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的四种不同的婚姻模式
文章来源: 2008-11-23 23:14:24

毛泽东的四种不同的婚姻模式
作者:纪洞天
2008-11-23 11:08

大凡男人最喜欢谈论的,是女人;女人最喜欢谈论的,是男人。李碧华是我所敬佩的一位香港作家,一位奇情才女。她的文字不如她的电影出名,电影《霸王别姬》就是她编剧的。在她的集子《蝴蝶十大罪状》中的有篇杂文:《看》,文中说:

……看一个国家的国民教育,要看它的公共厕所。
  看男人的品味,要看他的袜子。
  看女人是否养尊处优,要看她的手。
  看一个人的血气,要看头发。
  看一个人的心术,要看眼神。
  看一个人的身价,要看他的对手。
  看一个人的底牌,要看他身边好友。
  看两个人的关系,要看发生意外伤痛之际,对方的紧张程度。
  看三个人的关系,要看落魄时。
  看四个人的关系,要看麻将台上战况牌品。
  看骨气,要看DAI(车大)盘。
  看性格,要看字的直划。
  看快乐,不要看笑容,要看清晨梦醒一刹的表情。
  看名人,要看他会否贱卖名牌套现。
  看胸襟,要看如何面对失败和被出卖。
  看人的本质,要看暴发。”

  “看性格,要看字的直划”,可李碧华没有说看男人的性格要看什么。我想,是否可以说看男人的性格要看他如何对待老婆。如果只是亚当和夏娃问题就简单多了。一个男人的老婆如要翻了一倍,问题目就复杂了;如果是二的平方,那就是复杂中的复杂了。

  毛泽东的一生娶了四任妻子,四次婚姻都有不同的模式。

  毛泽东的第一任妻子罗氏

许多人说毛泽东只有三任妻子,他的第一任妻子是杨开慧,这是不对的。毛泽东的第一任妻子是罗氏(可怜她没有留下姓名)。毛泽东本人并不承认这桩婚姻。《毛泽东自传》说:“我的父母在我16岁时就给我娶了一个20岁的女人,不过我并没有和她一起住过——此后也未有过。我不以她为我的妻子,那时根本也不去想她。”( 《毛泽东自传》,解放军文艺出版社,2001年9月版。)

  罗氏性情温顺,心地善良,上孝父母,下爱弟妹,深得左邻右舍的称道。于是,毛泽东的父亲毛顺生托媒人向罗家提亲,一手包办了这门婚事。毛家与罗家是亲戚,可谓门当户对。因此,罗家与毛家结为秦晋之好。

  1907年,毛、罗两家选择了良辰吉日。两家老人“合八字”、“订庚”、“择吉”、“发轿”、“拜堂”,在短短的几个月内,就完成了旧时结婚的所有仪式。毛泽东与罗氏就在这看似热闹非凡的传统婚礼中,被撮合在一起了。

  罗氏虽然比毛泽东大4岁,但她毕竟是明媒正娶来的,是毛家的长媳,得到了族人的认可。

  1910年2月,罗氏病故,毛泽东也就找借口离家出走了。毛氏族谱把罗氏列为毛泽东的原配,把杨氏(开慧)列为“继配”,把贺氏(子珍)列为“再娶”。可见,罗氏在毛家的地位是得到认可的。

  毛泽东不承认罗氏是他的妻子,那么罗氏究竟是不是毛泽东的妻子呢?我以为是的。

  鲁迅的情况与毛泽东相似,鲁迅先生的第一次婚姻,是鲁迅在日本求学时期,家里以鲁迅的母亲鲁老夫人病危的书信讯息骗他回国成婚的。鲁迅并没有拒绝或者干脆出走,他选择了接受。在封建礼仪制度和人文环境及当时的情况下,鲁迅是无能为力的。就算鲁迅当时拒绝或出走,也改变不了事实的结果。鲁迅与朱安是事实的婚姻;鲁迅与许广平是实质的婚姻,这才是符合历史的事实。

  毛泽东第一次婚姻模式: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毛泽东的第二任妻子杨开慧

毛泽东与杨开慧是自由恋爱的。按当时的社会条件,毛泽东是高攀不上杨开慧的。杨开慧的父亲杨昌济是从英国留学归来的北大伦理学教授,像她这样的大家闺秀,名教授的女儿与毛泽东这样的农家子弟是门不当户不对的。
  
  1918年毛泽东由恩师杨昌济介绍才到北大图书馆任佐理员,月薪只不过八元。在一次胡适主讲的讲座上,毛泽东提出问题,当胡适得知他并非注册学生之后,根本不予答理!可见当时毛泽东的社会地位之低。

  毛泽东就是毛泽东,他没有丝毫没有的自惭形秽而是大胆地去追求幸福的爱情。从1919年初开始追求杨开慧同学,到了1920年即在北京同居,时间仅一年,用现代的话来说可谓是闪婚了。毛泽东称之为“试验性婚姻”。18岁的杨开慧与26岁的毛泽东正式同居,他们不但没有举行婚礼,毛泽东的还公开解释道:“不作俗人之举”。

  毛泽东第二次婚姻模式:试婚同居,蔑视潮流。
  

  毛泽东的第三任妻子贺子珍

   
 1927年秋收起义后,毛泽东上了井冈山,他与年仅17岁的贺子珍相识。1928年6月下旬,毛泽东与贺子珍在塘边一起工作的日子里,结为革命伴侣。

  此时,毛泽东是35岁,是一位有三个儿子的有妇之夫。在一个花好月圆的傍晚,大家围坐在一起,清茶一杯,袁文才夫妇又烧了几个菜,以水当酒,敬天敬地,共祝革命的成功。这便是毛与贺简单的婚礼。当时毛泽东的妻子杨开慧带着长子毛岸英正被军阀何键关押在长沙狱中。

  毛泽东第三次婚姻模式:简单婚礼,战友认可。

  毛泽东的第四任妻子江青

1938年11月20日,从贺子珍出走苏联后当了近一年单身汉的45岁的毛泽东,与一个从上海来的24岁的女演员蓝苹(即江青)结了婚,当时江青来延安仅一年。

  毛泽东当然知道江青已经嫁过三个男人,即俞启威(黄敬)、唐纳(马骥良)和章珉(谢兴),但毛泽东不在乎。

  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毛、江结合有“约法三章”:

  一、毛、贺的夫妇关系尚存在,而没有正式解除时,江青同志不能以毛泽东夫人自居;

  二、江青同志负责照料毛泽东同志的生活起居与健康,今后谁也无权向党中央提出类似的要求;

  三、江青同志只管毛泽东的私人生活与事务,二十年内禁止在党内担任任何职务,并不得干预过问党内人事及参加政治生活。 
    
  
资料来源是出自王若飞的一个笔记本,应当是可信的。(见《毛泽东与蒋介石》广西人民出版社2005年6月出版叶永烈著)

  毛泽东第四次婚姻模式:“约法三章”,不问政治

毛泽东曾说过:“世界上的事情是复杂的,是由各方面的因素决定的,看问题要从各方面去看,不能只从单方面看。"看事情如此,看一个人不也是如此。

  毛泽东的四种不同的婚姻模式为我们提供了观察毛泽东的实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