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侃杰克逊审判闹剧
文章来源: 狐狸葫芦2005-06-14 09:06:08
狐狸葫芦

06/14/2005


10项起诉,统统not guilty,摇滚巨星杰克逊当厅无罪释放!

庭内,杰克逊激动到甚至落泪;庭外,歌迷们疯狂欢呼热泪盈眶。各大新闻媒体,全力出动,采访律师、检察官,被告,原告。。。12个陪审员个个都成了明星,出足了风头,全为一个主题:

至高无上的法律公正再次得到了弘扬!

这乱哄哄的闹剧,和去年总统竞选,惊人的如出一辙。那些奠定美国社会根基的老祖宗们万万没有想到,‘完美’制度终究还是被‘精明’的后人们,个个击破,什么公正,什么民主,什么制衡。。。在金钱、诡计、黑心面前,显得是那么若不禁风,一个指头就轰然倒下,可悲,可叹。

警察、检察官、辩护律师,是维护司法公正绝不可缺的要素。警察抓坏人,检察官起诉罪犯,而辩护律师呢?最大限度保护犯罪嫌疑人的权益不受侵犯。如果没有了律师这个环节,警察、检察官严刑逼供、伪造证据。。。为所欲为,不知道会有多少冤假错案。对比中国传统的完全依赖清官判案的制度来说,无疑这个系统更加合理,因为最大限度防止一方的滥用权利,从而保护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和自由。从这一点来说,辩护律师确实值得尊敬。

任何事情在最初开始的时候,都是非常有效,因为大家都老老实实。可是千万别忘记了在资本主义国家生存的最重要一点,那就是钱!警察、检察官是政府雇员,纳税人供养,衣食无忧,而律师呢,个体经营,自负盈亏,竞争激烈。 既然是为政府工作,自然工资一般;既然工资一般,自然水平有限。为啥? 能言善辩的都出去挣大钱做辩护律师了呗,只剩下那些要么是笨旦,要么是一心一意走仕途之路的未来政客。长此以往,检察官、辩护律师阵营必然强弱分明。既使你罪行累累, so what? 找个顶尖的辩护律师,干掉那帮子笨旦检察官,容易! 。。。前提只有一个,你必须要有

钱!

最让人瞠目结舌的辛普森一案,就是利用了蠢蛋检察官的‘戴手套’错误。手套粘血变形正常,人手自然肿胀也非怪事,这能TNND的戴的上么? "If it doesn't fit, you must acquit" 伶牙利齿的著名黑人律师Johnnie Cochran让检察官们大汗淋漓。Beyond reasonable doubt! 用意是好的,宁肯放过一千,不可错判一人,可是这恰恰就是黑心邪恶辩护律师转空子、击破司法公正的破绽之处。精明辩护律师自然会挑选容易被误导、轻信的陪审团,精明的辩护律师自然会明白什么是陪审团愿意听、愿意看的,精明的辩护律师自然会明白如何搅乱陪审团的神经无法搭成一致。。。这些本来检察官都有机会,但对笨旦们来说,他使用的是那么拙劣。这本是一场不平衡的战争,维持公正,骗谁呢?

起诉杰克逊的检察官最重要的证人就是小孩的妈,一位个性非常讨厌的女人。她会盯着陪审员让人不舒服;她会晃动手指,大叫“No,no,no..",让陪审员反感,她。。。这也是12陪审员能超出预期作出无罪判决的最大加速器:太讨厌这妈,太反感她所做的一切,太怀疑她所说的一切,太。。。Give me a break!这到底是审讯杰克逊,还是小孩的妈?那些拿着纳税人钱的饭桶检察官到底想用这当妈的证明什么?小孩妈上庭前有没有任何准备?给陪审团一个好印象,连那些变态杀人狂都知道戴个眼睛、穿西装来讨喜,检察官不知道?晕!

有人说了,逃避陪审员义务的最佳办法是,说你是Ph.D.,一定被剔除。哈哈,有些夸大,但也让人清楚看到辩护律师所需要的这些陪审员到底是一个什么样子的智商。有陪审员说,看着杰克逊,就很亲切,是个能在街上打招呼成朋友的人,所以不相信。。。又有陪审员说,看着那个当妈的对我摇手指就恼火,你想赢,没戏。。。再次晕倒,不能不让人再次想到去年大选某些跟总统握手后激动得泪流满面的选民。

再完美的制度都有缺陷被击破!再理想的社会都无法满足人性的恶欲!黑心律师是美国司法制度的最大敌人,如同那些选举智囊团是美国民主制度最大敌人一样,让人无奈,让人寒心。 

到底摇滚巨星杰克逊有没有罪?听听其中一个陪审员吧,他说自己绝对不相信杰克逊对小孩子啥都没干,但这个案子实在无法定罪。

到底司法公正有无得到维护?我想,辛普森一定乐意来回答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