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越: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160-169)
文章来源: 北美女人创作群2005-03-19 15:41:09
160 他问我,“那个人,他比我好吗?” “没有。” 我老老实实地回答,“可是,如果有一天我真的碰到一个人,对我比你更好,你会怎么办?” 他许久没有说话,最后轻轻地笑了笑,“要真是那样,我会放你走。” 我愣在那里不知怎么回答。我满心以为他会说“不会” 或者“你怎么问得出这样的问题” ,却万没想到他那么干脆地说“我会放你走”。他都说“会”了,我还能说什么呢? 我十分后悔问他那个问题:不问,起码不至於得到这样一个答案。 郑滢知道这件事,痛心疾首,“你,你,你可傻得真有水平啊。要脚踩两条船是这么个踩法的?要么你继续跟那个人约会,等成功了再跟程明浩摊牌,要么你就此打住,哪有这样一面给人家吃皮蛋一面自己乖乖招供的呢?你当心两边不着。” 我笑笑,“反正我现在也没有两边。” 随后突然害怕起来:程明浩让我来去自由;这一次,我遇见的人没他好,但下一次呢?会不会有一天,我真的遇见一个更好的人,他就那么大大方方地放我走了?我越想越难过。 六月终於过去,好几个项目做完,大家空闲下来,心里却一致开始偷偷发慌,因为仔细想想,正是那些无穷无尽的工作、那些每个人一天咒三遍的里程日期使我们对公司而言“有价值”,现在,项目告一段落,该如何去证明自己还是为公司所“急需” 的呢? 风水轮流转,我手头上那些又老又涩的工作突然抢手起来,因为老版本产品的客户已经相当稳定,也就是说,总会有活干。好几个同事向老处女提出他们想“提高自己这个领域的技能”,最后被 Chris 拔了头筹,分配来和我交换一部分工作,用老处女的话说,“这样有利於部门里技能平衡” ,其引申意义不下于“这样我随时叫谁走都可以” ,听得人汗毛凛凛。 和 Chris 一起工作是对智商和情商的双重锻炼:他很懂得“不耻下问”,从不介意浪费我多少时间,而且,妙就妙在,他甜言蜜语地慷慨挥霍了我的时间之后,永远“不为世人知” ,有其他人在场的时候,绝口不提,好像一切都是他自己无师自通。等稍微熟悉了一点点,便开始故态复萌,把肚子里的半瓶水拼命晃荡,指手划脚,让我又恨他又佩服他:有些人的牛皮就是吹不破,你也拿他没有办法。 七月份,我突然接到杜政平的电话,他来旧金山培训,想约我见面,我犹豫半天,还是去了。 杜政平穿了件斜条纹的T 恤衫,一见面就热情地跟我握手。他没怎么变,想想也是,才一年多,能变到哪里去? 我们坐在一家 Starbucks 桔黄的灯光下看窗外的风景。我说,“你们公司不错嘛,舍得送你到旧金山来培训,简直像在度假。” 他笑笑,“我还是第一次来加州呢,” 顿了一顿,又说,“这里天气真的很好。” 我们交流一番近况,终於无话可说了。我喝我的薄荷摩卡,他喝他的卡普基诺。 他问我,“程明浩好吗?” 我点点头,“好。” 也问他,“你女朋友好吗?” 他喝一口咖啡,“我们分手了。” “怎么会?” 随即意识到这个问题好像并不太适合由我来问。 “她说跟我在一起看不到将来,” 杜政平摇摇头,“你们女人真的很稀奇,她说我没有诚心跟她结婚。可是,问题是,她从来没跟我提过她想结婚啊,我怎么会知道?” 161 “女孩子当然不会跟男人说‘我想结婚’。她是觉得你爱她,就应该知道。” 杜政平苦涩地摊摊手,“不好意思,我爱她,但我真的就不知道。” 我想了想,说,“可能她爱你更多吧。” 杜政平转过头来看看我。我望着窗外远处高速公路上的车水马龙,淡淡地往下说,“有时候,最痛苦的不是你爱的人不爱你,而是那个人明明爱你,可就是没有你爱得多。老是付出付出付出,是很累的,而且觉得特别不公平,因为连骂他的理由都没有,离开他的借口都找不到。” 那一刹那,我佩服起那个女孩子来,她为了“看不到将来” 离开一个自己爱的男人,心里一定比杜政平更难受,但她至少做到了。我从程明浩身上一样看不到将来,却只是蒙着眼睛不去看,自欺欺人。 杜政平还是一脸茫然。我对他微笑一下,“我瞎猜的。”我想,男人不会理解,女人的爱情,很多时候就是玉石俱焚的。 两杯咖啡喝完,杜政平说,“你好像不大开心。” 我说,“没有,是最近工作太忙了。” 他沉默了一会儿,突然说,“我说句你大概不会爱听的话,当时去追我女朋友,有点也是为了和你赌气。” 我又笑笑,“谈恋爱是不能赌气的。” 他也笑了,“你不如说谈恋爱赌气也没用。” 然后问我,“说实话,今天出来见我这个老情人,是不是先跟程明浩请示过,得到了他的批准?” 