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越: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100+)
文章来源: 北美女人创作群2005-01-17 20:4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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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晚饭的时候,我问程明浩,“你怎么知道我的地址?”

“我去问郑滢,她告诉我的。”

难怪前一天临睡前煲电话粥的时候,她莫名其妙地问我哈雷慧星多少年回归一次,我说76年,她说“我觉得好像没那么久嘛,说不定,你希望它回来,它就会回来”。当时我并没有放在心上,原来她早知道了。



我问他,“郑滢还说什么?”

“她把我骂了一顿。”



“她骂你什么?”



“一定要说吗?”



“嗯,一定要说。”



“她骂我‘你这只猪猡算是睡醒了啊?睡醒了就快点给我滚过去,老实告诉你,喜欢关璐的人满地都是、一抓一把,你再发呆,就被人家追掉了’。” 他很认真地把自己又骂了一遍,然后说,“所以我就马上滚过来了。”



“骂得好,”我差点喷饭,“你滚过来,是怕我被人家追掉吗?”



他点点头。



“假如我已经被人家追掉了,你会来把我抢回去吗?”



“那样的话,” 他顿了一顿,“看你要不要我把你抢回去。”



“假如我说不要呢?”



“那,大概就不会吧。” 他有点为难地看着我。



“不对,无论我说要还是不要,你都应该来把我抢回去。”



“为什么?”



“因为我有可能是口不对心,嘴上说‘不要’ ,其实心里呢是要的。听见没有?”



“听见了,” 他点点头,然后“扑哧” 一声笑出来,“你这个小不点。还不快点把饭吃完,否则就凉了。”



我觉得很幸福。



第二天,我起得很早。我高兴的时候,总是起得特别早。



我突然想起昨天晚上没有和郑滢通过电话,就拨给她,她睡眼惺忪地接了,一听见我的声音,立刻兴奋起来,“烧开了吗?”



“烧什么?”



“我是问你们那两锅温开水烧开了没有。”



“不正经,我还没怪你知情不报。” 我忍不住笑起来。



“废话,这种事情,就是要让你惊喜才浪漫;知情就报,多煞风景。唉,说真的,昨天程明浩睡在哪里?”



“客厅的沙发上啊。”



“哎哟,这个男人真没用,跑这么远过去还不把水烧开。” 她叫起来。



“下流。我问你,你干嘛要那么骂他?”



“你不觉得他欠骂?”



“骂归骂,你为什么要说什么喜欢我的人满地都是、一抓一把?根本没有。”



“那是在帮你抬身价。再说,你长得也蛮好看的,说一抓一把也不算过分。杜政平不就像蚂蟥那样死叮着你不放,是你自己铁石心肠把他发配到纽约去。”



“万一他相信了你,真的以为有那么多人在追我,就……”



她有点不耐烦,“我明白了。就是说,从今天开始,那只猪猡就变尊贵了,不能骂了,对不对?”



“也不完全对。我可以骂他,人家就不能骂。” 电话那头突然没有声音了,“喂,喂,你在听我说话吗?”



好一会儿,郑滢才懒洋洋地又开口说话。



“你在干什么?”



“我在吐,你刚才那句话实在太恶心。这么一会儿功夫,我变成‘人家’ 了?好啊,你这个重色轻友的东西!



“我不是…” 我被她说得很不好意思。



“不要紧,我拎得清,从今天开始,我在你的心里正式退居二线,” 她说着说着激动起来,“哼,看来还是应该找个男人,女人哪……”她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你看好,我也去找个男人,让你骂不得! 还有,我知道你现在的智商不高,所以提醒你,加州比新墨西哥晚一个小时,现在是星期六早上七点五十五分,除非旧金山发生了7.5级以上地震你想知道‘人家’是不是还活着,拜托不要在星期六早上八点之前给我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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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生我气了?” 我不知道没得恋爱谈会不会导致人的荷尔蒙失调以致容易动肝火。



“哪里哪里,我怎么敢生你的气。你现在有人撑腰了,我打得过你也打不过他,” 她打个哈欠,“真诚地祝愿你们快点把水烧开,明年生出只把千僖小猪猡来叫我干妈。”



我现在相信没得恋爱谈的确会导致人的荷尔蒙失调以致容易动肝火。



小学的时候,参加过一次作文比赛,题目是“等到2000年” 。我天马行空地展望将来,从程控书包、自动厨房、机器人家务助理一路写到开发月球资源,得了全校第二名,照片和文章贴在布告栏内供观摩达两个星期,很出了一番风头。那时候觉得2000年简直远在天外,所以放心大胆地吹牛皮,想不到一眨眼就已近在眼前。仔细想想,我在作文里信誓旦旦的东西好像一样也没有实现。然而,那又有什么要紧呢?



