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蛋青春(二)
文章来源: 碧波游侠2008-08-22 16:15:53

在此之前,我曾经烟草公司上过几个月的班,那时候刚从部队回来,先后做过专卖稽查、市场督察等乱七八糟的工作。督察员做得相对久些,原来以为,自己将会把一生都奉献给烟草事业,虽然并不喜欢烟草,讨厌那种呛人的怪味,并认为它和毒品同类,但也没有理由去拒绝相对轻松而又衣食无忧的工作。

上班一年后,原部队领导出了事,军区的调查人员三番五次跑到省城找我,要我配合他们调查原部长挪用公款和包养情人之事。我不认为挪用公款和包养情人有何不可,依照我的看法,人的本性就是自私自利,好逸恶劳,好色贪淫。假如一个人看上去大公无私,坐怀不乱,那他一定是带了付矫情的假面或是另有所图,公款放在那儿,你不去挪用就有人会挪用,挪用公款也是承担罪孽的一种手段。

我的话,调查组的人听不进去,这样就难免会引起冲突,所以调查组给单位发函,给我开了一个单间,以便经常传唤我,他们要以数量为弥补调查的质量的不足,这样持续了半个多月,调查组一无所获,只好把我放了。

事实上,对于部长挪用公款一事我略知一二,部长的情人我也见过,她是军区话剧团的演员,特别漂亮,说一口标准的普通话,我在分部当话务员时,她就在我们单位实习,我住二楼,她住三楼,每当我值夜班时,她就跑到机房陪我聊天,我现在还记得她的名字,她叫张琴,父母都是石家庄铁道学院教授,在铁道兵还未改编成地方工程局之前,那是一所军校,所以张琴有军人情节。

我当时只有十六岁,还不懂爱情,否则也有爱上她的可能。作为好朋友,我决不会对调查组的人说她处情人之事,我这人生性傲慢孤独,朋友极少,但我看来,即使斧钺加身,也决计不可出卖朋友,而且部长对我有知遇之恩,更没有理由出卖他。

从省城回到单位,每个人看到我都带了些异样的眼光,后来就流传是我在部队挪用公款和搞情人,种种猜测因添油加醋而变的活灵活现。后来就有领导以治病救人的态度找我谈话,鼓励我勇敢地站出来揭露自己的过失,要学会知错就改,他们说领导和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但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但是我看来,和自已有利害关系的人民群众往往最喜欢落井下石,许多人一生的目标就是要让别人难受。后来又流传我将要被抓走,接受军事法庭的审判,要到茅山农场进行改造云云。

其中有一个自称认识军区首长的家伙在月黑风高的晚上找到我,要我拿出二万块钱给他来摆平此事,“小李,消财免灾嘛”他说。单位领导开始讨论我的问题,他们一致认为象我这样的人,不能胜任重要的岗位,要把我调到劳服公司或是保卫部门。当领导为了定岗位找我谈话时,我终于忍无可忍,回答他:“你妈的别费心了,老子自己走人”。

离开烟草的那天,公司组织全体员工去金满楼会餐,以庆祝这场斗争的胜利。

综上所述,我曾经一个不思进取的后进青年,且固执己见,这样的人只适合于存社会的边缘,我就是那种边缘人。后来还做过保险推销员,园艺设计等一些边缘工作,辗转上海、厦门等一些城市,象一个化了妆的波西米亚人,后来又来到武汉,在武大附近租了间房子,写一些酸掉牙的新闻稿件聊以生存,但是这些只是表面,其实更多时间我都是在写充满魔幻色彩的小说,总想成为中国的马尔克斯。据我所知,马尔克斯完成伟大的小说《百年孤独》后,并没人赏识他的作品,害得他差点把这部伟大的作品付之一炬,直到他死了几十年后才扬名世界,我自认为自己有写作才情,象我这样的人不从事写作就是人力资源的浪费,但也干过像老马这样的自焚之事。

24岁之前,我写过50万字的小说,所有小说投稿后都被退了回来,有的退稿信还附有编辑简短的回信,他们的回信中一致要求我要去精神病科做一次检查。看来我的东西和主流文学格格不入,对此我不气馁,且打算一直写下去,在MSN上,我把自己的困惑说给许霜听,她首先对我的际遇表示同情。她说,作为好朋友,她有义务看完我的所有小说,并就我的文字做了一些指导性的建议。后来她果然以看小说的名义来到我的出租屋。

当我躲在在出租屋里冥思苦想时,从前的朋友偶尔给我电话,他们都是一些让人感动的好人,喜欢给我介绍各种稀奇古怪的工作,我总在回绝他们的好意,说自己在武汉挺好,他们问我喜欢武汉什么,我想了想回答:“喜欢武大春天浪漫的樱花”。这时,电话那边就会传来哂笑,“你丫都成流浪汉了,还他妈的假浪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