我摇摇头,“他这方面很民主,从来不约束我。” 我想,就算真的告诉了程明浩,他也未必会吃醋。 我们在街口分手,我们交换名片,说“保持联络。”但是,我们心里都明白,那是一句空话。老情人,不过就是偶然相聚,几杯咖啡满与空之间的交情。 郑滢过二十五周岁生日,没有什么排场,只是一些在旧金山的朋友凑在一起吃了顿饭。杨远韬没来,或许是他老婆现在管他更紧,或许觉得我们都知道他的根底害怕尴尬,但是人不到礼到,他送给郑滢一条白金手链,细细的链子上缀着几朵精致的小花,手工很细。为了这条链子,我猜他大概又存了很久的私房钱。 郑滢把链子戴在手上,晃了几下,问我,“像不像手铐?” 我说,“比手铐漂亮一百倍,肯定很贵。” 她笑起来,“你觉不觉得我现在心理承受能力强多了?记得那次,为了他请客吃饭放我们鸽子,我还喝醉过酒呢,真是夸张,” 然后又自言自语似地说,“男人送的首饰,除了戒指,其它统统不值钱。” 我并不喜欢郑滢语调里透出来的玩世不恭,但这句话的确有道理。首饰中,女人最最宝贝的大概就是戒指了。公司里结了婚的女同事,再不喜欢首饰,多半都戴着戒指;我们部门有个女孩最近订婚,每天都把未婚夫送给她颗硕大的钻戒骄傲地戴在手上,逢到开会,在会议室暖融融的灯光下宝光四射,搞得大家都不由自主分散注意力。她还发给每个未婚的女同事一本那家珠宝店的目录,我把它带回家随手翻开来看看,不得不承认,戒指,就是特别迷人。迷人的,并不是那块金属或者石头,而是附带的一个承诺,因为不是每个男人都给得起,给得起的,也未必肯给。 162 饭吃到一半,林少阳的手机响了,他出去听电话。张其馨鼻子里轻轻地哼了一声,凑过来跟我们说,“我看又是他哪个女网友。” 张其馨吵过几次,加上每次林少阳公司组织活动,凡是可以带朋友的,她都积极出席,让大家都知道他已经“名草有主” ,林少阳在生活中收敛了许多,却把拈花惹草的劲头用到了因特网上,并且加倍卖力。 “他以为我不知道,其实我一清二楚,不拆穿而已,” 张其馨很不高兴,“他最爱去风骚的那个网站我也看过,肉麻得要命,男的统统标榜帅哥,女的全体自称美女,一天到晚哥哥妹妹,根本就是一帮丑八怪在意淫。” “他的网名是什么?”我好奇起来。 “‘春风十里’ 。” 郑滢噢哟一声,“这么土的网名能泡到女孩子?” 我问,“林少阳是扬州人?” “不是,他喜欢小杜的诗。” “小杜?杜政平?我从来不知道他还会写诗。” 郑滢一头雾水。也怨不得,念书时她交过很多科目的男朋友,就是没有喜欢古文的;大学语文课上老师慷慨激昂地讲解“将进酒” 和“行路难”时,她正在教室最后一排埋头钻研“鹿鼎记” 里苏北奇男子韦小宝无与伦比的骂人技巧。 张其馨心情不好也禁不住扑哧一声笑了,“是杜牧。比杜政平老了上千年呢。” 郑滢恍然大悟,“我说呢,难怪那么土。” “网上有个女人看见他叫‘春风十里’ ,就也起个名字叫‘卷上珠帘’ 。够露骨吧?” 郑滢说,“嘿嘿,挺性感。他们勾搭上了?” 张其馨翻个白眼,“天天调情。那个女人真不要脸,开口闭口‘春风哥哥’ ,他呢,‘珠帘妹妹’ 、‘珠帘妹妹’ 叫得我恨不得把他株连九族。对了,那个女人还关心他有没有老婆。” “他怎么说?” 我们异口同声地问。 张其馨把筷子往桌上一拍,“这就是我最恨的,他跟人家说‘你发张照片给我我就告诉你’ ,那个女人这下子倒知道摆斯文了,假模假样不肯给他,然后两个人接着网上调情。你们说气不气人?” “你怎么不跟他讲?” “跟他讲,他抵赖得比谁都快,还会反过来说我小心眼,因为他们除了敲敲键盘调调情,的确什么都没干,” 张其馨叹了口气,“看得见、摸不着总比看得见、摸得着要好吧。无论如何,网络总还是虚幻的。” 这个时候,林少阳回来了,一脸阳光灿烂,让我想到他那个“春风十里”。他笑眯眯地问,“说什么呢?” 张其馨刹那之间又恢复了平静和温婉,轻描淡写,“噢,我们在说关璐做手术的事情。” 看得我和郑滢目瞪口呆。我想她过上几年,涵养大概和杨远韬太太有得一拼。 林少阳立刻又体贴入微地为她布菜拿纸巾,完全标准好男朋友的样子。我觉得他是爱其馨的,那么,他又为什么要去打野食呢?“窝边草” 被拔光了还要到因特网上去找?难道男人天生就不会专心地爱一个女人? 那一年,因为从九月份开始公司将不再补贴员工的近视矫正手术,好几个同事都在夏天去做了手术。我本来并不特别想做,所以下定决心是因为有一次开会隐形眼镜掉了,半个部门的同事嘻嘻哈哈地钻到会议桌下去帮我找,而且,自从戴隐形眼镜以来,我的近视已经加深了好多,我很怕会接着深下去。 我两个月前去看过医生,做了检查,正式手术定在七月底。