2000年前夜,我和程明浩一起“守岁” 。与之相比,月球上的资源,以及其它其它,都已无足轻重。



我们一起看电视里纽约时代广场千僖年庆祝活动的现场直播。那里有很多很多人,熙熙攘攘、热闹非凡,然而,对我来说,只要身边多一个人就足够了。屋子里多了一个人,就不再寒冷。



我把脚跷在他腿上,抱着一袋巧克力豆大嚼起来。



他饶有兴趣地看了一会儿,突然冒出一句,“你的脚其实还是蛮大的。”



我惊愕,把自己两只六号的脚放到他那双不知几号的脚旁边,“怎么亏你讲得出口?”



“不是跟我比,” 他笑起来,“你知道前几天我为什么会给你打电话?”



我摇摇头。



“记得你送给我的那盆非洲紫罗兰吗?我一直把它放在办公室桌子上。那天,有个人来找我,看见它,说‘这盆花应该换个大一点的盆’了。我看看好像也是,就跑到超市去,在那里看见一个很特别的花盆,做成一双套鞋的形状 -- 就是我们小时候下雨天穿了去上学的那种套鞋,现在已经不大看见了。那个花盆淡蓝的底,鞋帮上还画了两朵兰花,挺漂亮的,我就把它买了下来。结果你猜怎么样,我把花盆带回家,从盒子里拿出来的时候,突然想到说不定你可以正好拿它当套鞋穿… ”



“你是说,叫我拿一个花盆当鞋穿?”



他有点不好意思地抓抓头发,“我也觉得有点不可思议。不过,现在看起来你的脚要比它稍微大一点,估计穿不下。”



“后来呢?”



“后来我就开始想你。”



“就是说假如没有那个花盆、假如当初我没有送你那盆非洲紫罗兰,你就不会想起我了?” 我心里一阵感动,但还是想出个问题来为难他。



“应该还是会的。” 他深情地看着我,把我的手紧紧攥在手里。我钻到他的怀里。



十二点快到了,我们一起看着钟倒数。数到零,他从口袋里拿出一盘磁带递给我,“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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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



“听听就知道了。”



我把磁带放进录音机。那是一种我从来没有听过的声音,忽高忽低,忽缓忽急,时而像风掠过红木森林的边缘,时而像空谷中的回音,时而像大地深处传来的一声叹息,时而又像海浪在窃窃私语。仿佛透过一个巨大的螺壳去聆听世界,滤掉甚嚣尘上的繁杂,只剩下真正的天籁之声,没有韵律可言,却无比和谐。



“是浪管风琴?” 我猜到了。



他点点头,“来美国之前买过一个小录音机,还是第一次用,效果挺不错的。”



“很好听。什么时候去录的?”



“就是今年夏天你要走的那天早上。本来是想让你带走做个纪念。”



“后来呢?”



“后来,想想还是算了。”



“为什么?”



“因为你说过再也不想看见我了。”



“你就相信我了?”



“不要骂我。”



“其实那天我在办公室里看见你的。后来,我跑下去,你又不见了。自己不等我。”



“真对不起,都是我不好。”



他低下头温柔地吻我。我的心里充满了喜悦:两年,三个夏天,我们只是绕了一段弯路。也许我是伤心了很多次,也许我吃的亏比他多,但那又有什么要紧的呢?毕竟,他走一千七百多英里的路而来,是为了我;而且,他也说过对不起了呀;这样一想,什么都是值得的。我们,扯平了。

 

 

临睡时,他过来帮我关灯,隔着被子轻轻地拥抱了我一下,“晚安。”



我裹在羽绒被里问他,“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他说,“因为你好。”



我以为他会回答“因为我爱你” ,可是他没有那么说;我希望他说“我爱你”,那样的话我就有机会说“我也爱你” ,可是,他却说了“因为你好” ,总不见得让我说“你也好” 吧。於是我笑笑,说“新年快乐” 。



我以为他第二天会对我说,他没说;我以为他临走的时候会对我说,他也没说。



我反复思考“好” 和“爱” 这两个字,想来想去,它们依然不是同义词。爱,是不分好坏的;爱,就是说,即使我不好,他也会一样爱我;爱,是不讲条件的。



他没说,我也就没问。因为我觉得有些话不应该是逼供逼出来的。逼出来的,就没意思了。



尽管如此,我还是很快乐,下定决心回旧金山湾区。而且,我突然明白,从前嫌堪萨斯和佐治亚“太远”,下意识间,都是以为旧金山来作为基点。原本就离家万里,谈什么远近?所谓“太远” ,其实是离他太远。

 

 

