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尔文与“加尔文主义”的解构
文章来源: 雷默2008-04-15 19:39:38

加尔文与“加尔文主义”的解构

--兼论基督教改革宗神学的大公性

--选自王志勇《基督教圣约世界观神学原理传习录·默想篇》

 

  严格说来,改革宗神学并不是“加尔文主义”,也不是“加尔文神学”,而是以圣经为本的基督教神学!这一神学体系从十六世纪开始,由以马丁·路德、慈运理、约翰·加尔文等为代表的神学家和牧者集中阐明出来。加尔文并不是唯一的最权威的代表,而改革宗神学体系也不是仅仅十六、十七世纪才有的新生事物。从历史的路径来看,改革宗神学是以圣经为最高权威,承继教父和中世纪神学的精华,针对当时教会的败坏,把圣经中所包含的正统教义以更准确的形式、更恢宏的框架、更相关的重点传递出来。

 中文习惯于把Calvinism翻译为“加尔文主义”,这种译法容易把加尔文的教导与世俗的意识形态化的“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等混淆。更准确的翻译应当是翻译应为“加尔文学派”。但是,从历史的事实来看,也许这个词不存在、不使用更好。著名的加尔文研究专家瑞慕勒先生反对强调“加尔文主义”。他以充足的历史资料证明,不管是宗教改革时期,还是后宗教改革时期,改教领袖所传讲的教义,与教父时期和中世纪神学相比,不管是在内容上,还是在形式上,其连续性都远远大于中断性。加尔文所持守、教训的并“不是他自己的教义”![1]  准确地说,“加尔文想教导的是教会的教义,并不是他自己的教义。当然他取得了一定的成功,但他的原创性是在表达基督教教义的方式上,而不是在内容的创新上。他吸收了教父神学和中世纪神学的形式和内容,予以重新组合、调整。同时,他也把古老的神学内涵与他自己的解经、以及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学形式结合在一起,使远古的神学传统更准确、细腻地表达出来。”[2]

 从当时的历史处境来看,加尔文的教训和他在教会中的影响,并不具有压倒性的优势。在当时改革宗阵营内部,加尔文也只是一个声音。布林格(Henry Bullinger1504-1575)、布瑟(Martin Bucer1491-1551)等改教领袖在当时也享有崇高的威望。实际上,在宗教改革时期,彼得·马提尔(Peter Martyr)、布林格的影响要远远超出加尔文。[3] 另外,英国的清教徒神学很多方面也是在加尔文之外独立发展,不管是伯金斯(William Perkins1558-1602)、约翰·欧文(John Owen1616-1683)、[4]巴克斯特(Richard Baxter1615-1691),还是苏格兰的圣约神学家鲁瑟夫(Samuel Rutherford1600-1661),在其作品中,引证加尔文之作品的地方都非常有限。

 瑞慕勒用了四大卷、两千多页的鸿篇巨制来考察1520年至1725年之间改革宗神学在神学绪论、上帝论和圣经论方面的发展。他最后总结说:“加尔文并没有为后来发展的圣约神学提供基本的模式,他也同样没有为改革宗末世论提供基本的模式。”[5] 略微了解改革宗神学的人都知道圣约神学在目前改革宗神学中的重要地位。对于《威斯敏斯德信条》之后的改革宗神学而言,改革宗神学就是圣约神学,基督教神学就是圣约神学。十七世纪内瓦改革宗神学家图瑞金在谈及恩典之约的时候,一开始就强调:“在神学中,圣约是最最重要的,它是一切敬虔的核心和枢纽,既包括了上帝与人的交通,也涵盖了上帝赐人的恩惠以及人对上帝当尽的本分。对于我们而言,正确地认识此约,遵守此约,实在是生死攸关的大事。”[6] 十九世纪荷兰改革宗神学家巴文克指出:“以色列人信仰的精义就在于恩典之约,其余的一切都是从属性的。”[7]

 令人震惊的是,罗马天主教神学也开始越来越以圣约神学的框架来解释圣经。在最新的《天主教教理问答》中,他们认为十诫“包含了上帝与其子民之间所设立的圣约的条款。”[8] 上帝的诫命是上帝赐给他的子民的恩赐,是圣约的一部分。他们不仅用圣约来解释十诫,并且开始用圣约来解释整个的人类道德生活。“唯独在圣约的框架内才能完全理解十诫的意思。根据圣经,人的道德生活只有在圣约之内并通过圣约才有意义。”[9]