我跟程明浩早就说好,到时候他回来陪我一起去,可是,手术前一个多星期,他突然告诉我,可能赶不回来,因为他的一个项目快要结束,时间很紧张。 我很生气,“你怎么不早点告诉我?” 他说,“临时出了点变化,我也是才知道的。可以改期吗?” 我问医生手术是否可以改期,他说那样的话就要排到十一月份以后。於是我告诉程明浩,“算了,到时候我叫郑滢陪我去。” 他说,“对不起。” 我失望地说,“你说话不算数。” 手术在下午,结束以后,郑滢把蒙上眼罩的我送回家,一路骂骂咧咧程明浩“什么东西” 。她扶我到沙发上坐下,自己到厨房去做晚饭。这个时候,程明浩突然来了。 163 郑滢一看见程明浩,立刻开溜。 我问他,“你怎么来了?” 他说,“前几天把工作赶了一赶,不过还是晚了。” 程明浩走过来,一路凑到我鼻子跟前研究我的眼睛,“你感觉怎么样?” “比以前不戴眼镜的时候看得稍微清楚一点点,医生说慢慢地会越来越清楚。” 他伸出两个手指,“这是几?” “三。” 他又伸出三个手指,“这个呢?” “四。” 他着急了,又伸出四个手指,“那这个呢?” 我笑起来,“第一次是二,第二次是三,这一次是四。刚才是跟你玩的,谁叫你现在才来。” 他舒了口气,也跟着笑起来。他淘好米,把饭锅放上电炉,打开冰箱搜索,“好像没什么东西了。你晚饭想吃什么?” “我想吃炖蛋,上面撒一层葱花。” “有番茄,番茄炒鸡蛋吧。” “我喜欢吃炖蛋。” “炖蛋可能对伤口不大好。” “那也叫伤口?” “番茄炒鸡蛋,上面撒一层葱花。” 他开始打鸡蛋。 “你都决定了,还问我干什么?” 他把饭菜端到茶几上,叫我吃饭。 我说,“把勺子给我。” 他说,“我来喂你吧。你这副样子像‘X档案’里跑出来的,我怕你会吃到鼻子里去。” 於是我们你一口我一口地分享一盘番茄炒鸡蛋,吃了几口,我问他,“你放了几个鸡蛋?” “四个。” “那怎么轮到我全是番茄?” 他不好意思地说,“刚才水放少了,鸡蛋有点炒焦了。” “其实做番茄炒鸡蛋是根本不用放水的,只要早点加盐,把番茄里的水分吊出来就可以。放了水,反而淡了。” 吃完饭,我忍不住问他那个陈词滥调的肉麻问题,“医生说明天应该就可以恢复视力了,假如到时候恢复不了,我的眼睛坏掉怎么办?” 他说,“应该不会。现在这种近视矫正手术的成功率在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美国医生就怕人告,挑病人的时候也会特别小心,没把握的根本就不会去做,失败机率不到百分之一。即使真的失败,也可以再动手术,不致于造成永久性伤害。所以你不用担心。” “你怎么知道?” “我有个同事前一段时间也做了这种手术,医生发给他一盘资料带,我借来看了一下。本来我挺担心的,看过之后放心了很多。” 我没想到他会这样回答,因为标准答案好像应该是“如果你眼睛坏掉,我会养你一辈子” ,花色一点的还有“如果你的眼睛坏掉,以后我就得一边开车一边看地图了”,“如果你的眼睛坏掉,吃饭就得我负责看菜单了” ,“如果你的眼睛坏掉,以后看电影我就要一边看一边跟你讲情节了” 等等等等。但是程明浩的那个回答我也挑不出什么错来,因为反过来想,假如我眼睛真的瞎掉,就算他养我一辈子,一边开车一边看地图,吃饭负责看菜单,一边看电影一边跟我讲情节,又有什么了不起的幸福可言? 晚上没有什么好的电视节目,我们躺在床上聊天。因为前一晚上心情紧张没有睡好,一会儿我就迷迷糊糊睡着了。恍惚中好像看见老处女敲敲我办公室的门告诉我,我某个项目的设计方案有很多问题,她不能批准,我请她再给我一点时间修改,她微笑一下说“不用了,我已经叫 Chris 全部修改好了,以后你就不用管了。” 我“哇” 的大叫一声,坐起来,一身的汗,才意识到那个设计方案其实要下个月才交,Chris 的确曾垂涎三尺,但老处女最终还是决定让我一个人做,而且,就算真的出了什么问题,她也绝对不会跳过我去找他修改。刚才,不过是一场可笑的梦而已。 程明浩不知是一直没睡着还是被我叫醒了,他打开灯,伸过手来替我擦额头上的汗,问我是不是做恶梦了。 我问他,“我刚才说梦话了吗?” 他点点头,“不过,你说的是英语,还特别快,像在跟谁吵架,我没听清楚,好像是有关什么东西通过不通过的。” 我苦笑一下,“那是我在梦里上班呢。公司用我,是不是很合算?现在几点了?” “才十一点多。” 程明浩给我倒了杯牛奶。 我把牛奶喝完,想起刚才的梦,心里很难过。我问程明浩,“你能不能让我高兴一点?” 164 “我给你讲个笑话。” “我不想听。” “那我给你做脑筋急转弯。” “没意思,做来做去还不是那几道题目。” 程明浩想了一会,“那我唱歌给你听,保证你高兴。” “原来你会唱歌啊?”