有多少人已经解决了温饱?有多少人认为,除了吃饭穿衣之外,人还应当可以自由地发表言论,自由的表达观点,有权对黑暗势力说不,有权获得公正的待遇,有权决定自己的领导人?

4. 如果像某些人说的那样,中国人不需要民主和自由,中国人只关心自己能不能吃饱,那么政府为什么对老百姓的言论那么害怕,搞出那么多禁忌词?民心向背难道不是不言而喻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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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零八宪章


http://wikilivres.info/wiki/%E9%9B%B6%E5%85%AB%E5%AE%AA%E7%AB%A0

零八宪章(简体中文版)


2008年12月10日公布

一、前言
今年是中国立宪百年,《世界人权宣言》公布60周年,“民主墙”诞生30周年,中国政府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0周年。在经历了长期的人权 灾难和艰难曲折的抗争历程之后,觉醒的中国公民日渐清楚地认识到,自由、平等、人权是人类共同的普世价值;民主、共和、宪政是现代政治的基本制度架构。抽 离了这些普世价值和基本政制架构的“现代化”,是剥夺人的权利、腐蚀人性、摧毁人的尊严的灾难过程。21世纪的中国将走向何方,是继续这种威权统治下的“ 现代化”,还是认同普世价值、融入主流文明、建立民主政体?这是一个不容回避的抉择。

19世纪中期的历史巨变,暴露了中国传统专制制度的腐朽,揭开了中华大地上“数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序幕。洋务运动追求器物层面的进良,甲午战败再 次暴露了体制的过时;戊戌变法触及到制度层面的革新,终因顽固派的残酷镇压而归于失败;辛亥革命在表面上埋葬了延续2000多年的皇权制度,建立了亚洲第 一个共和国。囿于当时内忧外患的特定历史条件,共和政体只是昙花一现,专制主义旋即卷土重来。器物模仿和制度更新的失败,推动国人深入到对文化病根的反 思,遂有以“科学与民主”为旗帜的“五四”新文化运动,因内战频仍和外敌入侵,中国政治民主化历程被迫中断。抗日战争胜利后的中国再次开启了宪政历程,然 而国共内战的结果使中国陷入了现代极权主义的深渊。1949年建立的“新中国”,名义上是“人民共和国”,实质上是“党天下”。执政党垄断了所有政治、经 济和社会资源,制造了反右、大跃进、文革、六四、打压民间宗教活动与维权运动等一系列人权灾难,致使数千万人失去生命,国民和国家都付出了极为惨重的代 价。

二十世纪后期的“改革开放”,使中国摆脱了毛泽东时代的普遍贫困和绝对极权,民间财富和民众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个人的经济自由和社会权利得到 部分恢复,公民社会开始生长,民间对人权和政治自由的呼声日益高涨。执政者也在进行走向市场化和私有化的经济改革的同时,开始了从拒绝人权到逐渐承认人权 的转变。中国政府于1997年、1998年分别签署了两个重要的国际人权公约,全国人大于2004年通过修宪把“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宪法,今年又承诺制 订和推行《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但是,这些政治进步迄今为止大多停留在纸面上;有法律而无法治,有宪法而无宪政,仍然是有目共睹的政治现实。执政集团继续 坚持维系威权统治,排拒政治变革,由此导致官场腐败,法治难立,人权不彰,道德沦丧,社会两极分化,经济畸形发展,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遭到双重破坏,公民 的自由、财产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得不到制度化的保障,各种社会矛盾不断积累,不满情绪持续高涨,特别是官民对立激化和群体事件激增,正在显示着灾难性的失控趋势,现行体制的落伍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二、我们的基本理念
当此决定中国未来命运的历史关头,有必要反思百年来的现代化历程,重申如下基本理念:

•自由:自由是普世价值的核心之所在。言论、出版、信仰、集会、结社、迁徙、罢工和游行示威等权利都是自由的具体体现。自由不昌,则无现代文明可言。
•人权:人权不是国家的赐予,而是每个人与生俱来就享有的权利。保障人权,既是政府的首要目标和公共权力合法性的基础,也是“以人为本”的内在要求。中国的历次政治灾难都与执政当局对人权的无视密切相关。人是国家的主体,国家服务于人民,政府为人民而存在。
•平等:每一个个体的人,不论社会地位、职业、性别、经济状况、种族、肤色、宗教或政治信仰,其人格、尊严、自由都是平等的。必须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落实公民的社会、经济、文化、政治权利平等的原则。
•共和:共和就是“大家共治,和平共生”,就是分权制衡与利益平衡,就是多种利益成分、不同社会集团、多元文化与信仰追求的群体,在平等参与、公平竞争、共同议政的基础上,以和平的方式处理公共事务。
•民主:最基本的涵义是主权在民和民选政府。
民主具有如下基本特点:
(1)政权的合法性来自人民,政治权力来源于人民;
(2)政治统治经过人民选择,
(3)公民享有真正的选举权,各级政府的主要政务官员必须通过定期的竞选产生。
(4)尊重多数人的决定,同时保护少数人的基本人权。
一句话,民主使政府成为“民有,民治,民享”的现代公器。
•宪政:宪政是通过法律规定和法治来保障宪法确定的公民基本自由和权利的原则,限制并划定政府权力和行为的边界,并提供相应的制度设施。
在中国,帝国皇权的时代早已一去不复返了;在世界范围内,威权体制也日近黄昏;公民应该成为真正的国家主人。祛除依赖“明君”、“清官”的臣民意识,张扬权利为本、参与为责的公民意识,实践自由,躬行民主,尊奉法治,才是中国的根本出路。