半年时间快到,我原来的主管已经写过一次电子邮件婉转地催我快作决定。一月底,我即将在录用通知上面签字,半路上杀出个程咬金。



郑滢进入新的公司工作快一个月了,觉得新环境还不错,唯一的抱怨是“男人太丑” 。



她骂骂咧咧,“简直好像有人用了一个大漏斗捞掉帅哥,然后把渣统统倒进这家公司。不开玩笑,到现在为止,只有两个男人还可以看看,一个是公司保安,另外一个是餐厅里烤汉堡包的厨师。其他人,打起分来,统统在B-以下。”



“男人跟女人不一样,好看又不能当饭吃。”



“嗤,把程明浩削掉二十公分再换上一副苦瓜脸,我看你还迷他迷得发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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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是你眼界太高了。” 以郑滢阅帅哥无数的经历,假如男人也搞个选美,她就算轮不到做颁奖嘉宾,评委席也是一定上得去的。



“才不是呢,丑就是丑,没得话讲。不过,说来也怪,丑男人好像普遍胆子比较大。以前那家公司帅哥多归多,哪个男同事要是喜欢哪个女孩子,一般会先在餐厅、电梯,或者走道里先色眯眯地朝她看几天,然后笑眯眯地看她几天,最后到她的同事那里去打听,在基本确信没有男朋友的情况下才找借口搭讪。现在好了,这一套全免,哪个男人看上了我,直接了当冲上来当炮灰,一开口就‘你有绿卡吗?’”



我说,“这说不定是个好现象,说明他们办事讲效率,开门见山,不搭花架子,不搞官僚主义。”



“今天中午在餐厅里有个愣头青坐到我旁边,他问‘这个位子有人坐吗?’ ,我说‘没有’ ,他坐下;然后他问‘你是新来的?’ ,我说‘是的’ ;他看见我在吃土豆条,就说‘今天的土豆条炸得挺好’ ,我说‘嗯,是不错’ ;然后你猜怎么样?我们干坐一会儿,各吃各的饭,他突然结结巴巴冒出来一句‘今天我很高兴,因为我的绿卡批下来了’ ,我说‘祝贺你’ ;结果他说‘我打算今年之内买房子,你看怎么样’,我只好闭嘴,因为我很怕他下一句会说‘我打算在年底之前娶老婆,你看怎么样’。”



“这还不明白,他是用一种很朴实的方式在含蓄地邀请你共度锦绣人生。”



“心情我可以理解,但是那种邀请绝对绝对不应该是对着一摊土豆条发出的。”



“我觉得这其实恰恰说明你有魅力,让人家乱了方寸,唯恐错过机会,哪里还顾得上眼前是土豆条还是法国大餐。” 我笑得肚子发疼,“好好把握机会。”



“哼,你以为我出国、念书、找工作、吃这么多苦是干什么的?就是为了提高自己的层次,找个优秀的男人。现在好不容易混到现在,更加不能苟且;要找,就找称心如意的,否则,宁可不要。”



男人的志气往往来自于寻找自我价值;而这个女人的志气却来自于寻找好男人。



牢骚发完,她言归正传。她们公司由於去年跳槽人数实在太多、青黄不济,今年不仅普加工资,还专门出台一项新政策,凡公司正式员工,如果为公司推荐一个人,等那个新员工签约,就可以领到六千块钱的奖金。公司以本伤人,希望通过此举挽救人力资源。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郑滢脑子一动,想到了挖老东家的墙角。



“来吧,来吧,我们学位一样,你进来工资应该跟我差不多,还有签约奖可以拿,这里的福利也比以前那家要好。噢,对了,那笔推荐奖金我们四六分成,怎么样?”



“我六你四?”



“废话,当然是我六你四。别忘了,我还要装模作样地‘推荐’ 一番,得填好几张表呢。”

“羊毛出在羊身上,没有我,你上哪里去剪毛?”



“行,那就对开。你把简历寄给我。”



“唉,我可以去面试,不过不能保证到时候一定签约。以前那家公司毕竟环境已经比较熟悉了。”


“我担保你会觉得现在这家公司好,而且,将来我们还能拉帮结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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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郑滢的巧舌如簧之下,我去她们公司面试。



下飞机的时候,出了一个小小的意外。我等了好半天,才从转盘上找到自己那个有拉柄的小行李箱,把它拿下来,一个轮子已经不翼而飞,不能拖了。我把箱子递给程明浩,对他发牢骚,“早知道这样就随身带上飞机了,费事一点,总不至於坏掉。”



他说,“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嘛。”



“算了吧,箱子本身还是挺好的,我不舍得换。以后大不了一直拎着。”



