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柔的巨人爱情的傻瓜永世的朋友
文章来源: DueProcess2007-01-28 04:59:36

 

人世间有很多动人心弦的爱之情。男女之爱占绝大多版面,骨肉亲情分量不轻,朋友间的情谊也为人崇尚,但最不神圣的似乎就是男女间的友谊。一直羡慕古人结交时一见如故的潇洒,歃血为盟的勇气,和肝胆相照的情怀。可古往今来为人称颂的友情绝少发生在男女之间。男女之间是否能够有真正的友谊(platonic love),一直以来是被争论的话题。对这个问题持否定态度的电影“When Harry Met Sally 早已成了经典,但仍不乏“蓝颜知己”这种概念被津津乐道,调侃讥讽。

对于这个问题我懒得纠缠,我只知道,真心相待的朋友是不可多得的。我自己有一个这样的男性朋友,经历了近两个世纪的悲欢离合后,仍被我引为头号死党。本以为我对他的事情已经了如指掌,但昨天接到一个认识他的朋友的电话,聊到他时却有了个令我我震撼的重要发现,不禁感慨。

死党有一个外号叫大笨象,简称大象,是他小时候结识的广东朋友对他的戏称。他祖籍在中国一个偏远山区,一些祖父辈的旁支亲戚至今仍在那里居住。父母是台湾的第二代外省人。他生于台北,三岁来美国。从小喜欢喝牛奶,据说每天要喝一加仑奶,以至于出落得人高马大,肥硕无比。他的体形使得他的名字“小智” 显得很滑稽。他“马麻”(妈妈)是台湾本土人,总是跟在他后面叫他“子子”(智智),惹来其它中国孩子的调笑。

我们在高中认识,又上同一所大学,他7英尺的身高,300多磅的体重,一直是我心里遮风挡雨的墙。虽不是两小无猜,但想到他总是很奇怪的有一起穿开裆裤玩耍过来的亲切。年少时的我们走在街上,是引人侧目的一对。他喜欢穿大拖鞋,大肥短裤,慢慢溜达,我在他旁边上窜下跳,像一个圆咕轮墩高音谱号旁边跳跃的六十四分乐符。每次看到橱窗里我们的影子都会被这画面逗笑。

                                                          v 温柔的巨人v

智智是一个温和的巨人,A GENTLE GIANT,我总这样介绍他。他的声音很温柔动听,和他的身材不是很搭调。他很有礼貌,温文尔雅,安静得体。长辈如我爸妈非常喜欢他,每次来我家做客爸妈都反常地健谈,拉着他说个不停。很多女孩子也觉得他很可爱,喜欢他圆圆的像小叮当的拳头,更喜欢他出人意表的温和,可以使常人之间固有的防范之心轻易地被瓦解。他与生俱来的美感,以及对所有美的事物毫无任何先入为主性偏见的接受和鉴赏力,再加上他得天独厚的幽默感,让他常常被当作漂亮美眉倾诉心里话的对象和逛店买衣服包包化妆品的最好玩伴,当然一度也是我的御用Shopping Buddy

智智讲故事的本领高超,用词非常精确地道。他到过的地方,做过的事情,品尝过的食物,听过的音乐,遇见过的人,总能在他的转述之下给人身临其境的体会和被他讲述时的激情引发的无限感慨和遐想。上大一的时候,印象最深的是和智智坐在我公寓的阳台上,一起喝我库存里不可或缺的叫做San Pellegrino Aranciata的橙汁饮料,听他讲他几个叔叔的故事和回中国乡下探亲的无数趣事。每次他讲到如何魂不附体在河沟里洗澡,在茅草屋里上厕所,用玉米苞皮擦屁股,在竹林里一边涮羊肉一边驱赶蚊子,把一个富可敌国的农民企业家当成猪农一起喂猪结成莫逆的经历,我总是禁不住爆笑到眼泪乱飞。

与其说智智的讲故事本领来自天分,不如说是源自他那颗让我折服的金子般的赤子之心。他从不忽略任何美好的事物,无论那些东西多么细微。无论是他“马麻”用爱心做了几千遍的圆圆皮薄却又光滑无比的萝卜丝糕,雨后山景的清翠,一只色彩奇异的蝴蝶,或是新生婴儿一圈圈胖胖皱纹的脚腕,他对这些美好毫无保留的热爱从不因为经历过的司空见惯而褪色。它们带给他的每一次如天地初开般的感动和激情,让我动容。

他爱心满溢同时嫉恶如仇,每次看到值得同情的人或事情,生性温和的他鼻子眼圈会变红,看到持强凌弱的不公之事,他的脸会变得铁青,但由于他的皮肤黝黑,这种细微的变化只有我或和他亲近的人才能察觉。尽管他所经历的武侠文化影响很少,但他身上扶弱济贫,豪爽仗义,为朋友两肋插刀的侠风却是我在很多受传统理义忠孝文化熏陶的亚裔人身上都很难见到的。

