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 Rawls. 他的理想社会 Switzerland and Norway. 是的,这2个国家高税率,高福利,低犯罪率,低贫困率。一个对自己出生没有选择的婴儿出生在这2个国家会是最安全的。但是他忘了说这两个国家都是非常 homogeneous 的国家,在Rawls 的年代(1971)那里没有种族问题,也没有移民问题。而今天的挪威和瑞士就不一样了,挪威已经有难民问题了。也开始了贫富差别和社会冲突。而美国因为是一个移民国家,加上历史包袱,根本无非跟瑞士抄作业。
再说哈佛的辩论,太长了,没有看完。看了开头学生辩论和教授总结的部分。
教授是用德州Cheryl J. Hopwood 被德大法律学院拒的案子为例来讨论AA是否正确。Cheryl 来自普通工薪阶级家庭,作为单亲妈妈,通过自己的努力,读社区学院,转加州州立大学(California State University, 不是 UC 哈),拿了3.8GPA,考法学院成绩很好,但是被德州大学法学院拒了(1992),而成绩比她差的黑人和西裔学生因为AA被录。Cheryl 告德大种族歧视。
哈佛的政治学教授当然有两刷子,貌似非常公正,但是稍微多看一点就可以看出他是带观点的。比如,当学生(Tedd)说:“Race discrimination is illigal in the United States"并引用Martin Luther King 的 ”color blind" 名句支持上述说法,以此证明AA是非法。教授却brush him aside,不再提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