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陵鬼话2012年10月4日
文章来源: 巴陵鬼话2012-10-05 13:09:25
星期四 阴
▲11点多钟,张超群从益阳来电话。
他说:我在老汉的办公室,看了这一段时间《巴陵鬼话》,你和老汉的文章、转帖,有蛮尖锐,比我写的东西厉害多了。……我的“婆婆”来电话讲:秋凉了,你可以写文章,但不要乱写。
我:你那“婆婆”很操蛋,乱干预,亏你还听她的话!文章写了吗?
张:写了20篇,交给老汉了,请他发给你。
我:好。
▲文海一行3人开车从北京去昆明,途经岳阳,来看我。文海说:花了两年时间在云南拍纪录片《三姐妹》,一个月前,这片子在威尼斯电影节获了奖。在国内,会怎么样,还不知道。
我说:气候依旧,可能还会尘封一段时日。气候会变的。不会总是冬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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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超群


《炎黄春秋》是应该采取新动作的时候了——致《炎黄春秋》的公开信
读《炎黄春秋》第9期刊载的《炎黄春秋》杂志社社长杜导正的《政治体制改革应该中步前进了》的文章,感慨良多。
杜老一生处于风口浪尖的新闻宣传前哨阵地,善于观天象、察民情、导航向,与时俱进,老而敏锐不糊涂。
经老先生观察,他的结论是今天“社会上弥漫着一种不安的情绪”。他一针见血地指出“我们党执政地位已经到了兴败的关键时期”!
基于此,曾经建议“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应当‘碎步前进’”的杜老及时调整了自己的看法:“今天官民矛盾、贫富矛盾尖锐到这个程度,再‘碎步前进’恐怕来不及了!”在另一段杜老更是语出惊人、危言警告:“目前社会矛盾这么尖锐,再碎步前进恐怕不行了,我们已经没有时间了”。杜老大声疾呼“必须立刻切实加快政治体制改革,通俗地说必须中步前进才行”。
杜老关于“宪政阶段论”,关于把民间的政治改革的呼声“看着改革的动力”而不能“作为压制打击对象”,关于将社会上政治主张分为改革派、保守派(革命派)、维稳派,提倡“必须做改革派的坚定拥护者,摒弃革命派和维稳派”,关于我们党要“从革命党转到执政党,再从执政党转到宪政党”等主张,我认为中肯、正确。
我相信杜老的判断并拥护杜老的主张。
既然杜老将政治体制改革提高到如此紧迫、严重程度,《炎黄春秋》是应该采取些新动作的时候了!
我建议:
一是在《炎黄春秋》上开辟“政改纵横谈”栏目。有识之士围绕政治体制改革改什么、怎样改,谈想法、提建议、拿方案。每篇文章几百字,可以各抒己见,也可以互相补充,还可以针锋相对。
二是以《炎黄春秋》杂志社的名义召开老年或中青年、综合或专题的各种形式的座谈会。为了节省杂志社的开支,会议可以采取民间“打平火”的办法即西方的aa制。
天下人都知道,《炎黄春秋》与《南方周末》、《南方都市报》是自由民主派也可以说是右派的报刊杂志,旗帜鲜明、观点清楚、历来如此,想掩饰掩不住,想赖账赖不掉。既然如此,在这多事之秋,为党的前途计,为国家安危计,为民族福祉计,《炎黄春秋》应该“铁肩担道义”,更加理直气壮,更加观点鲜明,更加甩开膀子,把政改的“火”烧起来,把政改的舆论造得再大些,从而使《炎黄春秋》真正成为中国下促上、民间促政府推动政改的领头羊。
杜老的文章谈到“大家很关心政治体制改革的切入点”问题,我主张从改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代表选举破题,这个牵涉面大,但又不动宪法规定,因而阻力小,不会产生大的波动和风险。为清晰表达我的建议,我将曾经写《关于人大改革问题的一些思考》附录于下。这篇文章曾寄贵刊未见刊载,今天再次冒昧献丑了。
张超群    9月30日


(又:本人系建设银行湖南省益阳市分行退休人员。手机号码15898481008.不会上网,有事请打手机。详细通讯地址:湖南省益阳市益阳大道朝富巷一号 ,邮编:413000

附录:《关于人大改革问题的一些思考》

                 关于人大改革问题的一些思考
                   张超群(2009年3月)