我好奇起来,因为我从来没听过他唱歌;每次要他和我一起唱,他都抵死不肯。 “你听着。”他清清嗓子,开始唱“爱如潮水”。等唱到“爱如潮水将我向你推”,我已经明白他为什么以前从来不愿开口:这个人唱歌严重走调,碰到张信哲的歌高音不断就更加夸张,三句两句之后离题十万八千里,到天涯海角转了一圈居然还能摸回原来的调门,非常好玩。 我听得笑起来。他唱完一首,一本正经地问,“怎么样?” 我吹个口哨,拍拍巴掌,“再来一个!” “你点吧。” 那天,他一共为我唱了七首张信哲的歌,一直到我笑不动为止。 说来有点奇怪,我熟悉的人大部分都很会唱歌:郑滢、张其馨和我之所以成为好朋友,就是因为大学一年级时一起排了一首 I Swear代表化学系参加学校的外文歌曲大赛;杜政平能把齐秦模仿得维妙维肖;蒋宜嘉擅长刘文正费玉清的老歌。程明浩是个例外,他声音低沉厚实,说话很好听,唱起歌来却乐感全无,叫人跌掉眼镜。 我说,“程明浩,不是气你,你唱歌真的有点像猫叫春。” 朦胧之间,我看到他凝视着我,丝毫没有生气,相反,脸上挂着心满意足的微笑。我的心里流过一股小小的、温暖的电流,我把自己的手放到他的掌心里。 我开始跟他“想当年”,“刚开始,我们三个人还不熟,排 I Swear的时候,大家都想抢主唱,结果每人唱一遍,只有我能把最后一句的高音唱上去,就轮到我主唱。那一次很出风头,不过,好像也只有那一次。” 记忆里,那大概是我唯一一次盖过郑滢和张其馨,其它方面,她们好像都比我厉害:郑滢精灵漂亮、伶牙俐齿,张其馨温柔可爱、说话得体,和她们在一起,我总是那个最安静而不太引人注意的。郑滢对我说过,她将来结婚,我是当伴娘的最佳人选:个子没她高又不算矮得太过分,长得没她好看又不算拿不出去。有时候,我简直怀疑,我们之所以一直可以做最好的朋友,就因为我是个天然的陪衬 -- 她性格那么强,碰到个一样强的,不吵翻天才怪。 我说,“人要是长不大该多好。” “你是压力太大了,连做梦都想着工作。” “有什么办法,公司已经裁员两轮,大家要保住饭碗,抢起业绩来一个个都像德国狼狗。想想真烦,什么都要抢,我本来就不大聪明,只好加倍用功,否则,更加抢不过。其实我现在就抢不过人家,有时候明明被人家占了便宜都没话说… ” 我讲不下去了,因为我突然想起了张其馨和西雅图那个送风铃的女孩子,心里像被一块大大的石头堵住了: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女人比我聪明,比我漂亮,比我温柔,我知道的;我很怕她们来跟我抢程明浩,因为我抢不过。项目被人家抢走了总还有下一次,他要是被人家抢走了,让我到哪里再去找一个呢?我好不容易才让他喜欢我,我很怕再失去他,就格外小器,格外计较;偏偏小器和计较都讨人嫌,於是我更害怕;因为害怕,我变得加倍小器和计较,更不招人喜欢。难怪歌里说爱情好辛苦。 我叹了口气,“你是不是觉得我很笨?” “你不笨。” “我不相信。” 他轻轻地抚摩着我手掌上的纹路,过了很久,慢慢地说,“其实,璐璐,你有很多好处,自己不知道,比如说,比如说,你懂得做番茄炒鸡蛋不需要加水,应该早点放盐,把番茄里的水吊出来,对不对?” “那算什么。” “我就不懂。” 我不由微笑起来,心里有点小小的得意,“我还知道煎鱼的时候先用姜擦擦锅子就不会粘底,还有,在红茶里加几片苹果煮一下,茶会特别的好喝,还有,用剩的柠檬可以拿来擦菜刀,你肯定也不知道。” “不知道。你看,我说的不错吧。” “你真会哄人开心。”我躺回枕头上,“借你的手用一下。” 我把脸颊枕在他的手背上,这样正好可以搁住眼罩,“我睡觉了。” 165 我闭上眼睛,过了一会儿,又睁开来,“有件事情告诉你。” 我隐约看见他正在翻一本什么东西,想起是上次拿回来的那本珠宝店的戒指目录。我脸红了,立刻解释,“这是一个同事送的。她订婚了,手上的钻戒大得像麻将牌,一开会就摊在桌上展览,有几个女同事因为戒指上的钻石比她的小,都不好意思坐她旁边。” 说着说着,一个念头划过我的脑海,假如程明浩现在向我求婚,就算拿一个两块九毛九的“情绪戒指”,我大概也会高兴得要命,马上答应。 他合上那本目录放到桌上,问我,“你要告诉我什么?” “噢,上次我见到杜政平了,他来旧金山培训。你不会生气吧?” 他摇摇头,“他现在好吗?” “挺好。不管怎么说,投资银行总比我们这种什么高科技公司稍微稳定一点。幸亏你当时没有转学计算机,这个行业是卖青春,累得要死,还动不动裁员,不累死也吓死。对了,你什么开始上班?”程明浩在一家科研机构找到了工作,工资不算高,不过比较稳定,而且在旧金山,有这两点,我已经很满意了。 他说,“还没定。” 