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黄昏(三)为什么是奥巴马而非川普
文章来源: 一剑飘尘2021-09-01 21:23:16

(三)为什么是奥巴马而非川普

表面上看,似乎川普四年是美国最混乱的四年,但这种混乱只是结果,而不是原因。川普是个性非常极端的总统,显然他的当选没有能够弥合奥巴马造成的社会撕裂,甚至因为他直言不讳的性格,让美国社会更加撕裂了。实际上,他能够当选就是一个奇迹。而这个奇迹的创造者,其实就是奥巴马。没有奥巴马对于美国传统价值观的否定和篡改,没有他故意撕裂美国族群的政策,就不可能有川普的上台。川普能当选,就是美国传统价值观对于奥巴马政策的一次清洗。既然是清洗,当然就可能矫枉过正。因此川普如此极端的特质,竟然能够当选总统,也就不奇怪。因为保守而传统的那部分美国人,出于对奥巴马统治时期的厌恶,他们恨不得把奥巴马体现出来的一切特质,都连根拔除。抛开奥巴马的政治立场不谈,他最普遍性的特征就是“建制派的政客精英”。所以在2016年大选中,无论共和党还是民主党,建制派的政客精英都不受这部分群体的欢迎。川普这样非建制派的商人,出道就是巅峰,这当然应该感谢奥巴马。根本上,2016年并不是川普赢了,而是奥巴马赢了:赢在他对美国的撕裂。这让一部分美国人既绝望又清醒。没有奥巴马,川普这四年也就是继续盖楼。因为奥巴马,他才有机会从盖楼变成砌墙。

但川普四年中,奥巴马的基本盘并没有消失。这里面绝大多数人都是年轻人,他们具有飞蛾一样的本能:不惜自我毁灭的趋光性,哪怕是地狱之火发出的光亮。奥巴马就是美国的地狱之火。在这种情况下,川普四年的混乱和动荡,也就是必然。过去经常说是川粉川黑的较量,事实上,是奥粉和奥黑的对抗,是黑命贵和美国传统的对抗,是antifa和美国体制的对抗。没有奥巴马对美国历史的叛逆,也就不会有这样的对抗。所以,我不得不说奥巴马比川普牛逼得多。川粉们总是吹嘘川普选举现场people mountain people sea,但是真正到真枪实弹对抗体制的时候,也就是一次冲击国会山吧?几个小时而已,就烟消云散。而川普四年,奥巴马粉丝们通过黑命贵运动antifa组织,在多少个城市、发动了多少次街头打砸抢的暴乱?且不谈这些运动的正当性,暴乱中发生的人身伤害、破坏私人财产、掠夺商店等等行为,是非常明显的、无关政治的刑事犯罪吧?但是有几个案犯被绳之以法了呢?

显然,奥巴马作为总统和平而根本地改变了美国。这种改变,既是政治的,更是文化的。美国传统文化中,政治对立并非你死我活的。所以,奥巴马时代,尽管有很大一个群体对他的政策不满,但几乎没有人走上街头对抗当任的他。对他的批评,也仅仅停留在自媒体上。连主流媒体都极少批评他。但是川普时代,却完全变了。整个美国从主流媒体到两党建制派,到民间组织,几乎是恨不得食其肉、饮其血。这还是美国政治传统吗?到2020年大选,更是不惜动摇国本,民主党从基层到高层,从外围到核心,团结一致作弊,一定要把川普拉下马。美国社会发展到这样的地步,一方面是60年代以来,左派文化的体现。更是奥巴马执政的结果。

60年代以来美国所谓的民权运动,都含有共产主义思潮的影子。只是因为苏联这样竞争对手的存在,让共产主义政治理念在美国民间很难生根发芽。但这不没有影响到共产主义文化理念在美国的茁壮成长。但是如果没有奥巴马,这种民权运动到平权法案出台以后,也基本就趋于式微,只剩下一些无关痛痒的环保等等的议题。确实,法律上都已经完全地一视同仁,甚至对少数族裔有更多的保护了,还需要什么民权呢?