面试其实也挺辛苦的,整整一天日程排得很满,要见四位主管、三位项目经理,连吃饭的时候也由人事部的人“陪同” ,算起来相当于见八个人。郑滢告诉我,一般情况下,我见的第一位主管日后很可能就是我的主管,所以是最重要的人物。



这位“最重要的人物” 叫艾米,她给我留下了相当美好的第一印象 -- 华裔,中年,女性,长得不算很漂亮但让人看着挺舒服,风度极好,听不出任何口音的英语,眼睛炯炯有神,一双瘦瘦的手握起来力道足得像男人,还有,她居然和我差不多矮小,这一点给了我一种亲和力。我一直不太喜欢同比我高大很多的人打交道,莫名其妙地觉得他们可能会欺负我。然而,奇怪的是,我却从来不觉得程明浩会欺负我。



一天下来,大部分的人对我好像都很满意。结束时,艾米送我到楼下,再次用夹核桃的劲头握住我的手,满脸笑容“谢谢,你面试得相当不错,一有消息我就给你发电子邮件” 。



我把面试的经历讲给郑滢听,她的脸上浮起一种复杂的表情,“老处女?”



“她怎么了?”



郑滢告诉我,老处女,也就是艾米,其实是中层主管,在一般情况下,中层主管不管基层员工,但她是个例外。由於某种原因,她手下除了几个基层主管,还有一个基层部门。



“看来你大概要到那个部门去了。”



“不好吗?”



“其实挺好的。老处女是公司里提升最快的中层经理,特别会钻,很有手段呢。在这样的人手下干活不吃亏。” 郑滢一边说一边做了一个“往上爬”的手势。



“你是说她是‘睡’ 上去的?”



“那倒不是,美国公司这一点特别严厉,绝少有人敢去踩那条火线。再说,” 她挤挤眼睛、做个鬼脸,“你觉得她有往上‘睡’ 的条件吗?她就算想这么干,会有人跟她‘睡’吗?”



郑滢的话提醒了我,“你知道她多大吗?我看,应该有三十二、三岁了吧?”



“不止,按照我的那个除以二加七的公式,她起码可以找六十岁的男人。”



“阴损,” 我笑起来,“对了,她还没结婚?”



“结过,离了,大概因为她太凶,老公吃不消吧,留给她一栋有游泳池的大房子一个人住。叫她老处女,是因为她发起脾气来不好对付。”



“挺可怜的。”



“哼,她整起人来可一点都不留情,听说去年有个员工跟她闹了点小矛盾,脑子一发昏去人事部告了一状,结果她纹丝不动,弄来弄去那个员工反而被炒了鱿鱼。她这个人的脾气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在她手下,最重要的不是能干,而是听话。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呢,老处女善於和上层打交道,很多事情通过她,也特别好办一点。所以呢,总的来说还是利大於弊。” 郑滢对人际关系的敏感和灵通让我叹为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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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她看上去倒是很亲切,一点架子都没有。” 艾米说话行事的态度简直可以用“如沐春风” 来形容。



“这就叫做会咬人的狗不叫。越有本事踩着人家往上爬的人往往看上去越亲切,否则谁借肩膀给她爬?等发现受骗上当,她爬都爬上去了。老处女对你还满意吧?”



“嗯,还可以吧。她说我面试得相当不错,一有消息就通知我。”



“那就应该差不多了。那些人里头老处女级别最高,又是自己部门招人,还不是她说了算。我看下面也就是走走形式大家通过一下,说不定她明天就会通知录用你。”



郑滢猜对了,第二天艾米就给我发电子邮件来说决定录用我,而且开出一个比原来那家公司高好一截的工资,说公司人事部的正式通知两个星期以后寄到。



“乖乖,起薪比我多好几千呢。老处女果然厉害,开起工资来都比一般主管高。怎么样,叫你来,不吃亏吧?”



我的确动心了 -- 倒不全是为了高工资和股票,也不是因为觉得和郑滢“拉帮结派” 能成什么气候,而是因为那天吃饭时,人事部的人告诉我这家公司对女员工相当好,虽然公司章程规定产假三个月,但大部分女员工怀孕没多久就开始停薪留职休假,休上一年再回来工作,有些人还能延长一年,一般主管都不会为难。



我兴冲冲地把这点告诉郑滢,然后说,“我下定决心了,去你们公司。”



“就为这个?” 她睁大眼睛,然后哈哈笑起来,“你们不会已经打算生小猪猡了吧?”