因为个子高大的缘故,他很自然地有一种令人望而生畏的威严。那个在唐人街光天之下对老婆拳打脚踢的男人,或是大街上飞奔而来朝着过马路的老人鸣笛的司机,或是潜随在教学楼外对我百般纠缠的学校混混,当智智踱步过来一言不发站在他们面前时,无不悻悻然罢手,灰溜溜离去。如兄长,如半个父母,如我的保护神,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我心里会有说不出的安全感。

v 朋友 v

在我大学四年级最辛苦的打工的日子里,那个时候的我鬼使神差,迫不及待要经济独立,不想伸手要钱让父母担心,又入不敷出,于是在做家教同时接了一份苦差事,就是每天在居住区走路四个钟头,为一家油漆粉刷公司挨门挨户发送广告传单。几个礼拜下来,我的脚不但走路困难,连抬起腿来都成问题。即使是这样,仍是勉强付得起房租。

智智的处境和我似乎有天壤之别,经常跑来告诉我他在外面花天酒地的精彩课余活动。那个时候我的苦恼是吃不饱饭,他的“苦恼”是在某处发现了一家新馆子,可是找不到人陪他一起去。于是,三天两头地求我帮忙。我每次听他“诉苦”就气不打一处来,跟他说你个弱智差不多得了吧,别身在福中不知福,可是他总是顽固不化,反驳我说,“啊不然你要怎样?拖着你两条瘸腿来扁我吗?” 说罢很恶劣地模仿我生气追人时的狼狈模样。看着他的大肥短裤迎风招展,装作一瘸一拐势,跑丢了拖鞋的怪相,我只有笑出眼泪的余地。最后,依旧被他软磨硬泡,拉出门去吃东西。后来我才意识到,智智一反常态的腐败,其实用心良苦,为的只是让我不致饿肚子。

诸如此类的变相帮忙,是智智的拿手好戏,经常让我在受恩惠的同时,反觉得是自己在施惠于他。如此肝胆朋友让我何以回报?

一个学期,他在大学的成绩不好,被学校警告,如果在接下来的学期不能把平均分拉高到正常水平就会被开除,他试了,没能成功,但鉴于他那个学期得了重病,学校给了他最后一次机会,并附加了苛刻的条件:暑假期间,他要重拿曾经当掉的高等数学,并且至少要取得B+或更高的成绩。数学是智智最薄弱的科目。于是,那个夏天,智智真的知道用功了。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就是念书做题,连他盼望已久的音乐会入场券也送了别人。可是智智的艰辛和努力分毫没有在期中考的成绩上体现,一个残酷无情的C,意味着他要在暑期末考拿到绝对的高分,才有希望拿到B+

智智不是个笨学生坏学生,他时常把在人类学,考古学等课里学到的东西,或是金融管理课上教的员工心理学,兴致勃勃地讲给我们其他系的同学听,会让我们听到入迷。但他似乎真的和数学无缘,很多并不复杂的概念却无法被他的大脑接受。他本来可以不修那堂课的,一念之差上了一学期,最后不及格,让自己陷入那样的困境。可说是与数学无缘,他的前途明明就在那个燥热的夏天被生生卡在一门数学课上。

那段时间我没睡过一天好觉,相信智智也是连夜失眠。一天夜里,我做了一个很无厘头的梦,梦见我毕业后正混得不错,却有一天开车时看到了大学毕不了业在街上卖苦力的智智,我的老公看着车外智智老婆的憔悴面容,说,这真的是你的死党吗?怎么潦倒成这个样子?我是哭醒的。于是那年夏天我陪智智日日苦读,竭尽全力帮他过了关。

v 反目 v

智智和我不总是一帆风顺的,年少冲动时,也曾有过两次反目。智智酷爱车,在初中就是社区里赛车队的成员。我也是因他的缘故喜欢上车。大学里有那么几个月,他车队里的一个朋友和我约会,然后,不知是为了面子还是出于恶毒,造谣出去说我和他上了床。我知道后气得在家里不吃不喝躺了整整三天,最后还是智智来查看,买吃的给我。

所以当智智告诉我在俱乐部碰到那个人,又喝了他递过来的酒时,我气疯了,因为我当时认为,这是一种极度的背叛行为,因为出现在智智身上就更不应该。现在想来,不过是随意递过来的一杯酒,那个时候自己也太戏剧化,看草莽武侠看多了,竟然为了这件事宣布与他绝交,几个月没理他。还是感恩节时我爸妈请他来吃饭,才得以冰释前嫌。

第二次不讲话持续了两年,因为智智有了女朋友。智智太胖了,尽管女孩子都喜欢他,可是愿意作他女朋友的就很少,所以我对那个女孩子至今心存感激。是她禁止智智和我继续来往,连通电话都禁止,不为了别的,只是因为我是女生。开始的时候我难过得要死,整天以泪洗面,以至于我当时的男朋友会问我到底是不是对智智的喜欢不止于朋友这样简单。

智智知道我难过,自己也不好受,但他的选择是正确的。后来我慢慢想开了,这是男女朋友之间注定要发生的事情,只不过是个早晚的问题。我对那个女孩子从没恨过,有的只是感激,感激她给了智智很多我这个做朋友的给不了的东西。我想,如果我的另一半有个很好的异性朋友的话,难保我不会做同样的事情,真的很理解她。

