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自杀必须采用李曙光模式
文章来源: 一剑飘尘2016-05-13 06:16:00

官员自杀必须采用李曙光模式
一剑飘尘

今天的新闻:金竹山矿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李曙光用坠楼自杀证明清白。他在微信朋友圈遗言中说:“我只能以死来证明我的清白,我不是畏罪自杀”。

自从打老虎以来,官员坠楼的不少见,自杀的也不少,我却并不满意。我原来想说人民很不满意,但是一考虑到人民里面更多还是盼望青天大老爷的,所以,我就只能代表自己不满意一下。

官员自杀比例最高的国家是日本。但是即使最反日的愤青也知道,日本官员自杀的主要原因是为自己做错了事情承担责任。而中国自杀官员呢,在我看来都不是承担责任,相反绝大多数死的糊里糊涂。至少,我们从党和政府的嘴里,得出的是这样的印象:要么是忧郁坠亡,要么是看走眼了落水。眼看这些理由都快被宣传部控制下的媒体用成了成语,我都着急:难道就不能来一次要浪漫de一跳么?官员们不是那么多二奶、小三的么?殉情死,说不定也还能够蝶化出个了不起的爱情故事。

而李曙光这次自杀,却没有让宣传部为难。他自己在微信圈里公开说了:1,自己是自杀的:2,自己自杀原因是为了证明清白。

中国官方天天批评日本几十年前的侵略,其实直到今天,中国的官员才学会了日本官员的自杀风格:一人做事一人当,不给政府添麻烦。我觉得李曙光这样在微信圈公布自杀的做法,值得中国共产党授予他优秀党员称号——表彰他这种为组织分忧的高风亮节。作为一名共产党干部,在被组织怀疑之时,能够为了向组织表明心迹,勇敢自杀,不浪费纪委干部的时间,让他们可以去查其他官员的问题;不为难中宣部,第一手宣布自己自杀,无需中宣部臆造死因。这不是优秀党员,谁是呢?至于他是否清白,倒是不重要了。

所以,我觉得中组部应该大张旗鼓地在干部提拔中增加李曙光条款:1,官员必须在被怀疑情况下,具有通过自杀证明清白的精神(最好不要等到组织调查再自杀,群众怀疑举报的时候就应该自杀)。2,自杀一定要亲自发朋友圈,不要为难中宣部。3,要像李曙光一样,自杀遗言里还应该指出值得怀疑的贪官对象。

想想就很完美:被怀疑就自杀,自杀时候一定要写几个怀疑对象。这样,被怀疑对象立马也自杀,同时也写几个怀疑对象......

我突然明白了:为什么中共一直不愿意搞宪政民主制度,而是相信通过提高共产党员的修养就可以解决贪官的问题。原来,中共一直藏着这个杀手锏呢。所以,李曙光不仅应该被追授为中共优秀党员,而且应该被追加中共科技进步特等奖:自杀创新奖。中共执政以来,一贯坚持自我肃贪、自我审查的做法。这种做法显然没有解决官员贪腐的问题。主要原因就是没有上升到李曙光的层次:自证清白。

希望在不久的将来,中共官员的各种跳楼落水死案件中,都展现出出现李曙光模式:跳就跳了,还麻烦中宣部掩饰干嘛。

也许有读者问:如果李曙光模式,也和中共目前反贪一样,变成权斗呢?啊,不要忘了,李曙光遗书中就自称是权斗受害者呢。不用担心!对待中共官员,自杀不行,还可以屠杀!我不鼓吹暴力,就像我从来没有鼓吹自杀,李曙光走投无路了,也就自杀了。所以,屠杀会不会发生,真不是谁鼓吹出来的。到中共走投无路了,估计也就要屠杀了。

阿弥陀佛!

2016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