三、我们的基本主张
藉此,我们本着负责任与建设性的公民精神对国家政制、公民权利与社会发展诸方面提出如下具体主张:

1.修改宪法:根据前述价值理念修改宪法,删除现行宪法中不符合主权在民原则的条文,使宪法真正成为人权的保证书和公共权力的许可状,成为任何个人、团体和党派不得违反的可以实施的最高法律,为中国民主化奠定法权基础。
2.分权制衡:构建分权制衡的现代政府,保证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确立法定行政和责任政府的原则,防止行政权力过分扩张;政府应对纳税人负责;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建立分权与制衡制度,中央权力须由宪法明确界定授权,地方实行充分自治。
3.立法民主:各级立法机构由直选产生,立法秉持公平正义原则,实行立法民主。
4.司法独立:司法应超越党派、不受任何干预,实行司法独立,保障司法公正;设立宪法法院,建立违宪审查制度,维护宪法权威。尽早撤销严重危害国家法治的各级党的政法委员会,避免公器私用。
5.公器公用:实现军队国家化,军人应效忠于宪法,效忠于国家,政党组织应从军队中退出,提高军队职业化水平。包括警察在内的所有公务员应保持政治中立。消除公务员录用的党派歧视,应不分党派平等录用。
6.人权保障:切实保障人权,维护人的尊严。设立对最高民意机关负责的人权委员会,防止政府滥用公权侵犯人权,尤其要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任何人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传讯、审问、处罚,废除劳动教养制度。
7.公职选举:全面推行民主选举制度,落实一人一票的平等选举权。各级行政首长的直接选举应制度化地逐步推行。定期自由竞争选举和公民参选法定公共职务是不可剥夺的基本人权。
8.城乡平等:废除现行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落实公民一律平等的宪法权利,保障公民的自由迁徙权。
9.结社自由: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权,将现行的社团登记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开放党禁,以宪法和法律规范政党行为,取消一党垄断执政特权,确立政党活动自由和公平竞争的原则,实现政党政治正常化和法制化。
10.集会自由:和平集会、游行、示威和表达自由,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自由,不应受到执政党和政府的非法干预与违宪限制。
11.言论自由:落实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和学术自由,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制订《新闻法》和《出版法》,开放报禁,废除现行《刑法》中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条款,杜绝以言治罪。
12.宗教自由:保障宗教自由与信仰自由,实行政教分离,宗教信仰活动不受政府干预。审查并撤销限制或剥夺公民宗教自由的行政 法规、行政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禁止以行政立法管理宗教活动。废除宗教团体(包括宗教活动场所)必经登记始获合法地位的事先许可制度,代之以无须任何审查的 备案制。
13.公民教育:取消服务于一党统治、带有浓厚意识形态色彩的政治教育与政治考试,推广以普世价值和公民权利为本的公民教育,确立公民意识,倡导服务社会的公民美德。
14.财产保护:确立和保护私有财产权利,实行自由、开放的市场经济制度,保障创业自由,消除行政垄断;设立对最高民意机关负责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合法有序地展开产权改革,明晰产权归属和责任者;开展新土地运动,推进土地私有化,切实保障公民尤其是农民的土地所有权。
15.财税改革:确立民主财政和保障纳税人的权利。建立权责明确的公共财政制度构架和运行机制,建立各级政府合理有效的财政分 权体系;对赋税制度进行重大改革,以降低税率、简化税制、公平税负。非经社会公共选择过程,民意机关决议,行政部门不得随意加税、开征新税。通过产权改 革,引进多元市场主体和竞争机制,降低金融准入门槛,为发展民间金融创造条件,使金融体系充分发挥活力。
16.社会保障:建立覆盖全体国民的社会保障体制,使国民在教育、医疗、养老和就业等方面得到最基本的保障。
17.环境保护:保护生态环境,提倡可持续发展,为子孙后代和全人类负责;明确落实国家和各级官员必须为此承担的相应责任;发挥民间组织在环境保护中的参与和监督作用。
18.联邦共和:以平等、公正的态度参与维持地区和平与发展,塑造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形象。维护香港、澳门的自由制度。在自由民主的前提下,通过平等谈判与合作互动的方式寻求海峡两岸和解方案。以大智慧探索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可能途径和制度设计,在民主宪政的架构下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
19.转型正义:为历次政治运动中遭受政治迫害的人士及其家属,恢复名誉,给予国家赔偿;释放所有政治犯和良心犯,释放所有因信仰而获罪的人员;成立真相调查委员会,查清历史事件的真相,厘清责任,伸张正义;在此基础上寻求社会和解。
四、结语
中国作为世界大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和人权理事会的成员,理应为人类和平事业与人权进步做出自身的贡献。但令人遗憾的是,在当今 世界的所有大国里,唯独中国还处在威权主义政治生态中,并由此造成连绵不断的人权灾难和社会危机,束缚了中华民族的自身发展,制约了人类文明的进步——这 种局面必须改变!政治民主化变革不能再拖延下去。

为此,我们本着勇于践行的公民精神,公布《零八宪章》。我们希望所有具有同样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的中国公民,不分朝野,不论身份,求同存异,积 极参与到公民运动中来,共同推动中国社会的伟大变革,以期早日建成一个自由、民主、宪政的国家,实现国人百余年来锲而不舍的追求与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