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支持计划生育,但是强烈反对强行堕胎
文章来源: Warsteiner2012-06-20 16:40:39
首先,我个人是支持计划生育的,全球粮食饮水都短缺,人口数量巨大在不少国家是个大问题。中国作为人口老大,明显是个很棘手的问题。计划生育这个提法,似乎大多数人没有什么异议,但是具体做法,就有不少激烈争论。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城市里好像5、6、7、8个兄弟姐妹的情况不大有。双职工居多,养那么多孩子,时间精力经济上都不够。当时的口号是,两个正好。当时已经有不少独生子女了(老杜的爸爸妈妈响应国家号召比较早),而且还有优惠,可以减免学费,每个学期六元人民币。更多的家庭是两到三个孩子。那个阶段的计划生育,主要是鼓励教育为主。我觉得那样一个形势比较好,坚持下去,既可以慢慢减缓人口压力,同时不至于在几十年后突然出现急剧老龄化社会现象,又是非常人道。我比较支持这样的计划生育。

后来不知道从什么时候政策开始变化了,变成一胎化。当然汉族还是低等民族,元朝的时候,两脚羊排在第五类,在计划生育政策下,汉族排在第五十六位。五十六个民族,五十五朵花,可以生两胎,最后剩下汉族一棵草,只能生一胎。尤其是执行上更是有了天翻地覆的转变 - 由自觉变成强迫。城市里相对好一些,超生的解除公职(我觉得这还能一定程度接受)。农村的,故事也看多了,各种杀气腾腾的口号也听了不少,强制性的手段就变得血淋淋了。7、8个月的胎儿,强行引产,那就是杀人了。强行结扎,那是暴力侵犯了。更何况至今为止没有任何法律条文规定地方计生办有权力对怀孕妇女进行强制堕胎。

换言之,在允许这样的违法执行政策手段下,组织上可以决定什么样的孩子可以生出来,什么样的需要直接弄死,什么样的妇女需要被剥夺以后生育的能力。有同学说,不强迫他们不会执行。但是强迫到杀死已经具备完整感觉的胎儿,那就不是政策的问题,而是任意草菅人命。为了维护一项政策,从来不是没有底线任意作为的借口。为了防止小偷,不可以把所有人的双手都剁掉。为了惩罚小偷,也不可以把小偷的手剁掉(当然少数民族的肯定会区别对待)。那些对于闹出人命或者身体侵犯的强迫持支持态度的男同学,应该问一问自己,为了计划生育,是不是可以把所有男同学的输精管都直接结扎了,等到提出申请要孩子时,经组织批准,暂时开放,等到怀孕成功,立刻再行结扎?

既然计生办决定你的7个月大的胎儿有没有权利活下去,那么是不是组织上也可以决定残疾儿童有没有资格活下去呢?中风病人?瘫痪病人?低智商的?是的,把这些人以政策处死,当然有好处,节约资源,优化基因,等等等等。希特勒就这么做了,做的理直气壮,他也得到了很多支持。

我最恨的借口就是“好心做坏事”。到底什么心,谁也不知道,但是坏事就是坏事。以任何名义,强行引产7个月的胎儿就是谋杀,这还是同文同种甚至于同族同村的。如果这也要唱赞歌的话,或者“理解支持”,那就真的没有底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