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是一个被钉上十字架的法利赛人?(修订稿)
文章来源: 2006-12-26 21:40:29
耶稣是一个被钉上十字架的法利赛人?(修订稿)
(根据不同德文网页汇编)

新约里汇集的基督教故事,按传统说法产生于公元1世纪中到2世纪末。其中,法利赛人被描述为耶稣的对手,尤其是他最重要的论战对手。福音书里把极端的宗教的外在表现形式说成是法利赛人所特有的,强调其虚伪,成为基督教教会传统中反犹主义的一部分,而法利赛人这个词由于基督教的缘故,已经进入一些西方语言的日常语言,成为一个骂人的词汇。

按新约的说法,法利赛人过于强调洁净的戒律,而耶稣则把对上帝的爱和博爱置于一切之上,用基督教的话说就是:旧的一方面强调遵守律法的字义,而所谓新的另一方面则强调遵守律法的“精义”:

5:20 我告诉你们,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马太福音)

双方争论的起因是,耶稣声称,在涉及到他作为弥赛亚(不是作为神!)的方面,他有解释托拉的全权。需要指出的是,按照犹太教的理解,俗语所说的“爱人如己”所体现的对上帝以及对人的爱属于犹太教伦理传统,耶稣作为犹太人必定是知道这一传统的。教会利用了法利赛人、文士、新与旧等概念,暗示耶稣发明了“爱人如己”的伦理,而犹太人只有旧有的律法、只知道冷酷、盲目而虚伪的对律法的忠实以及旧约里热衷于报复的上帝。许多表示神圣的概念,比如在希伯来语意味着“教导、训诲”的托辣,在基督教界被广泛翻译成律法,在基督教的宣传里律法一词带有强烈的负面含义,变成了骂人话,形成了“律法宗教”的说法。即使在今天,大多数基督教的神学家还把托辣等同于律法。令人诧异的是,新教在这方面更甚于天主教。此外,从整体上宣判一个民族内的族群、宗教流派、甚至是整个民族有罪,这是新约所特有的。这一点可以通过新约里关于犹太民族要把耶稣钉上十字架、从而犯下了罪这种或明或暗的说法得到证实。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在于原始基督教从耶路撒冷犹太教教团分裂出来组建一个新宗教的过程,通过分裂,新的基督教得到了支配越来越强大的外帮教会的钱财的权利,而不用钱财资助位于耶路撒冷的原始基督教“总部”(雅各派)。另外,犹太教和犹太教下属的原始基督教或耶稣的追随者在罗马帝国受到排挤,所以,基督教要通过不同的方式接近罗马帝国:把耶稣的死归罪于犹太人,而不是残暴的罗马人比拉多;耶稣的地位变得像罗马-希腊神话中的半神,是上帝通过人间女性所生的儿子,等等。

耶稣作为犹太人,是在犹太教的传统中成长起来的。想了解耶稣的许多种说法,必须了解耶稣所处的那个生活环境以及那个时代的精神领域。鉴于新约是在基督教与犹太教决裂后产生的这一情况,非犹太教批评者猜测,法利赛人在新约产生时已成为犹太教的主流,因此新约对他们做了歪曲性描述。批评者指出,耶稣所讨论的问题,大多在塔穆德对当时犹太学者的讨论的记载中得到了体现。拉比Roland Gradwohl就认为:“耶稣对经文的解释与那个时代其他人的解释几乎没有什么区别。即使他偶尔有个别新念头,这些新念头也不是多么新的。”比如,耶稣在论述对待穷人的态度时说:“你施舍的时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作的。要叫你施舍的事行在暗中……”(马太福音6:1-4)。塔穆德的说法是:“暗中施舍的人,伟大于我们的导师摩西”,重要的是,“施舍的人不知道谁接受施舍,接受的人不知道是谁的施舍”。所以,有人认为,耶稣在爱邻人的问题上接近法利赛人中的Hillel派的立场(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位比耶稣早一代的法例赛人是犹太教“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发端者。他与耶稣的区别是:他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就是托辣的全部,其他的都是引申”,是对外邦人的提问而说的,而耶稣的“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却是对自己的门徒说的),在离婚问题上的立场则接近Shammai派,而他关于人死后有生的说法,在法利赛人里也有,人们对他的称呼Rabbuni/Rabboni也表明,他很有可能属于法利赛人的传承。这样,基督教传统里关于他和法利赛人的论争,有可能是犹太教辩论文化中典型的塔穆德讨论,不过是后人把这种讨论误解成了重大分歧或者是出于宣传目的而歪曲了这种讨论。

新约另一些的批评者则认为,新约对法利赛人做了漫画性描述。耶稣认为被治愈的人是被宽恕了罪的说法,完全符合当时法利赛人的观点,因为这一点而判定耶稣亵渎上帝,并不符合历史上的法利赛人。即使是新约里被法利赛人指责的在安息日为人治病,也不违背任何拉比的规定,同样,说耶稣向社会边缘族群说教的行为受到法利赛人的拒绝,也不符合历来教导宽恕所有人的拉比传统。而另一方面,塔穆德记载中也不乏对法利赛人的批评,但是这种批评都有具体的针对对象,而不是对法利赛人的整体判罪。比如巴勒斯坦塔穆德就把法利赛人分为七种,耶稣对法利赛人的某些批评完全与其中的批评相符。详细的对比能表明,耶稣的许多说法符合法利赛人的教诲。因此有人猜测,耶稣是不是就是一个被钉死的法利赛人 ——从现代伦理的角度来看,根据新约中所记载的耶稣的言论,他与比他早一代的 Hillel 和 Shammai 根本就不在同一个水平层次,说他代表了道德的进步就更是无从谈起了。

对法利赛人的负面描述,应该起因于基督教传教对象从犹太人向非犹太人的转变。从公元70年后,是法利赛人继承了犹太教传统,指出了传统要在每个时代重新作出解释的必要性,以避免传统成为讲话而没有生命力的东西。从这种意义上看,他们此后成了犹太传统的代表者,所以,基督教方面负面描述法利赛人有利于这种转变,就是背离造就了耶稣的犹太教传统。换句话说,要与犹太教划清界限的早期基督教,实际上是在通过打压母教来拔高自己。

后记:特别感谢网友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