奥巴马作为历史上第一个黑人总统,自带种族弥合的光环,而事实上,从历史的选择看,这也是他最基本的历史使命:让美国族群融合得更好。事实上,在奥巴马之前,美国的族群冲突也并不严重。当时著名黑人演员Morgan Freeman接受采访时,针对所谓种族歧视,他对记者说过一段话,既智慧又非常说明当时主流的关于种族的观点。他说:不要一直讲就好了啊,我不会再叫你“白人”,而我也要请你不要再叫我“黑人”,对我来说,你就是华莱士,而对你来说,我是摩根弗里曼。

这可以说也正是马丁路德金的观点。

奥巴马上台以后,本可以沿着这条道路走下去,以他在黑人族群中的号召力,一定可以让黑人主体走出历史阴影,真正把自己看作美国普通而正常的一分子。但事实已经告诉我们,奥巴马不仅没有去弥合美国的族群,相反处心积虑地挑拨族群关系。只要在社会出现黑人身份认同的问题时,他总是第一时间跳出来,大声疾呼:黑人受歧视了!

这一类的事例实在太多了!在面对黑人与体制或者其它族裔产生矛盾的时候,基本上他没有一次说过“依法处理”,而每次都是自我代入,站在黑人的角度强调“受害者心理”。可以说,奥巴马八年任职,就是躲在白宫鼓噪黑人族群违法闹事的八年。

在认清奥巴马面目之前,我是一个完全的民族虚无主义者。对于我来说,真理比血统重要。但是奥巴马让我意识到:只要有一个种族是种族主义之上,其他种族就必须坚持种族主义!否则,就等着被奴役吧。所以,我虽然还是认为,个人的特质应该超越种族认同。但是在现在的美国,我们必须认清现实:种族抱团非常必要!

奥巴马以及美国左派虽然吹嘘自己是进步主义,而事实上他们坚持的那一套不过是我们中国人玩剩下来的渣渣: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美国以民主党为代表的左派,已经成为以黑人族群为核心,以肤色划线的种族主义者。虽然他们还容许其他肤色的人加入其中,但必须是坚决拥护黑命贵的、表了衷心的。马丁路德金再世,都会被现在的民主党批判为“种族主义者”。因为马丁路德金和我们一样,坚信:人人命贵。

奥巴马年轻时代最重要的朋友都是共产主义信徒,比如Frank Marshall Davis(夏威夷著名的共产党分子),Saul Alinsky(美国著名的社会主义思想家)。当然最重要的Jeremiah Wright,这个以憎恨美国、诅咒美国著名的黑人牧师,是奥巴马两个孩子的教父,也是他的婚礼主持人。当然在2008年,奥巴马和这个牧师反目了。但,那正是他竞选美国总统的时候。甚至这个牧师自己都说:他理解奥巴马那样做,是竞选的需要。可以说,奥巴马一直以来就是一个憎恨美国的共产主义者。而他在总统任期的所作所为,也证明了这一点:他的观念决定了他的政策。只是他非常聪明地回避了社会主义者惯用的阶级斗争哲学,而是鼓吹种族仇恨,利用自己的肤色,挑唆起美国黑人族群的受害者心理,最终让美国社会陷入万劫不复的陷阱。与此相比,他的其他的祸害美国的政策,都是小巫见大巫。

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可以说族群和谐,是美国稳定的基石。美国三权分立的制度,让美国社会真正做到了法制的公正性。这本来是弥合社会问题最好的方法。而经历过60年代的民权运动之后,法律上对于族群间的平等,也是有着非常严肃的对策。但是奥巴马作为总统,不要说公正地处理族群分歧,相反,连遵守法律这一点都做不到。这也是为什么,川普四年除了经济,就是强调:法律和秩序。因为奥巴马八年,都是在打破法律和秩序,特别是在族群冲突这个问题上。黑命贵运动,就是在他的任期内突然爆发的。而现在臭名昭著的antifa,过去几十年都只是非常小众的组织,也是在奥巴马任期内突然活跃起来,而成为美国主流反社会力量的。

可以说,奥巴马是共产主义运动史上,仅次于毛泽东的一个奇才:把高大上的理论和本国的地气联系起来。他以一己之力,把这项在美国臭大街的共产主义运动,发展的波澜壮阔。他找到了美国致命的弱点,然后把共产主义改头换面,用“公平正义”的亮光,诱惑飞蛾们聚集在他的周围,冲击美国的阿喀琉斯之踵。这样的美国,不要说什么发展,连稳定都不可能。可悲可叹的是,对于这样祸国殃民的罪魁,竟然毫无惩治的办法。当然,我这也是事后诸葛亮。想当初,我也曾经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个黑人总统而欢呼过。但是现实中,又有几人能像我一样反省自己的愚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