“当然不是,我是说… 以后…不跟你烦了,公司这方面的福利好一点总不错吧。” 我脸上直发烫。



“不要害羞嘛,”她笑嘻嘻地看着我,“你刚才讲的完全印证了一本书上的理论,说女人呢,有一种‘筑巢’ 的本能,一旦找到了自己爱的人,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跟他结婚生孩子,然后呢,人生几乎所有的决定都围绕这个中心。”



“才不是这样呢。” 我嘴上这么说,暗地里却不得不承认郑滢道中了我的心事。知识就是力量这句话有道理,她现在果然长了见识,嘴里时不时吐出块象牙来。



程明浩来看我,手里拖着一个银灰色的行李箱,“给你的。” 箱子比我以前的那个大一点,式样笨笨重重的,像块大砖头,我注意到,在一个角落上,有一道用颜料画的彩虹。



“你画的?” 我问他。



他点点头。



“很漂亮。”



“彩虹大概是最容易画的东西了,” 他摸摸脑袋笑起来,“这样的话,以后你在机场领行李,一眼就能认出自己的了。”



“哎唷,你就不能买个稍微洋气一点的?” 郑滢酸溜溜地问。自从“猪猡” 事件后,她一直有点吃程明浩的醋,因为她觉得“只要这个男人一跳出来,你的视网膜上就没有我了”。



“这个牌子的箱子出名的牢,据说有人曾经在枪战里拿它来挡子弹,救了一命呢。” 程明浩解释。



“乌鸦嘴,” 郑滢白他一眼,“你指望它什么时候也能救关璐一命吗?”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想说它耐用,十几年都不会坏。” 程明浩有点着急。



“所以呢,你就给关璐买上一个,算着她以后十几年不用换新的了,对吧?啧啧,好大方。” 郑滢的嘴厉害起来简直让人百口莫辩,我想,当初程明浩送上门去让她骂“猪猡” ,恐怕也是鼓起了莫大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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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明浩有点委屈地看看我,脸上的神情好像在说“帮我对付她”,我歪着头朝他微笑。听说有些人生来命相不和,相互看不惯,郑滢和程明浩或许就是如此,见面难得不吵;但是,我喜欢看他们拌嘴,因为我知道他们都很在乎我。



我把箱子打开,里面已经放了一包东西,打开,是十几罐我喜欢吃的咸菜和酱瓜。程明浩说,“给你带回去。不过不要天天吃,这些东西好吃归好吃,营养都被破坏得差不多了。”



这下,郑滢没话说了。



晚上,我忙着整理东西,她躺在沙发上跷着脚看电视,突然叹息一声,“唉,真希望也有个男人这么一门心思对我好。”



“不许抢我的噢。” 我笑起来。



“稀奇死了,程明浩有什么了不起。找个愣头青,还要陪他一起白手起家,累都累死;我要找就找个事业上轨道、什么都有的,当然要爱我,非常爱我,” 她踌躇满志,“我才不像你,一只行李箱就打倒了,要追我,哼,起码拿个把PRADA 包包来。”



我曾经在“时尚” 杂志上看见过 PRADA 的包,很有味道,也很贵重。但是,贵重并不一定能让人幸福;对我来说,幸福就是拎起一个他送给我、并亲手画上彩虹的箱子-- 即使那个箱子并不是太好看。



第二天,程明浩送我去机场。离登机时间还早,我去买一杯咖啡。我从 Starbucks 排完队出来,突然头上亮了一个灯泡,想起一个多少年没有玩过的无聊游戏,叫做捉迷藏。於是我绕到一根柱子后面,一边喝咖啡一边看着他,我想看看他找不到我,会不会着急,如果会,有多着急。



十分钟后,他开始左顾右盼;二十分钟后,他站起来去找我;三十分钟后,他脸上的表情让我开始有罪恶感。於是我慢慢地绕到他背后,轻轻拉拉他的手指头。



他猛地转过身来,一脸焦急,“你跑到哪里去了?”



“我就在那边啊。”



“你在那边干什么?”



“我…我跟你开个玩笑。”



“你觉得很好玩吗?” 他板起脸,“我告诉你,刚才要是再找不到你的话,我恐怕就要去服务台去寻人了。”



“有没有搞错,这是飞机场,不是菜市场,你以为我会走失吗?” 我嘟起嘴。就算是我不好,他这么凶我干什么?



以后的时间,我们并排坐着,程明浩好像真的很生气,一句话也不跟我说,却紧紧抓着我的左手,好像真的怕我走失。我也不说话,但心里很感动;他真的会着急,而且非常着急。



“我喝不完了,你帮我喝掉。” 要登机了,我把手里的薄荷摩卡递给他。



“喝不完你买这么大一杯干什么?”



“我买的时候又不知道会喝不完,” 我瞪他一眼。他耸耸眉毛,接过那杯咖啡。我顺势轻轻地拉拉他的袖管,“对不起,不要生气了,好不好?”