我说,“等你回来以后,陪我去看浪管风琴,我要听它唱歌。” “好,” 他用另外一只手摸摸我的头发,“不早了,睡吧。” 我闭上眼睛,脸颊贴着他的手背,隐隐约约几乎能感受他的脉搏在跳动。我睡得很好,没有再做梦。 第二天,等我已经能够看得清清楚楚的时候,程明浩拿出一个深蓝色的绒布盒子,“送给你。” 我的心跳猛然加速,“是什么?” “打开看看。” 我望望他,他看着我微笑。我揭开盒盖,里面是一条项链,细细的白金链条,一个圆圆的挂件,挂件上刻着细致的玫瑰花纹,非常好看。我把项链拿出来,发现那个挂件其实是一个薄薄的小盒子,打开来,里面刻着同样的玫瑰花纹。 他帮我把项链戴在脖子上,我照照镜子,问他,“怎么想到送我项链?” 他说,“有一次走过一家商店橱窗,正好看见,觉得你大概会喜欢。就买了下来。说起来,我还没送过你像样的礼物呢。你喜欢吗?” 我说,“喜欢。你看,这个盒子里还可以放一张小照片呢。” 却有点失望:为什么不是戒指呢?随后觉得自己有点可笑:是不是受郑滢影响太深,也想着二十五岁以前清仓? 我剪了一张和程明浩的合照想放进那个挂件盒,结果还是太大,我想来想去,把照片上的自己剪掉,留下他,放进去,正正好好。 几个星期以后的一个周六下午,四点多钟的时候,郑滢突然打电话来,声音很哑,语调也有点不对劲,“关璐,你过来陪陪我。” 我马上去她家,门开了一条缝,我走进去,郑滢穿着睡袍坐在浴室的地板上,头发蓬乱地覆盖在肩头上,她抱着膝盖对着马桶发呆,手上戴着杨远韬送给她的那条手链。 我走过去,叫了好几声,郑滢才抬起头来,她脸色苍白,眼睛哭得发肿,无神地瞪着我,眼白比眼黑还多。我觉得不对头,蹲下来问她怎么了。她只是一个劲的摇头,却死也不开口。 我着急了,用力地拍她的肩膀,“怎么了?你倒是说话呀!” 她还是不言不语。 “你怀孕了?” 我开始猜测。 郑滢这才“哇” 地一声把头埋在我的怀里,又歇斯底里地大哭起来。我抱着她,轻轻地帮她拍背,像史努比抱着在沙漠里吃苦受累的史派克,一面开始刮脑汁想在美国怀孕了该怎么办。 郑滢哭了足足有十分钟,才渐渐平静下来,断断续续地开始说话。 我听了好几遍,才听明白,原来她并没有怀孕,而是刚才,杨远韬正在和她温存,突然接到医院的电话,杨太太在高速公路上出了车祸。几辆车连环相撞,她的本田雅格被挤在当中,目前究竟怎么样还不知道。 “关璐,你知道吗?我咒过她出车祸的呀,我咒过她出车祸的呀!” 166 郑滢抓住我的胳膊,抬起哭得发红的眼睛,皱着眉头,无助地看着我。 “那又怎么样?她可能被你撞死,不可能被你咒死,”说起来,我大概还帮她一起咒过,“你去撞她了吗?没有。” “我知道她不可能被我咒死,可是…你知道吗,刚才我们在床上,他的手机突然响了,他不接,后来电话响个不停,他说关机算了,我说还是接吧,说不定真有什么要紧的事情。然后他就接了,然后就知道他老婆出事了… 我突然就很想吐,我觉得他很恶心,我也很恶心,恶心得要命!”她把手指插进两鬓的发间,闭上眼睛,一个劲地摇头,“你知道一个男人一面跟你做爱一面铁板着脸问‘我太太现在到底怎么样’ 是什么感觉吗?” 我说不出话来,因为我不知道,但是,可以想像那应该是一种“没齿难忘” 的经历。我试图用手指帮她梳理头发,却一点也梳不通。 终於,我说,“你不要太自责。” 郑滢已经平静下来,拉拉睡袍,淡淡地说,“我不是自责,就是觉得有点恶心。你说他老婆会不会死?” “难说。车祸最凶险了。” “假如他老婆死了,他岂不是不用离婚了?” 郑滢抬头看看天花板,唇边泛起一个苍白的微笑,“不过,那样的话,大概我每次跟他做爱,都会想起那个女人。唉,还是她厉害,不过,” 她叹口气,“够惨,惨得我都佩服。有时候,我晚上睡不著,就想假如我是那个女人,日子可怎么过得下去?这么一想,又觉得她很了不起。” 原来,勾心斗角、你死我活的对手,常常也免不了惺惺相惜。 晚上,杨远韬打电话来告诉郑滢他的太太没死,只是受了点伤,不过,孩子流产了,叫她“不用担心”。男人通知情妇“不用担心” ,因为原配没死,细想起来,实在有点滑稽。 “知道了,” 郑滢很平静地挂上电话,拿了块毛巾洗脸,“关璐,我们出去吃饭。” 我以为自己听错了,她朝我笑笑,“饭总要吃吧,就当庆祝他老婆没死好了。” 我们去北滩那家以提拉米苏著称的意大利餐厅。郑滢今天胃口出奇的好,吃完前菜、套餐,轮到甜点,一连吃掉三块提拉米苏蛋糕,“越难过的时候,越是要多吃,否则更加难过。” 她这么说。 她问我,“你知道提拉米苏在意大利文里是什么意思吗?” 我摇摇头。 “是‘捡起我吧’ 的意思,因为它做得烂塌塌的,一叉就散开来,所以叫这个名字。