    曹思源先生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改革作为民主政治建设的突破口,我认为是深谋远虑、智慧之议。因为人大改革不涉及多党政治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根本的性的改变,即使人大代表通过“海选”(竞争选举)产生,也不违背宪法第三条第二款“都由民主选举产生”的原则规定,宪法中有关常务委员会条款的删改也只涉及技术层面。人大代表竞争选举中,如果出现什么问题,也只会限制在某个选区内,处于可控范围,不会波及全国。所以,在保持共产党执政地位不变前提下的有限的政治体制改革(以下简称政改)从人大改革起步,是政治成本低、风险小的举措。下面,围绕曹文,我补充发表些具体思考意见,并就个别建议与曹先生商榷。
一、关于人大代表竞争选举问题
    为了充分体现人大代表的代表性和防止“空降”人大代表候选人,选民竞选本选区内的人大代表,要在选举前有连续五年以上的居住时间。居住在异地异国的选民到家乡或曾经工作过的地方竞选人大代表,必须在所属行政区内有累计居住生活十年以上的时间。
    人大代表候选人提名应该多渠道多方式,即可由政党提名,或由本选区内十名以上人大代表提名,或由选民联名提名,选民个人自愿提名。后两种提名,应征集本选区内不同地区一定的选民签名(具体数额由选举法规定)。人大代表候选人提名,应严格遵守省一级选举委员会下达分配的党派名额规定,否则,提名无效。如本选区分配的是一名共产党的人大代表名额,那么提名人必须都是共产党员。
    人大代表候选人,全国的须经省一级选举委员会资格审查认可后即成为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
    人大代表候选人在选举前,每个候选人可以在本选区的电视台、电台各发表5分钟的竞选演说,报纸上刊登一份尺寸大小相同的竞选广告,散发或张贴一份数额相等、尺寸大小相同的竞选传单,参加由选举委员会组织的与本选区内选民见面会,发表竞选演说,回答选民提问。
二、关于人大代表专职化问题
    凡当选人大代表,应一律辞去执政党、政府或盈利性公司、企业和机构的职务或兼职以及名誉职务,但允许兼职不是坐班制的科学技术研究、教学、文学艺术创作等工作。
    人大代表属于公务员系列,其经济待遇比照政府部门正职待遇对待。人大代表资格丧失,其经济待遇也随之取消。
    人大代表必须在选区和当选一级人代会所在地分别设置办公室,招聘必要的义工,经费由相应一级人代会列支。
    人代会休会期间,人大代表应回到所在选区与选民见面,下基层视察,亲自处理来信来访。全国人大代表在本选区的工作时间每年不得少于四个月,担任正副主席的每年不得少于一个月。
三、共产党人大代表构成比例必须保持百分之五十一
    就国家和省一级(市、自治区地区)而言,无论人大代表人数多少,其中共产党的人大代表必须占百分之五十一,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人大代表占百分之四十九。显然,共产党的人大代表比例过高,甚至达到百分之七八十,那人代会就有第二个党代会之嫌。
    人大是表决机器,人大表决实行多数决定的原则。为了巩固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保证在立法、议案、选举方面体现执政党的意图,在人代会这个最高权力机关、立法权力机关的人大代表中保持适当多数是恰当的,无可非议。
四、全国人大代表以650名为宜
    议会规模究竟多大合适在民主社会并无定见。世界上最小的议会只有12人,最多的有2000多人。“有人设想,一个拥有500人的议会是较为理想的议会,因为这便于组织管理,也便于议会的议员们发言和活动。”(参见田为民、张桂林《外国政治理论与实践》第35页)
    专职的全国人大代表,曹先生提出只要300名左右。我认为,中国地域广、人口多,300名人大代表似嫌过少,以650名较妥。
    根据中国地图出版社2006年出版的《新编实用中国地图册》登载的全国人口是13亿多,有市(地州盟)一级单位333个,县(市、旗区)一级单位2860个。由此平均计算,曹的方案是433万人选一名人大代表,我的方案是200万人选一名人大代表;按曹的方案,一个市级单位还摊不到一个人大代表名额,要有8.1个县级单位才能分到一个人大代表名额,而我的方案是一个市级单位或4.4个县级单位大体可分到两个和一个人大代表名额。
    从以上比较来看,650名是一个中间值,代表性的成份似乎多一些,人代会的组织管理难度也不会过大。
五、关于选区划分和人大代表名额分配问题
    考虑到中国地方大、人口多和人大代表名额有限的情况,选区划分只能实行地域制,且应为单选区(小区)制,即一个选区只分配一名人大代表名额。这样,全国划分650个选区。