 因此,我们可以说,三一论、圣约论等基督教重要教义,都不是唯独改革宗神学中才具有的。这些都是圣经中有清楚的启示,教会在历史进程中不断领受新的光照,对圣经中已经启示的真理越来越有更清楚的认识。从历史的发展路径来看,基督教后宗教改革时期神学发展的根基在宗教改革时期,宗教改革时期神学发展的根基在中世纪,中世纪神学发展的根基在教父时期,教父时期神学的发展的根基在于先知和使徒的教训。即使宗教改革时期所高举的大旗“唯独圣经”,也不是宗教改革时期的独特产物。正如瑞慕勒先生所言,“把圣经视为基督教教义的主要规范和独一的至高的权威,不是抛弃传统,而是明确地把传统视为补充性的规范和权威,这使得(十六、十七世纪)基督教正统神学不仅与宗教改革时期连接在一起,也清楚地见证了包括阿奎那、司各脱在内的中世纪主要经院神学大师的教训。”[10]

  总之,加尔文并不是“加尔文主义”、“加尔文神学”或“加尔文宗”的鼻祖。他是上帝重用的仆人之一。改革宗神学也不是横空出世的新生事物,而是大公教会传统的延续。我们必须在历史的连续性中解读加尔文和改革宗神学。这样,我们在强调加尔文的重要性,情调改革宗神学的重要性的时候,就不至于把加尔文高举到其他众多上帝重用的仆人之上,也不至于在强调改革宗神学的独特性的时候,忘记改革宗神学本身所具有的大公性,盲目地把教会大传统和其他宗派一概踩在脚下。

 更重要的是,对于我们华人教会中欣赏、学习、研究、传讲改革宗神学的基督徒而言,我们必须学会从整个历史背景来看待加尔文和改革宗神学,这样我们的阅读和思路就不会仅仅局限在加尔文的作品和十六、十七世纪宗教改革时期的神学,而是始终回到圣经,始终回到包括教父时期和中世纪在内的在大公教会活泼、丰富的大传统内吸收营养,从而避免各种形式的狭隘和偏执。当然,最重要的是我们当面对我们当下的处境,继续以圣经为根基,以传统为参照,以现实为关注,寻求圣灵新的光照,向我们所处的时代传讲具有时代相关性的信息,作上帝无愧的时代工人。

 



[1] Richard A. Muller, The Unaccommodated Calvin: Studies in the Foundation of Theological Tradition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0), p. 7.

[2] Richard A. Muller, The Unaccommodated Calvin, p. 7.

[3] George Ella, “Henry Bullinger (1504-1575): Shepherd of the Churches,” from The Decades of Henry Bullinger, ed. Thomas Harding (Grand Rapids: Reformation Heritage Books, 2004), lviii.

[4] 很多改革宗神学家对欧文有极高的评价,如曾经担任威斯敏斯德神学院系统神学教授的弗格森(Sinclair B. Ferguson)认为:“To read John Owen is to enter a rare world. Whenever I return to one of his works I find myself asking “Why do I spend time reading lesser literature?” 2008414日查阅http://www.johnowen.org/

[5] Richard A. Muller, Reformed Dogmatics (Grand Rapids: Baker, 2003), Vol. IV, p. 420.

[6] Francis Turretin: Institutes of Elenctic Theology , trans. George Musgrave Giger, ed. James T. Dennison (Phillipsburg: P & R Publishing, 1979), Vol. II, p. 169.

[7] Herman Bavinck, Common Grace,trans. Raymond C. Van Leeuwen, Calvin Theological Journal, Vol. 24, No. 1, 1989, p. 43.

[8] Catechism of the Catholic Church, second edition (Washington, D.C.: Libreria Editrice Vaticana, 1997), p. 2058.

[9] Catechism of the Catholic Church, p. 2061. “The Commandments take on their full meaning within the covenant. According to Scripture, man’s moral life has all its meaning in and through the covenant.”

[10] Richard A. Muller, Reformed Dogmatics, Vol. IV, p. 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