说起来好笑,提拉米苏是以前意大利经济萧条的时候,家庭主妇没有原料做新鲜的甜点,就灵机一动,用隔夜的奶酪、面包和咖啡一层层摊上去做出这种蛋糕给小孩子吃,根本不上台面;谁想到现在大家都拿它当回事,还一本正经跑到餐馆里来吃,以为高雅得了不起。” 她把最后一口蛋糕送进嘴里,认真地舔舔嘴唇,“哼,我觉得我自己就像一块‘捡起我吧’,看上去漂漂亮亮,标价也像模像样,其实骨子里贱得要命。现在好,人家捡起来,吃完了,拍拍屁股就走,却忘记结帐,不要说小费。” “你不要这样说,” 我听得难过到都不知怎么安慰她,一面却不由想:或许,在所爱的人面前,我们或多或少都会变成一块提拉米苏蛋糕,光鲜神气的外表下面掩饰着的,是一颗患得患失、忐忑不已、卑微如同隔夜面包的心,只希望老天开眼,对方“捡起我吧”,怕就怕“捡起来,吃完了,拍拍屁股就走” 。 杨太太车祸过后,告诉杨远韬她同意离婚,但是,郑滢终於还是决定跟他分手,还准备搬个地方“去去晦气”。正式搬家那天,张其馨、林少阳和我一起去帮忙。郑滢说,“不用麻烦林少阳了。” 张其馨眼睛一瞪,“还是麻烦麻烦他吧,否则帮他省下时间正好到网上去花女人。” 我们到的时候,郑滢已经把大部分的东西都装好箱。张其馨和林少阳把客厅里的纸箱抬下楼,我和郑滢在房间里整理最后一些零碎。 郑滢对着床头的一个小茶几发了半天呆。她说,“当初我买的时候先是挑了一个有棱有角的,后来他看见了,说那样走路不当心可能会撞痛,硬是帮我去换了一个圆的才安心。” 她擦擦眼睛,“男人对女人好的时候,真是像小孩子一样,让你想恨都恨不起来,他们不知道这样最最可恨了。” 167 “你为什么决定跟他分手?” 我问。 郑滢用手一下一下抚摩着那个小茶几的圆边,淡淡地说,“上个星期,他来找我商量以后怎么办,那时候他老婆还没说答应离婚。我们商量来商量去没个头绪,就索性上床,结果你猜怎么样,他居然不行了。还是头一次这样,当时,我们都很吃惊,他盯着我看,我也盯着他看,看着看着,我突然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好像我跟他之间有一根带子,就像电视上轮船开船的时候扔出的那种五颜六色的带子,他拉着一头,我拉着另外一头,船开了,带子越绷越紧,慢慢地变成很细很细、蜘蛛丝一样的线,我就看着他离我越来越远,越来越远,最后线‘啪’ 的一声断掉,他把他的心收回去,我也把我的收回来。他大概也有这种感觉吧,后来我就说,我们分手吧,估计我不跟他分手,他大概也会跟我分。” “你还爱他吗?” “做爱都做不起来了,想爱也不行,” 她叹口气,“我觉得做爱大概也有份额,做完了,由不得你不服。有时候,身体最诚实了。” “他老婆现在还要离婚吗?” “老公都已经浪子回头,还离什么?自然眼开眼闭,大家当没那回事,你以为女人真有那么争气?就是可怜了那个流掉的孩子,听说她以后倒是还可以再生,不过说来说去,女人总是比较吃亏。算了,不跟她抢了。你看我干什么?” “我觉得你其实心蛮好的。” “也是为了我自己,否则,只怕真的每次跟他做爱都会犯恶心。” 郑滢没有把杨远韬送给她的手链还掉,她说,“反正他付不起帐,这就留着当小费吧。” 8月份,程明浩回到旧金山。我叫他陪我去买巧克力,“你说过要补给我的。” 走到一半,他突然说,“璐璐,有件事情跟你商量一下。” “什么?” “有关我的工作… 我可能暂时不会回旧金山了,”他告诉我,有一家明尼苏达州的制药公司决定录用他,条件非常好,而且,估计进去不久就能负责一个实验室。 我抬头望着他,“你想去吗?” 他点点头,“机会的确很好。” 我问他,“你什么时候开始和那家公司联系的?” “很久以前,不过,他们上个月才叫我去面试,又过了两个星期才发录用通知。” “那也就是说,上次我动手术,你回来看我的时候已经知道了?” 他犹豫一下,点点头,“当时没告诉你,是怕会影响你的心情… 璐璐,我想… ” 我的心里像一块好不容易拼好的拼图骤然被一把拆开,一时间连个头绪也找不到。我想起那天晚上,我问他工作的情况,他说“还没定” ,原来那个时候,他心里早已有了决定,只是为了不影响我的心情,不肯告诉我 -- 他倒也知道那会影响我的心情! 在我希望他早点回到我的身边、然后永远不要离开的时候,他却惦记着半个美国之外某个地方的前程,何等讽刺! 我打断他,“那家公司在哪里?” “明尼阿普勒斯。” “假如我说不要你去呢?” 他脸上浮起一层为难的表情,“璐璐,这就是我想跟你商量的。” 我凝视了他一会儿,摇摇头,心底那张拼图还是乱七八糟。我终於挤出一个介于微笑和冷笑之间的笑,“你都已经想好了,还跟我商量什么?其实,我这个人很通情达理的。