他看着我,叹了口气,终於无可奈何地笑了,把我散在脸颊边的头发拨到脑后,“你怎么就这么让人不放心呢?



“让人不放心?让谁不放心?”



“让我不放心。行了吧?”



“就是要让你不放心。” 我也笑了,伸出手把他的头发弄弄乱。我不要他放心。他不放心,就不会舍得不管我。



飞机腾空而起,我突然发现,这一次告别,心境一点也不凄凉。因为有人守候,就不再害怕分离。



我在飞机上一边吃花生米一边想起他头发被我弄得乱乱的样子,不由又笑起来。这个傻瓜,给我买了一个牢得可以挡子弹、足够用上十几年的箱子,却不知道我其实根本不想去用它。我才不想东奔西跑那么辛苦,也一定不会去有枪战的地方 --万一哪颗子弹打穿箱子,我就再也看不见他了,我不干。我只想永远和他在一起。



不去天涯海角,在你身边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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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一段时间,收到杜政平的一个电子邮件。发给很多人,内容简洁,告诉大家他一切都好,另外有一个链接,是他新做的个人主页。



他的主页上有一个相册,点进去,先是好几张他和一个女孩子的合照。照片都是在纽约拍的,那个女孩神情温柔地靠在他身边,两个人脸上都阳光灿烂,很幸福的样子;他大概追上了那个喜欢煲汤的女孩子。我翻到最后一张,是杜政平的单人照,看样子好像是在办公室里拍的,他身后大玻璃窗后面的楼房说不定就是世贸大厦。他在照片上显得很神气,一副少年得志的样子。



突然,我的目光停留在他的衬衫和领带上,跟着呼吸也屏住了。那条黑底嵌灰色和酒红色粗条纹的领带,我认识,而且我还知道它多少钱,因为它就是我买来送给杜政平的,是他去年的生日礼物;而他身上穿着的那件衬衫,是一种很淡很淡的银灰色,淡得几乎看不出来,和领带一配,却交相生辉,比白衬衫有神采得多。送他领带的时候,我随口说这样配色好看,记得当时他说过要我今年送件衬衫给他。才一年时间,什么都变了,现在,他如期穿上了这件衬衫。食言的,是我。



我突然开始想,那件衬衫究竟是他自己买的,还是他女朋友送给他的呢?



想了半天,当然没有结果,我觉得自己太可笑:管它谁买的,反正不是我买的。



正看着照片,郑滢打来电话,“是杜政平长进了,还是我看男人的眼光降低了?” 她也收到邮件,一看照片上的杜政平,居然“惊艳” 。



我说,“我看你是丑男人见多了,偶尔来个稍微好一点的,就觉得特别醒脾。”



“他现在好像变好看了,你没有这种感觉吗?”



“人靠衣装,工作了,打扮得整整齐齐,当然比较顺眼。怎么,你总不会觉得‘众里寻他千百度,那人却在,纽约曼哈顿’ 吧?” 我笑起来。



“才不呢,小杜人还不错,就是太嫩。对了,他那条领带蛮风骚,不知哪里弄来的,我也想买一条。”



HUGOBOSS,五十几块钱吧,不过是去年买的,不知道现在这个款式还有没有了。” 话刚一出口,我意识到,女人,是不打领带的,“买给谁?”



“不买给谁,随便问问,” 郑滢立刻扯开话题,“哇,真没想到你还为他动过血本。”



我不相信,觉得她八成是有了新男朋友,不知道那个男人送过她PRADA 没有。可是,她为什么不愿意说呢?后来我想,可能他们刚刚开始,她想等稍微确定一点再告诉我吧,於是也就没有追问下去。



“那个女人起码比你低十分。”



“我觉得她长得挺好啊,还会煲汤。”



“哼,小杜大概就是被她的汤给泡熟的。说正经的,我觉得他好像对你余情未了,你看他这张照片上的眼神,含情脉脉、花痴一样,还打着你送的领带,根本就是专门寄给你的。他可能希望你会后悔。”



“瞎说,只是凑巧而已吧。” 我轻描淡写地带过。很多事情,都过去了,还提什么呢?而且,我并不后悔;或许有点失落,但不是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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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落和后悔,究竟有什么区别?



