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究竟是谁下令开的抢?
文章来源: 谢盛友2011-06-04 05:28:15




六四:究竟是谁下令开的抢?


每年六四这一天,我都会想一个至今没有答案的问题:

六四:究竟是谁下令开的抢?
下令开枪者是罪犯吗?
谁来审判罪犯?

大学者阿克顿说“历史的教训就是,人们往往没有从教训中吸取教训。”

看来,我们中国人既不总结历史,也不从中吸取教训,所以,犯的都是同样的错误。


三•一八惨案究竟是谁下令开的抢?

三•一八惨案,发生在1926年,是北洋政府以武力镇压群众运动的一场惨案,此后北京陷入白色恐怖之中。这是国共两党最早联合进行的一次反帝反军阀斗争。

三•一八惨案究竟是谁下令开的抢,至今仍眾說紛紜,一般認為是段祺瑞,但無實據。傅斯年说是鹿钟麟,傅斯年在昆明對鹿鐘麟說:「從前我們是朋友,可是現在我們是仇敵。學生就像我的孩子,你殺害了他們,我還能沉默嗎?」還有人指出是总理贾德耀。北京的防卫是由冯玉祥手下五虎将之一的鹿钟麟的军队主要负责。

有学者认为,此事件“帮了苏俄的大忙,归还中国领土的《中俄解决悬案大纲协定》流了产”。

1926年3月,政府镇压北京学生运动后,同年4月被冯玉祥驱逐下台,退居天津日租界当寓公,潜心佛学,自号“正道居士”。

李葆华(李大钊儿子)回忆说,中共北方区委的领导李大钊、赵世炎、陈乔年参加了大会,大会主席、中俄大学校长徐谦发表了慷慨激昂的讲话,大会决议:“通电全国一致反对八国通牒,驱逐八国公使,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撤退外国军舰,电告国民军为反对帝国主义侵略而战。”最后大会一共通过了八条决议。组织者又一次要求与会者去国务院示威。群众不愿意去,害怕被镇压。李大钊登台高呼:“大家不要害怕,他们不敢把我们怎么样!” 但与会者中仅有数百众跟随前往。

作为参与者的李葆华说:“由于前一天曾发生过流血事件,我们特意做了准备。每人做游行示威的小旗时,都挑选了较粗的棍子当‘旗杆’,用以自卫。”

大会结束后,游行队伍由李大钊率领,按预定路线,从天安门出发,经东长安街、东单牌楼、米市大街、东四牌楼,最后进入铁狮子胡同(今张自忠路)东口,在段祺瑞执政府(今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门前广场请愿。示威群众公推代表去向卫士长交涉,要求开门放队伍进去,并请段祺瑞和国务总理贾德耀出来见面。在执政府内开会的总理贾德耀等人知难而退,从侧门离开。而事件发生时段祺瑞并不在执政府。墙里头最先打响了三枪。有记者披露,示威者有人执带铁钉的棍子并抢士兵的枪,《临时执政令》则称游行者“闯袭国务院,拨灌大油,抛掷炸弹,手枪木棍,丛击军警。各军警因正当防卫,以致互有死伤。”当场死亡47 人、伤200多人,包括两名便衣警察、一名卫兵在内。死者中为人们所熟知的有北京女子师范大学学生刘和珍,李大钊和陈乔年也负伤。后来军警在清理现场时,竟然将死者财物尽行掠去,甚至连衣服也全部剥光。

段祺瑞在知道政府卫队打死徒手请愿的学生之后,随即赶到现场,面对死者长跪不起,并从此终生食素,以示忏悔[1]。3月18日当日,段祺瑞及北京國務院通電謂本日慘案乃徐謙等鼓動所致,令通緝徐謙、李大釗、李石曾、易培基、顧孟餘五人。朱家骅、蒋梦麟、鲁迅等几十人也上了黑名单。李大钊、徐谦、鲁迅等人被迫转移,国共两党的领导机关则迁入苏联使馆。

3月19日各地舆论纷纷谴责国务院门口屠杀。3月20日,賈德耀內閣對三一八慘案引咎辭職,段祺瑞亦下令撫卹。3月20日同日,中共中央发表《为段祺瑞屠杀人民告全国民众书》,号召“全国商人、学生、工人、农民、兵士,应急起联合起来,不分党派,一致奋斗,发动一个比‘五卅’运动更伟大的运动,以雪最后通牒之耻”。3月23日,北京各界人士、各社会团体、各学校齐聚北京大学大操场,为亡灵们举行“三•一八死难烈士追悼大会”。鲁迅题写挽联:“死了倒也罢了,活着又怎么做。”后又就此惨案连续写了七篇檄文。由刘半农作词、赵元任谱曲的哀歌唱遍京城。

强大的民意压力迫使段祺瑞政府召集非常会议,通过了屠杀首犯“应听候国民处分”的决议;京师地方检察厅对惨案进行了调查取证并正式认定:“此次集会请愿宗旨尚属正当,又无不正侵害之行为,而卫队官兵遽行枪毙死伤多人,实有触犯刑律第311条之重大嫌疑。”

1926年4月,段祺瑞执政府倒台。张作霖进京后查封《京报》馆和一批进步报刊,邵飘萍于4月26日清晨被秘密处决。张学良逮捕了共产党员郭隆真,然后派奉军闯进北大、女师大、中俄大学等,大肆查禁进步书刊,搜捕进步人士。

了解严重侵犯人权行为真相权利和维护受害者尊严


2010年12月,联合国大会宣布,每年的3月24日是“了解严重侵犯人权行为真相权利和维护受害者尊严国际日”,缅怀那些为揭穿真相、捍卫人权而牺牲生命的人。

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指出,了解真相有助于受害者及其家人来了结心事,恢复尊严,并为他们的损失取得一些补偿。揭发真相也有助于社会追究侵权行为实施者的责任。因此,捍卫了解真相的权利是人权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皮莱(Navanethem Pillay)也指出,时至今日,酷刑、强奸、性奴役、强迫失踪、法外处决等严重侵犯人权的罪行在许多国家仍一再出现,通过公开、独立和中立的调查来揭穿有关这些罪行的真相有助于实现正义,打击有罪不罚现象,以及防止今后继续出现类似的罪行。因此,她呼吁各国政府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护了解真相的权利,以及那些致力于揭穿真相的人。

参考资料:

[1]段祺瑞面对死者长跪不起 终身素食纪念刘和珍

http://news.163.com/06/0316/16/2CBNJJPF00011RL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