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梦鸽一类的思维,是稀里糊涂反社会的认知
文章来源: 老哥XD2013-09-06 13:13:48

                         ──读城头一篇“致梦鸽”的跟贴有感而发

在社会舆论批判梦鸽为其子所作的稀里糊涂没文化没头脑的辩护的同时,也有人持反观点,文学城里也出现这样的论调,质疑众人为何如此义愤,认为梦鸽那种辩护符合情理,政府该负责。

任何社会里的公众人物比普通人更需要严格自律。公众人物的生活可以占用超出普通人百倍千倍万倍的社会名利资源,占用的比例越高,拥有的社会话语权和社会影响力越大,可以对社会做出超常的贡献,也可能给社会产出超常的恶心。公众人物家属出了问题,引起社会关注的时候,作为公众人物,就应该及时道歉,及时(至少暂时性地)脱离抛头露面的公众舞台。梦鸽不具备这些常识,一些人跟她一样稀里糊涂没有常识。

在美国,媒体一向是全天候紧盯公众人物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在韩国,犯了原则性错误的艺人通常要遭到媒体和社会的彻底封杀,“慰安妇裸照”事件当事人李成延即便下跪致歉也一辈子不再有重返舞台的机会。在日本,犯错的公众人物会被媒体穷追猛打直到当事人宣布辞职或歇业,几年前人气组合NEWS的一个18岁的成员因为饮酒导致电视台停播其参演的电视连续剧,连同与他一起饮酒的电视台主播的节目也一起停掉。公众人物的家属驾车违章、打架吸毒做错事的话,一经曝光,公众人物的演艺活动、广告播出、写真集出版等活动通常会立即缓行,此乃公民社会里关于Fair Play之常识,没有对这种常识的认知,就算白在公民社会里混。然而在中国,梦鸽却可以在其子参与轮奸案庭审的当晚若无其事,粉墨登场,继续表演。(如果把问题拽到梦鸽既然没犯罪,为啥不能继续粉墨登场的角度上去的话,其实属于是跟梦鸽一样对公众人物的社会角色属性缺乏认知的一种思维误区。)

所以说,这样的常识在当今中国社会不全适用,公众人物对社会造成言行上的损害,总能得到一些社会成员没头脑的同情,因为没头脑而产生出被人卖了帮人数钱的神经四处短路,才令诸如明星逃税出狱后亦有能再度光彩夺目的市场,犯了原则性错误的艺人照样继续在银屏上逍遥。

没头脑的同情也算是一种缺乏社会意识的村妇式恻隐之心的思维方式,不辨是非因果逻辑,只管中窥豹,这种思维方式被鲁迅在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中提起过,与痛打落水狗截然相反,认为咬了人的狗落水了也是可怜的,对于公众人物及其家属犯事时对社会产生的不良影响或伤害毫无领会认知。

比上述对于公众人物影响社会缺乏领会认知的村妇式思维更神的,还有一种以梦鸽为代表的反式思维方式,就是认为孩子出问题,责任在社会,是社会影响了她这个公众人物。这种本末倒置的观念变成教育孩子的“理念”,与学车上路只教挂倒档无异,是开倒车。

有一种思维误解从家庭到社会到政府的组成顺序,认为政府要负责,社会是凶手,这和梦鸽的“理念”相似,是与社会基本道德观念反向而动的稀里糊涂的认知。政府确有建立正确的教育体系,在教育体系中摒除假大空党文化的责任,但那主要在政治层面。在无照驾驶、追打保安、打人被拘、轮奸妇女这些层面,与其说主要责任在政府,应该说全部责任在自身。有什么样的人民和民族性,才有什么样的政府,除非社会成员一半儿以上都像梦鸽那样去思维去教育孩子,到时再来说政府要负责社会是凶手,才不算是稀里糊涂反社会的认知。阅读 (2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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