我回忆起和杜政平之间的那段感情。我想,我是爱过他的 -- 至少在某些时刻,否则又怎么会和他去谈恋爱?然而,到底爱得不够深,所以分手也就分手了,不会想到要重新开始,我甚至都不嫉妒他现在的女朋友。



失落,是在水晶球里回放一段时光,看着它慢慢重演,无论对错;而后悔,则是要拼命地想打破水晶球,把一切错误都纠正过来。我对杜政平的爱,够我失落,但还不够后悔。



对着回忆的水晶球,杜政平会觉得失落还是后悔呢?好像都不应该吧,因为他并没有做错什么。说来奇怪,爱情的版图上,倒酶的,常常是没有做错事的人;伤害别人的人,永远逍遥法外。



即使真是如郑滢所说,他对我余情未了,我也无能为力。终究,人只能先成全自己的幸福,然后才有余力去成全别人的幸福。



“喂,你在想什么?” 郑滢把我从思绪里拉回来。



“没什么,对了,昨天晚上你到哪里去了?我给你打电话,家里老是没人。”



“张其馨和她那个眯眯眼吵架了,拉着我去买衣服。本来我已经累得差不多,还陪她出去跑了整整一晚上,一面逛,一面听她在我耳朵旁边叽哩咕噜,简直受罪。每次都这样,姓林的不乖,我就倒酶。张其馨你也知道,发起脾气来‘作’ 天‘作’ 地‘作’ 死‘作’ 活。你快点来吧,以后我们轮流值班。”



“林少阳又新认了个干妹妹?” 林少阳去年下半年升了一级,他把这归功于夏天陪他干妹妹兼三线主管的女儿打网球、口口声声“看见了吧,哪里有人哪里就需要搞人际关系” ;张其馨大不以为然,说“你的实力本来就够升级的嘛” ;林少阳反驳“实力够的人好多呢,为什么升我就不升人家,有时候,要学会四两拨千斤,懂不懂”。两个人闹了一阵别扭,好在他那个“干妹妹” 做完实习就回东部上学去了,并且和从前的男朋友鸳梦重温,这件事情才算过去。



“比那可怕。不是新的,是旧的;不是干妹妹,是老情人。杀伤力加倍。” 原来,昨天,林少阳的大学同学在旧金山聚会,张其馨陪他去,结果和林少阳以前的女朋友碰个正着。“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那个眯眯眼自己不争气,大概多看了人家两眼,跟人家说了几句话。好,醋罐子打翻,醋统统泼到我这里来,而且还是镇江老陈醋,后劲十足。”



我笑起来,“林少阳大概和田振峰一样是贾宝玉投胎。”



“哼,都不是什么好东西。昨天我们把梅西百货女装部从上到下兜了两个圈-- 一层不少噢,然后又去对街的男装部兜了两圈,困得我差点趴在柜台上睡着。”



“买什么了?” 我知道女人发起火来通常喜欢虐待信用卡。



“不要提了,她本来信誓旦旦说要刷爆一张卡然后把发票扔给眯眯眼,反正他今年涨了工资,我听了还挺兴奋。结果你猜怎么样,挑来挑去,自己只买了瓶护肤霜,衣服都是帮林少阳买的,说什么 Calvin Klein 大减价,错过可惜,根本就是她自己没用,我都后悔陪她出去。” 郑滢的语气里满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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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呢?”



“后来我们回家,再后来眯眯眼就来把她领走了。”



“她对林少阳怎么说?”



“这就是最最让我生气的地方。她在我面前喋喋不休、口水泡遍林少阳八代祖宗,赌咒发誓从今以后再也不理他;可是等那个王八蛋跑来,两句好话一讲,立刻服服贴贴、温柔得像只小绵羊,什么脾气也没有了。”



“这大概就叫‘一物降一物’ 吧。”



“我看她这么‘降’ 下去的话,真的要投降了。男人哪,跟小孩子一样,不能惯的,你越惯他越不像话。比如昨天,林少阳心里大概还暗暗高兴,你想,惹惹女朋友吃醋,满足了自己的虚荣心,又不会掉块肉,到头来还有新内裤穿。”



“内裤?” 我很诧异。



Calvin Klein 的男式内裤不是很出名吗?”



“我是说,她给林少阳买内裤?”



“很没出息吧。”



“不,我的意思是,她会给男朋友买内裤?”



“内裤怎么了?你不也给杜政平买过领带?”



“领带和内裤是不一样的,” 我叫起来,“领带是光明正大的。”



“拜托,内裤怎么不光明正大了?男人可以不打领带,你倒去问问看,哪一个不穿内裤?就算苏格兰男人也不会是一天到晚穿裙子的吧。”



“总之感觉怪怪的,女人给男人买内裤,就好像男人给女人买胸罩。再说,她怎么知道…尺码呢?”