可理解归理解,我十多年来经营的世界,因智智的消失塌方了一个大角落,要重新修建。我曾经对未来的规划和憧憬,张张蓝图都有智智的位置,要重新调整,真的好难好难!我甚至曾经想象我和老公买一栋房子,和智智家房子并排,中间只隔一道白色的围栏。我们每个周末在后院一起烤肉,然后,一个和智智同样身材高大,豪爽不拘的智智老婆会给我们做她最拿手的桃子饼(Peach Pie),她应该有橘色的健康皮肤,笑起来一口灿烂可爱的白牙,我还常常会因为自己的小孩喜欢智智老婆多过喜欢我而吃醋同老公抱怨 …… 

别问我为什么有这许多天马行空的奇怪想法,我一直很不幸地是个喜欢做白日梦的人。我不喜欢自己的毛病,但我无法否认自己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我重建自己世界的规划,进行的很辛苦也很慢。我常常和我妹说,我感觉智智的离开甚至改变了我的一些性格。她深深同意,也看到了我短短两年之内的重大转变。从当初不解世事的疯丫头,慢慢沉寂下来,变得冷静寡言,少了很多冲动。这应该是成熟的标志吧,我应庆幸自己的长大,但同时也难过地感觉到自己失去了很多不知名的东西。

v 爱情的傻瓜 v

智智和女朋友的两年恋情很不幸告终了。智智又恢复了和我交谈的自由。可我并没感觉到很高兴。我倒愿意他一辈子不理我,如果他能幸福的话。

间断了两年的情谊,无论怎么修复,是无法完全还原的了。值得庆幸的是,各自改变了许多的我们,都未曾丢失作彼此的好朋友的根本,这不,多年下来还是肝胆相照的朋友,却没再红过脸。

如今我们都成熟了,忙了,腐化了,世故了,见面也少了很多,但是无论什么时候拿起电话,或是难得的约在一起喝茶,都感觉我们从未分开过。那种随心所欲的自然,毫不设防的信任和安全感,和只有靠时间换取的真正的亲情,是我们几经悲欢后的补偿吧。

智智给我的全部礼物一直署名FFL,这习惯从未间断过。问他什么意思,他玩世不恭的说是“Fool for Love”(爱情的傻瓜)的缩写,每次这样说的时候,他总是拉长音,“Fool for LoOoOOooOove”,他笑。我不忍继续问他,因为心里隐约感到他感情路上注定的坎坷跋涉,有些心疼。

很多人问过我,智智和我这么合得来,为什么不能成为情侣,对这个问题我不知该如何解释。如果智智的外形和我相差不是这么悬殊,我会喜欢他吗?我无法想象也无法回答。我只知道很遗憾地,在现实中我们是没有这样的可能的。

但经历了近两个世纪的友情后,我们之间手足般的感情早已根深蒂固,无法变质了。记得“Friends”里面RachelRoss从朋友变成情侣的时候,Rachel总是觉得很滑稽,接吻的时候总是不自禁地笑出声,搞得Ross很苦恼。我深深理解他们内心复杂的情感变化。我和智智,做朋友的时间比他们长多了,做情侣更是不可能,根本是天方夜谭。如果当初真成了情侣,或许早成了陌路也不一定。

我没有选择认识他,也没有选择和一个异性做这么深这么久的朋友,但事实已经如此,我不愿意继续质疑我们的友情会不会变质,也不愿意继续接受不知情的局外人的一些所谓理论,对于那些认为男女的友情不纯洁的人,我既懒得反驳也决无法苟同,我只知道,以诚相待的朋友可遇不可求,有幸得到了,要珍惜。如果天底下只有那么一对男女,可以真正成为纯净无暇的朋友,我希望那一对就是我们。


v
永世的朋友 v

昨天的电话另一头,是智智从小的玩伴,幼儿园时候他们就认识了。他说忽然记起小时候两个人玩的游戏,各自选自己的心爱之物,和对未来的愿望猜想,写在纸上,不给对方看,封在盒子里,一起把盒子埋进土里,几年的期限过后一起到老地方打开盒子分享尘封了的旧时心情。智智给他的信上,署了“FFL”的名字。打开后他问智智什么意思,那个时候,智智还只是一个小学学生,他告诉幼时的朋友说,It stands for friends for life”(永世的朋友)。

这篇文章送给智智。智智看不懂中文,不过智智的爸爸,一个好的让我不敢相信的老人,常看我的文章,会翻译给他听。

不久的将来,我和智智都会有各自的家,有自己的小孩,我们的家人会占用我们几乎全部的时间,他们的需要会被放到我们自己和自己朋友的需要之上。他们如果愿意相信并接受我和智智的友谊,我们两家人会很庆幸地时常一起聚会,就像我年少时幻想的那样。他们无法接受的话,我也会尊重家人的意思。但是智智和我,会是一辈子的朋友。不需常聚首,不需常慰问,但会常挂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