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死亡报告(3):合理的抚恤
文章来源: 临时客2007-11-24 00:32:35

又经过了一个星期左右的安排,黄呼图的两个子女以及那个曾经给他生儿育女的女人,都来到了珠海,也来到了我们公司。他们对此事件的反应,无从得知。但是,当我看到那个年仅11岁的小女孩时,那种惊恐害怕、茫然木讷的眼神深深地震撼了我,一种心酸感油然而生,这个和姗姗差不多大的女孩,从此就失去父亲了。也许她现在还不太明白,父亲对她意味着什么?但是她今后的生活道路会怎么样呢?我不敢想象。想到这里,我立刻向老严进言:我们一定要尽最大的努力,全力以赴地保护这两个可怜的孩子的权益。老严点了点头,说:“正合我意!” 

在综合了大家的意见之后,老严对黄的亲属们表达了我方新的抚恤金分配方案:考虑到死者黄呼图还有两个未成年的子女,抚恤金只能分发给黄的三个直系亲属,那就是:他的老父亲、他的女儿和他的儿子。当然,在他的子女成人之前,孩子们的抚恤金可以由他们的母亲代管。死者的兄弟们将不会获得任何抚恤金。这一方案,立刻引起了黄的几个兄弟的强烈不满,当场就在公司里闹了起来。费了很大力气,才由保安把他们弄走。 

这样吵吵闹闹的局面又僵持了一个多星期,这时候,距离事故发生的日子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死者的遗体还留在医院的冷藏库里,死者的亲属们坚持:一定要拿到抚恤金后,才能火化死者的遗体,时间一天一天的拖下去,对所有的人都是一种折磨。我公司行政部的人与死者的家属天天谈判,嘴巴皮都快磨破了,但是毫无功效。 

于是,老严亲自出马,单独请黄父吃了一顿饭,真心诚意地与他谈论两个孩子的未来问题,并且表示:我公司愿意为了这两个孩子,大幅度地增加抚恤金的总额,从原先的14万元,追加至25万元。黄父听了老严的话,感动得老泪纵横,终于答应接受新的抚恤金分配方案,并劝说家人们都不再反对,但是,他也提出两个条件: 

1、  两个孩子和他们的母亲都必须从四川回来,住回到村里,由黄家人负责照顾。这笔钱必须在黄家人的监督下使用;

2、  两个孩子必须改回姓黄,因为这笔费用是他们的爸爸拿生命换来的,他们必须永远记住这一点。 

这两个条件也不算过分,我们公司派人与孩子的母亲商量之后,女方很快也就答应了黄家的条件。于是,来来回回又折腾了一个多星期,终于达成如下的最后协议: 

1、  抚恤金总额为25万元,增加部分由我公司承担。所以,包工队老余还是承担7万元,我公司承担18万元;

2、  25万元这样分配:黄父获得5万元的抚恤金养老,此外,黄呼图的一子一女,每人获得10万元,这10万元主要用于孩子们成年之前的生活与学习,要确保两个孩子能读到高中毕业;

3、  两个孩子仍然姓黄,与他们的母亲一起住回到村里。抚恤金可以由孩子们的母亲代管,但要在黄父和黄家亲属们下的监督下使用。 

协议达成之后,又是一阵忙忙碌碌,我公司行政部的职员体现了非常强的办事能力,这从一个细节上就可以看出来:协议签定的时候,我方坚持,凡是来了的黄家亲属及村干部,有一个算一个,统统要在协议书上签字,并且每一个人都要摁上手印。搞得那协议书上到处都是鲜红的手印。几十个醒目的手印摁在那里,让人看了觉得血淋淋、冷森森的,有点儿毛骨悚然。行政部的小苏对我解释说:别小看这个细节,一定要在给钱之前,让他们把该办的手续都办了,这样,才能永绝后患。 

协议签定之后,死者的遗体也终于火化了。整个过程持续了有两个多月,一切终于落下帷幕。最后,在亲属们离开的那天中午,由包工头儿老余出面,请大家吃了一顿告别饭。我因为不忍心再看见那小女孩儿的眼睛,借口工作忙,没有去。但想到我们公司已经尽力为她做了该做的事情,心里略感宽慰。 

过了一会儿,老严来到我的办公室。我笑着说:“你是领导,怎么能不去与黄家人告别呢?”老严说:“让他们去忙吧,我不想去,就想过来跟你聊聊。”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