郑滢格格地笑起来,“知道就可以,你管人家怎么知道的呢?顺便告诉你,张其馨拿起一套小号、再拿起一套中号看看,到头来还是挑了小号,我在旁边差点忍不住笑出来。她老是担心眯眯眼去花个美国女孩子,我看根本多余,他就算想,只怕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喂,你千万不要跟她说噢。”



“恶心死了,除了你,谁会好意思说?” 我笑着骂她,脑子里却不由浮上一个问号:张其馨给程明浩买过内裤吗?我心中隐隐有点不安:我想,我不会给他买内裤,因为觉得那样实在太肉麻。那么,假如张其馨买过,而我没有买,他会不会觉得我不如她?我有点烦恼,假如把内裤作为衡量爱情的尺度,我是必输无疑。



其实,自己的男朋友,好像也没有什么大不了。我突然悲哀地有点明白张其馨究竟什么地方胜我一筹-- 她天生懂得把肉麻用在刀刃上,挥舞一下,就化腐朽为神奇,变成了“浪漫”;而我做不到,我只会让肉麻烂在心里,腐朽的永远腐朽。



我仿效杜政平的做法,提前一个学期就用实习的方式去公司上班,然后年底回学校答辩论文。五月份,我办好手续,把大件的东西半卖半送处理掉,剩下的零碎塞进两只大箱子带上飞机。



飞机起飞,机长向大家问好,说“此次航班的终点站是旧金山”。我把手表调到美国西岸时间,再过几个小时,就可以又见到他了。他现在会不会也在看着手表算什么时候该出发去机场呢?



我有一种久违的、回家的感觉。


110



飞机到旧金山,我走出通道,接机的人群里看不见程明浩。我记得昨天明明把飞机班次和到达时间通过电子邮件发给他,晚上打电话时,他还说过跟导师请好了假,要来接我的呢。



怎么搞的?我看看手表,已经过了十分钟。我有点不耐烦:居然迟到,等会儿来了,一定骂他两句。



十五分钟过去,我去买了一杯薄荷摩卡,突然想起他会不会像我上次一样玩捉迷藏,随即又马上打消这个念头,以程明浩的性格,绝不至於那么无聊。那么,是他临时有什么事情绊住了,要不是公路上塞车,天哪,他会不会出了什么事情?我的心猛地一沉,开始不安,坐在凳子上东张西望,心里默念着,千万、千万不要让他出什么事情,千万不要。



二十分钟后,他终於出现,我立刻跑过去,一把抓住他的手臂,“怎么这么晚才来?”



他理理额前有点凌乱的头发,“我去医院了,出发晚了一点,路上又碰到塞车。”原来的确有人出事了,不过不是程明浩,而是张其馨。今天早上她骑车去学校的路上,在一个路口,自行车被一辆卡车挂倒,摔在地上,手臂骨折,被救护车送到医院。学校接到医院通知,立刻给她档案上的“紧急情况联络人” 打电话。而张其馨档案上的那个“紧急情况联络人” ,是程明浩。



“她不要紧吧?” 我吓了一大跳。



“检查过了,大脑和脊椎都没有问题,幸亏她被车子挂住的时候是往外面倒的,否则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他松了一口气,“不过手臂要上一阵子石膏。”



“那就好。” 我嘴里这么说,不知为什么,眼前却突然浮现起好多年前在学校医务室看见田振峰捧着张其馨右手小拇指英雄气短儿女情长的样子,心里很不舒服,有点像勉强咽下一个冰冷的大三明治,堵在胃里无法消化的感觉。



刚才程明浩跑到医院去看她的时候,是不是也来过一场怜香惜玉?他们四目相接,会不会觉得感慨万千?搞了半天,他把我扔在机场,是去关心她了;我还傻乎乎地提心吊胆,怕他出事情。



我很委屈:凭什么她总是有理由让人去怜香惜玉?连分了手的男朋友也不放过?



程明浩大概看出我不太高兴,伸手过来搂我的肩膀,我把他推开,看着他衬衫前胸的钮扣发呆。



“怎么了?”



“为什么是你?” 我盯着他的眼睛问,“我是说,林少阳干什么去了?”



“大概… 我想,有可能她忘记更新自己的档案了吧。” 他抓住我的手,“你不要胡思乱想。”



我摔掉他的手,“我觉得你刚才根本就不应该去。”



“那我应该怎么办?”



“你应该怎么办?打电话给林少阳,让他去呀! 你是她什么人?!”我终于明白了自己到底为什么生气:不是因为他迟到了,也不是因为他去医院看张其馨,而是因为他的名字居然还出现在张其馨的个人档案上,居然还是她的“紧急情况联系人”!



他们之间,究竟还有什么?



我知道他们曾经共同拥有一段过去,并且在心里说服自己不去介意、不去深究,却没有想到事不由人,有些东西竟然像立体电影一样一路逼到眼前来,连喘息的余地都不给我留。更加让我绝望的是,我发现自己还是很介意,还是会深究,无论我想不想。



或许,藏着爱的眼睛真是容不下沙子的。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