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晴 上午9点钟,du先生来我家。他说:我的姐夫是北港乡的,共产党员,市人大代表,被市纪委带走两个月了。 我:你姐夫是什么官职? du:没有当官,是搞工程的。 我:搞工程的,行贿了? du:要拿到工程项目,肯定要给官员送钱的。 我:你姐夫行贿数额有多大? du:我知道有一笔是20万。那是09年下半年,发改委主任□□□的孩子去英国上学,我姐夫送给他20万元钱,是通过银行汇的。这次,□□□在案发前两天,通过银行汇给我姐夫20万。 我:在案发前,□□□知道了信息,主动把钱退还了。从法律角度看,这20万不会按行贿受贿论处。还有其他问题么? du:招、投标时,同官员勾结,做手脚……还有在牌桌上,有意输钱给官员……次数很多,具体数额,我说不清。我姐姐很着急,到处求人,想走内线,把姐夫救出来。找了好几伙人,都说能帮忙,花了好多钱了,结果,都无下文。好急人的。 我:在法律上,行贿与受贿同罪。但实际上,因行贿而罪的不多见。10多年前搞王家河大桥工程和金鹗山隧道的□□□,向三个官员行贿,数额特别巨大,并没判刑。 du:我认识他。被关了几个月,放出来后……人蔫了。 我:今年4月,金桥公司的徐□□被检察院带走,关了半年零三天,罚了五千(他自已说只罚三千万)万元,放出来了。 du:我姐夫也要罚款才会放出来? 我:不知道。 du:行贿,也是没办法的。哪有不行贿能接到工程项目的?赚点钱不容易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