不是说好男儿志在四方吗?明尼阿普勒斯算得上什么?小意思,你想去,就去吧,我没问题。” “璐璐。” 他拉住我。 “干嘛?我都同意了,你还罗嗦什么?” “你在生我的气。” “我没生气,我好得很呢。走,先陪我去买巧克力。” 168 他顺从地陪我走到那家卖糖果的商店。我找到那种椰丝巧克力 -- 说起来,已经有好久没吃了,然后,拿起店里最大型号的纸袋,对程明浩说,“把它装满吧” 。 我们一起往纸袋里装巧克力,记不清抓了几把,反正最后袋子装得沉甸甸的。 程明浩付了帐,我们走出商店,我说,“谢谢你。” 他问我,“这么多,你吃得完吗?” 我对他微笑一下,“慢慢吃,总归吃得完的。” 不知不觉,已经走过金融区和中国城。我们沿着缆车路线爬上一个僻静的坡,隔着生满常春藤和三角梅的矮围墙,远远可以望见碧蓝的旧金山湾和魔鬼岛上的白色灯塔。 “我还没去过魔鬼岛呢,从前放‘石破天惊’ 的时候我就想着,将来假如能到美国,一定要去看看,” 我喃喃地说,“不过要坐船。其实,旧金山好多地方我都没去过。” 记得有一次,我差点就去了,后来想起他也没去过,就没去;我想等他回来以后一起去。 “等一下我陪你去。” “不用了,”我突然转过身对着他,吸了一口气,说,“我们分手吧。” 其实,一路上,我一直在想用应该用什么样的口气、什么样的神态说出这句话,但当我听着自己说出来,却平静得像是别人的声音,在说别人的事情,心里不由诧异起来。从前想都不愿想的事情,现在真的发生了。 我站得比他高,正正好好直视着他的眼睛,认识这么久,好像还是第一次同他肩并肩、面对面说话,感觉有点奇怪。程明浩脸上的表情在一刹那间冻结,好像没听明白我在说什么。过了几秒钟,他的眉毛慢慢地往一起皱,眼睛紧盯着我,“璐璐,你刚才说什么?” “我说我们分手。”我的心头一阵发紧,随后痛楚逐渐蔓延开来。原来,刚才只是一阵短暂的麻木,就像手上被刀子划开,一开头并没有什么感觉,过了一会儿眼见鲜红的血珠浸润伤口,一点一点冒出来,直到一发不可收拾,才明白伤得实在不轻。 “你说我们分手?” 他居然还没听懂。 我开始不耐烦,“是的,我说,我-们-分-手-吧! ” 我的声音尖利地划过空气,惊得旁边树丛里的两只鸟扑簌簌飞走了。这一次,好比在伤口上泼了一瓢盐水,让我痛得眯起眼睛。 “为什么?” 他终於反应过来,扳住我的肩膀,“就为了我想去明尼苏达工作吗?” 他的眉头拧成一个结,声音里有些惊诧、有些不解,甚至有点愤怒。 我甩开他的手,一时间不知该怎么回答他。我看着他的眼睛,脑子里蒙太奇般地闪过很多片段:从第一次见他,到那条银灰色的围巾,到海盐拼成的彩虹,到浪管风琴,到非洲紫罗兰,到套鞋花盆,到冬日风里的第一个拥抱,到旧金山湾边的散步,到雨夜里的查理布朗和史努比,真是谈了一场色彩缤纷的恋爱。我们曾经离得很远很远,远到我觉得自己在发神经,远到他不相信会有结果;后来终於渐渐接近,一直近到此刻碧空白云下的四目相对,近到我以为可以牵手一生的距离,然而,每一次,都是我在向他靠近,而他,却要把自己拉得越来越远,远到我够不着,还在这里问我“就为了我想去明尼苏达工作吗?” 。 “为了…为了…很多事情,” 我结结巴巴地开口,一面说话一面感觉血往脑门上涌,我努力把声音控制得还算平静,“不是你的工作,是你…你总是让我很难过。” 我黯然地垂下头,“跟你在一起,我好像总是很难过,谈恋爱,不应该越谈越难过,对不对?” 我抽了一下鼻子,“你真的很厉害,有各种各样的办法来让我难过,我吃不消,我想我大概需要一个不让我难过的人。” 他把手插进裤袋里,慢慢地握成两个拳头,许久没有说话。我们陷入了难堪的沉默。 过了差不多半个世纪那么长的时间,我终於无法忍受,解下脖子上的项链,又从背包里拿出手机,一起递给他,“还给你。” 169 我把手机和项链捧在手上,等他来接,他却一动不动。 “还给你,我不要了。” 我重复一遍。他还是不动。 “你没听见吗?” 我用力把他的手从口袋里抽出来,扳开手指,把两样东西塞进去,“就这样吧。” 说完“就这样吧”,我有点茫然地看着他。在我看过的中港台日韩爱情片里,这个时候,男主角大多会冲上来指天说地表白一番,或慷慨激昂、或缠绵悱恻、或赌咒发誓、或大言不惭。而女主角根据剧本通常有两种反应:欲擒故纵、想跟他继续下去,就泪水涟涟带着万般委屈扑进他怀里说两句肉麻话,例如“你真坏,害得我想离开你都不行” 之类,然后雨霁天晴;要是下定决心一刀两断,则泪水涟涟带着万般委屈推开他夺路而逃,一口气窜过若干个红绿灯,最好还冒出一辆火车 -- 没有火车起码也要公共汽车,没有公共汽车起码也要有一排出租车什么的夹在当中,让他追了半天追不上,无限怅惘地凝望着背影悔之晚矣。 