    人大代表名额分配主要以人口数为准,即以选举前两年年末人口为基数,再以人大代表总数除以人口数,即可得出某一地区应分配的人大代表名额。计算人口数以百万人为单位。计算代表名额时以取整数为准,
    为了照顾人口特别少的地区,人大代表名额不足3名的省一级单位应按3名分配,澳门地区按1名分配。军队是一个保卫国家的特殊的武装团体,其人大代表不可能离开军队到人代会任人大代表专职。因而,不宜分配人大代表名额。人代会开会期间,可邀请军队适当人选作为特邀代表列席会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参与新疆人大代表选举。
    属选举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选区不标明具体党派,由他们竞争选举,以得票多者当选。
    选区划分与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实行中央与省一级两级管理。中央只对省一级,省一级根据中央分配的代表名额再具体划分到选区,并指明应选党派,定案后再报中央备案。
六、关于人代会会议制度问题
    全国人大取消常委会后,曹先生建议每年的人代会在10月底11月初召开。我认为,既然常委会取消了,那么常委会的许多事务就加到了人代会身上,开会的时间必须延长,次数也应增加。建议:每年的人代会会期四个月,分春秋两季举行。秋季人代会修改、追加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和审查下一年度计划、预算草案;春季人代会正式审查批准本年度计划与预算。这样,人大掌控经济、财政的权力就落在实处。其它议程视情况而定。
    在人代会休会期间,因紧急或特殊情况,由人大主席办公室会议决定可以召开人大临时会议或特别会议。
七、人大对国家元首和国家机关高级工作人员
应设立弹劾权,建立弹劾制度
八、关于增加或细分人大内部专门委员会问题
    现在,人大的专门委员会过少、过大、且有重复。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具体工作机构,要把应该揽进来的事都揽起来,事务分类宜细不宜粗。
    建议全国人大设立农业、工商业、交通运输业、邮政通讯业、公共基础建设、小型企业、住房建设与管理、国土与耕地管理、资源与环境管理、税收、金融服务、财政预算及拨款、人口与人力资源及退伍军人管理、科学技术、教育、武装力量、国家安全与情报、外事、法律、司法、民族事务、港澳台及华侨、选举与规则、廉政建设与监督,以及两个承担不管性事务或特殊任务的特别委员会。
    每个专门委员会内部可设若干工作小组。每个人大代表除主席、副主席和办公厅正副主任之外,都必须参加一个专门委员会的工作。
九、关于选举委员会问题
    从县级以上直至中央,应设立有各党派参加的精干的常设的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各一名,委员若干名。人选由各党派协商提名,经同级人代会任命。选举委员会办公室人员以聘用义工为主。选举期间,选举委员会可从各党派抽调观察员派遣到各地巡视。
    选举委员会负责制定选举计划、条例、办法、纪律,划分选区,分配人大代表名额及确定选区党派对象,审查选民与人大代表候选人资格,组织监督竞选和选举,统计选票并公布选举结果,受理选举投诉,审查人大代表候选人竞选经费来源与开支的正当性等一切与选举有关的事项。
十、关于政协与人大的关系问题
    在有限的政改格局下,将政协改为上院或参议院的条件还不具备,但政协的政治协商制度完全可以改进。
    政协名额应大幅度减少,全国政协以350名为宜。为了体现国家内部各个地区之间的平等原则,政协名额分配以省一级为单位,各省市自治区和港澳特区各10名,台湾地区预备10名,剩下10名由国家元首在知名人士与社会贤达中提名。政协委员一律由省一级人代会和立法会选举或罢免。政协委员提名选举时应尽量照顾没有人大代表的民族和地区的人士。
政协作为议政、咨询机构,凡须人代会通过的法律、重大议案和人事任免,应事先交由政协讨论,但不表决,议后应将原始记录整理后(不可修改)移送每位人大代表参阅。政协还可以就有关国计民生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政府必须作出解释或提出改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