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老板的切记:什么时候都不要让人有杀你的借口
文章来源: 浪宽2010-04-30 12:41:04

当老板的切记: 什么时候都不要让人有杀你的借口

又一件惨案发生了,而且还是我们同胞,王立山医生。大家在震惊之余,不得不反思:到底哪儿出了错?

由于美国社会枪支管制不严,因而导致各种场所枪击案不段。可以说,买枪容易与杀人方便是有很大关系的,不管拥枪协会的人怎么辩解,也不论枪支销售商如何声称无辜。不过,我今天要讨论的不是是否需要禁枪、怎样禁枪,而是做老板的,如何创造一个“和谐”的环境,不让人家有杀你的借口和冲动。

中国有句古话“得饶人时且饶人”。这句古训在今天很有现实意义,尤其是在竞争激烈,有时甚至是你死我活的资本主义职场。分析一下因为这种劳资纠纷或同僚矛盾而酿成的杀人悲剧,往往都不是某一方的错。我不是要为杀人的一方开脱,而是感觉被杀者完全可以避免这样的灾祸。

在国内,我们听到最多的、往往也是我们最反感的,就是“政治思想工作”。不管是单位还是家庭发生了难以调和的纠纷,党的领导会找当事人谈话。党支部书记管这些事虽然不那么理想,但总比没有人管要好。我不知道现在中国还有没有这样的机制来为大家减压、为社会减压了。

这让我想起刚来美国时有位老华侨曾经语重心长的跟我说:“美国的工作单位思想工作等于零,完全就靠人自觉,靠市场来调节。”我当时还不大理解他的感慨,心里想:没有政治思想工作,少一个人管有什么不好?我还巴不得呢。可回过头来想想,那位老华侨是有感而发。因为单位、家里发生的事没人去管,最后必然带入社会,让社会来承担苦果。

来到美国之后,听到的关于雇员杀雇主,下级杀上级,失意者杀得意者不计其数。第一件要数20年前的卢刚事件,也可能是中国移民的第一桩此类凶杀案。卢刚于1991年11月1日在他当时就读的美国爱荷华大学连续开枪杀害5人,包括他的博士生导师,导师助理、系主任、以及副校长。卢刚自己后来也饮弹自尽。关于杀人者的枪杀动机,警方未有正式的结论,但据部分媒体报道,枪击的直接原因可能是由于博士论文最高奖学金没有由卢刚获得,而是由山林华获得。另有说法认为,枪击的原因可能在于经过长达6年辛勤工作得到博士学位的卢刚,却无法得到一份应得的可以维持生计的体面工作,走投无路的他决定自杀,并对社会的不公进行极端报复。对于刚刚来美国的我来说,无论如何也理解不了卢刚为了这一点点事就竟然会那么残忍地大开杀戒。

如果说卢刚事件离我很遥远,那么2000年陈建事件离我就更近了。2000年6月份陈建杀害他的病理科主管,西雅图华盛顿大学医学院一位著名的胃肠病理学家,事后他也给了自己一枪。他的杀人动机很明确,因为西雅图大学病理科在他住院医师的最后一年把他开除了。

新近发生的王立山事件简直就是陈建事件的翻版。王立山也是被从住院医的职位上开除的。比陈建情况更糟糕的是,王立山还有贫困交加的妻儿,据说他的妻子和老父还身患绝症。可见他自己当时有多么绝望。

俗话说,狗急还要跳墙,何况人?一个社会不可能什么事都能做到公平合理。更糟糕的是,有时雇主一方认为很公平合理,但被打压的一方并不一定认同。在这样的反差下,如果没有协调,没有沟通,很自然就会导致弱势的一方心生仇恨。资本主义的一套游戏规则对大多数善良的人来说是有积极作用的。因为老板掌握着下属的生杀大权,做下属的一般不敢胡来。这种制度逼你上进,逼你保持一个好的记录。我想起一为领导曾经义正词严:“美国之所以这么强盛,就是因为美国老板有权说这样三个字‘You are fired'."我当时想:这样理解美国是不是有些片面。不过,他的话也的确揭示了一个问题。

我们在各自的生活中,都会或多或少接触到一些“被解聘”的悲情人士。他们自己当然会有各种各样的问题,有的是语言不好,有的是不会处人际关系,还有的是态度不端正,也有的是工作不努力或能力不够。不管什么原因吧,当这些人被通知解聘的时候,有谁会事先给予一点物质上的关怀,心理上的开导,抑或精神上的鼓励? 很多时候,雇主都会像“送瘟神”那样冷酷的扫地出门。更有甚者,老板把人撵走了还不够,还要“再踏上一只脚,让他永世不得翻身。”他们把人家解雇了,还一个劲的在别的雇主那里说人的坏话,让人家一辈子找不到工作,这是不是有些过分了?再说,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做多了,难免不会遇到麻烦。

我认识一个中国人,辛辛苦苦折腾10多年,好不容易熬到了尽头,毕业之前找到一个不错的职位。按照美国的惯例,在正式上岗之前,还需要原来所有培训单位的评议信。没想到其中有一个单位的小头头在这里使坏,把这个中国人说的一塌糊涂,硬是把这件事搅黄了。好在这个中国人在最后这个单位表现不错,还有人为他主持公道,让他继续一年的培训。一年后这个中国人顺利地找到了工作。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个在背后使坏的小头头一年后也被他的大的老板给解雇了。试想,如果那个中国人没有后来这个单位有同情心的人们的帮助,从此找不到工作了,他会怎样去报复那个小老板?

聪明的老板却不会这么做。不是也常听说吗?越是你不喜欢的人越要给写好的推荐信,这样他才能早点走人呀。有时候,这个人换一个环境反而会表现很好。我身边这样的例子太多了。所以,什么时候都不要把事情做绝,放人一条生路其实也是给自己一条生路。

这又让我想起来一位在美国难得一见的智者。有一次,单位的几个同事因为工作问题闹疆了,吵了起来。其中有一个家伙开始威胁要动粗。这在美国,尤其是高级别的职业领域是不被允许的。当时有人把警察都叫来了,事情很可能会闹得不可收拾。这时我们的单位主管得知此事,他马上和警方交涉,并向警方和上级保证能把这件事情摆平。为让事件冷却,他自己亲自开车将那位有暴力倾向的家伙送回家,并一路做他的思想工作。那个人后来对我们单位主管佩服得五体投地,说他是个“good guy."

所以说,很多时候话是开心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往往比咄咄逼人、居高临下更能服人,也更能安抚人。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话是有它的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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