我已经打定主意照第二种情节演,可是男主角不大配合。程明浩盯着手机和项链看了一会儿,才慢慢地开口,“璐璐,我真的让你总是很难过吗?” “是的。” “为什么?” “你自己知道。” 他突然坚定起来,“我不知道。” 没想到临分手还要做这么一篇记叙文,“好,你不知道,我来告诉你。你和我的好朋友谈恋爱,还跟她上床,我很难过;你同她分了手还私下见面,还对我说谎,我很难过;你跟我上床害得我去吃事后避孕药还过敏,我告诉你,我难过死了;实习你要跑到西雅图去,弄出来一个送风铃的女孩子,废话,我当然难过;现在好了,你大概觉得西雅图不够远,不过瘾,看上明尼苏达的哪个鬼地方,天晓得你在那里又会碰到谁,你说我难过不难过?” 他倒是知道抓重点,“那天你是在过敏?” “长了一脸痘痘呢,” 我泄气地说,“丑得要死,像小时候出风疹一样。” “难怪你不肯让我去看你,” 他抿紧嘴唇,“璐璐,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其实,后来,我也想过…不过,那个时候,我以为你后悔了,讨厌我…对不起。” “对不起管什么用?我最不要听你说对不起。” “不过,以前的事情我都跟你解释过的啊,你怎么老是抓着不放呢?你这样让我怎么办呢?这次找工作,我承认是我不好,没有早点告诉你,可是 -- ” “可是,没有可是了,”我感觉到自己的耐心已经像一个吹到顶的汽球,马上就会“吹弹欲破” 。於是,我决定不理那个不照规矩出牌而且强词夺理的男主角,开演我自己的那一场,“程明浩,以后你归你,我归我,你奔你的大好前程,我预祝你马到成功;我呢,想办法去找一个不让我难过的人,皆大欢喜!” 我转身要跑,突然被他一把拦腰抱住,“璐璐,你听我说…” “我不要听,你立刻放开我,”我想挣开他,可是他把我抱得很紧,一边在我耳边急促地说,“你说我总是让你难过,可是,你有没有想过很多时候你是在让自己难过?其实我一直都想跟你说,我觉得你好像总是不相信我…” 岂有此理,他居然把帽子扣回到我头上来了。我火冒三丈,加倍用力挣扎,用足吃奶的力气拳打脚踢,还是没用。当一个男人不让你的时候,你骤然发现,他的力气真的很大。 终於,气急败坏之间,我猛地低下头在他手上咬了一口,又用胳膊肘往他肚子上狠狠一顶,趁他两手松开,立即用五十米冲刺的速度飞跑而去。 等我气喘吁吁跑过两个街区,已经是三个坡之外了。我停下来,忍不住回头,想看看他会不会追过来。等了一回儿,他没有。 我呆呆地站在那里。他是不是刚才被我打得很痛?还是觉得我心狠?或者,他其实追了,只是看不见我,以为我已经跑得很远,就不追了? 那一天,我发现,那个爱情片的经典镜头在很多城市都可以演得很漂亮,催下一桶桶眼泪,但在旧金山却偏偏不行。因为,这里的坡又多又陡,注定不可能把要分手的男人和女人拉进一个镜头;明明只是隔了几道坡,因为看不见,以为对方已经走远,就很容易放弃;也是因为看不见,以为对方不在乎,就更加没有勇气回头。当心变得脆弱,一道山坡,就是一个天堑。 我漫无目的地在这个高高低低的城市游荡,吃完了整整一袋椰丝巧克力。黄昏的时候,我沿着市场街来到一号码头旁的栈桥。 栈桥上空荡荡的,我一个人坐在长凳上听脚边海湾里的涛声。一只海鸟飞过来,停在我正前方的栏杆上,一本正经地盯着我。我没有理它,它却迟迟不肯飞走。我想它可能是肚子饿了,翻翻包,唯一能找到的食物就是几颗吃剩下的巧克力。我把巧克力掰碎,摊在手上放到它面前。它果然是肚子饿了,立刻低下头凑过来嗅了嗅,迟疑一下,又把头转开,终於意识到我这里没有什么油水,拍拍翅膀飞走了。 我有点失望,随后觉得自己可笑:鸟,怎么会喜欢吃巧克力呢? 那一个瞬间,我突然意识到,我和程明浩对於彼此,说不定就像那只海鸟面前的椰丝巧克力,本身并没有什么问题,但放在一起,就是不对头。 我们的身高不般配,怪不得他 -- 他拥有可以把 Ralph Lauren西装穿得恰到好处的身材,是因为我只有一米五八; 我们不能一起唱歌,怪不得我 -- 我不用伴奏唱蔡琴的老歌都不会怯场,是因为他五音不全; 他对我很好,却偏偏让我难过,怪不得他也怪不得我,是因为他给不了我想要的东西。 可是,我到底要什么?坦率地讲,我自己也不知道。但是,不对头,就是不对头,不去多想了。 太阳慢慢地西斜,我站起来,回头朝市中心那一片高楼大厦走回去。 栈桥是一样很美的东西,它远远伸展到海里,让人领略在岸上无法看到的风光;它同时也是一样洋溢着哀愁的东西,因为走得再远,风景再美,到头来,总是要回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