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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入有兩個要素﹕ 你主動融入的意願﹐和客觀環境是否接納你的融入
有人主動要求融入﹐而且非常積極﹐ 但社會大環境不歡迎移民﹐你再多努力也白費﹔ 如此是否融入並8取決于你。 這樣的國家如二戰時期的德國。
有些國家政府盡力創造環境鼓勵你融入﹐ 如要求新移民簽訂CONTRAT D INTEGRATION﹐明確你的權利和政府義務﹔ 外來人口享有本國人相同的福利待遇﹐本應該享受的和本8應該享受的都讓他們享受了﹔ 並不因你的GUO籍或者是否納稅而收到歧視。 這樣的國家如今天的法國...(當然﹐不排除少部份國民8按照他們政府意志行事﹔但這絲毫8影響你拿福利和享受這種大環境﹗) 在這樣的國家﹐是否能夠融入﹐客觀說﹐是看你自身的努力和資質。
所以﹐不要怨天尤人﹐不要自暴自棄﹔ 凡事多想想自己的原因﹔ 畢竟﹐有人是成功融入了...
還有些人﹐凡是遇到一點問題 哪怕這些問題是有自己引起的(語言8過關﹐稀裡糊塗簽署了合同﹔逃票被查﹔銀行收取合理費用﹐但自己8明白款項來源﹐等等等等
都給人家套上頂種族歧視帽子 打愛國牌要求大家同情
國人有據理直說指出問題的﹐就被再免費奉送“卑躬屈膝”“媚骨”各色帽子 這樣的人﹐ 是要鄙視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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