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六四心路历程
文章来源: 悟空孙2012-06-04 11:14:38



23年前,我刚出国不久,那时,几乎每时每刻都在关注着国内的一切,牵挂着广场上的学生,看到跪在大会堂前的学生,看到赵紫阳的谈话,看到党报社论,看到李鹏的声嘶力竭,心中的忐忑与不安此起彼落。

终于,枪声响了起来,广场上一片狼藉,血肉模糊的躯体叫人惨不忍睹。

凭着一样年轻,一样对正义负有使命感的热情,海外的留学生们也走上街头,呼喊口号,声援学生,向专制表达抗争。每次,我都走在队伍的前列。

毫无疑问,如果我当年在北京,一定会是广场上的一员。

年龄在岁月中增长,思想也随着年龄一起成熟。对于六四,我从每年的呐喊,开始转入思考。

要求政府为六四平反,要求政府对六四做出公正的评价。这两点,是今天很多人都在企盼的。我觉得,这恰恰是不值得过分在乎的地方。

我于2007年写下了《六四还要平反吗?》一文,其中提到两个观点:

1.“平反”一词带有浓厚的中国特色的皇权思想。凡事要由青天大老爷说了算。大老爷错了,他自己来“平反”一下,小百姓们就三呼万岁,感激涕零了。所以本质上要求平反还是封建的奴性思维。再说,对六四的评价,还需要政府来作出什么“公正”的结论吗?世界上只要有基本的正义和良心的人,不早就对这一惨剧作出了公正的评价?只有“平反”是远远不够的,四五平反了,可仅仅13年之后,一模一样的悲剧又在同一地点发生了!

2.对于六四的再认识,不能只是一个行政“平反”手段,应该是一个法律的过程,这个过程可以不谈政治,不谈孰是孰非。就法律而言,对于无辜生命的践踏,是任何文明社会都不允许的。无论是对平民实行杀戮的决定者还是执行者,都应该从法律上作出实事求是的结论。

去年(2011年),我进一步对以上观点做出了清理,指出“平反”和封建时代帝王的“罪已诏”是一丘之貉。乞求“平反”也就是企盼一个青天大老爷“为民做主”,大老爷“罪已诏”,P民们就三呼万岁,感激涕零了。这是奴性的潜意识的流露。假如习近平上台后对六四平反,我们也没有必要把他看成青天大老爷,只有当六四在法律上有了结论,对所有责任人作出了审判并对遇难者做出了赔偿,六四才能画上句号。

当然,追究六四的法律责任,也不应该把目光只盯在直接责任人身上,我们应当和反思文革一样反思六四,不管邓小平有没有下令开枪,他都逃脱不了在64事件上历史对他的审判。而其它所有当时的高层党政军领导,包括一些利用学生热情的投机者们,都对死亡的无辜生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对于六四,还有许多不为人知的内幕需要历史来恢复其本来面目。所以对64这个“试金石”和判断敌友的说法要谨慎,更不能将其作为照妖镜四处乱照。

反思六四还有两条教训要吸取:

1.政府开枪是偶然擦枪走火还是必然。不弄明白这个问题就会盲目的号召再次革命,视百姓的生命为儿戏。前一阵有人自己躲在美国却号召“到广场去,到大街上去,让茉莉花开遍全中国”。这本质上和薄熙来一面鼓噪唱红歌,一面把儿子送英国贵族学校有什么区别?我庆幸茉莉花革命在中国无疾而终,否则一定又是血流成河。毕竟,生命是最为宝贵的。 

2.中国的民主进程靠什么?是轰轰烈烈的群众运动和革命吗?纵观历史,中国的“群众运动”只有两条结果:要么是义和团,太平天国,小刀会,反右,文革这样的闹剧;要么是12·9 3·1864这样的悲剧。54是一个例外,因为54时我们有西风东渐,有胡适,鲁迅,李大钊,陈独秀,傅斯年这样的思想先驱,今天没有,哪怕一个!六四甚至算不上一个民主运动,因为和当时的苏联不同,那里有哈维尔、索尔仁尼琴这样的思想家,他们的思想推动着东欧民主运动的车轮,但中国没有。中国的进步只能靠人民的觉醒,靠人性的萌发,靠自由、人权和法治的彰显,靠普世价值的推广,靠文化的渐进改良。

今天,当我再次面对六四周年纪念,我更觉得我们这代人身上的使命。我们不但要重温历史不忘历史,让郎朗这样的80后知道“我的祖国”历史上还有这样一幕,而我们亲身经历了历史的一代人,就不能只限于喊口号的层次了,对于我们来说,如何在历史中吸取经验和教训,成为历史前进的推动者而不是路边的鼓噪者和幸灾乐祸的看客,是每一个有责任感的中国人的使命。

最后,我想就对于六四遇难者的赔偿提一个建议(相信这一天会到来的)。赔偿不应该由政府动用国库里纳税人的钱,因为六四的直接责任在于当年的执政党。

首先通过法律程序决定每个受害者应该得到的赔偿金额,再乘以受害者总数,将这一数字除以当下所有共产党员的总人数,这,就是每个共产党员应该缴纳的一份“特别党费”,每一个党员都应该记住:为了不让悲剧重演,监督自己所信仰的政党,是自己肩上的不可推卸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