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放下你手中道德的鞭子
文章来源: 悟空孙2008-03-05 15:24:12

 

本人一般对他人的家庭琐事从不评头论足,昨天看了文学城的《一个引起千层浪的论坛帖子:“我先生要和我签遗嘱”》,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我要吐的这根骨头,不是当事人的言行,她的婚姻,她的老公,她的儿子,都是她自己的感觉。我要吐的是一部分道德卫士和天真的“正义感”过强的好心人。 

由于我前一阵也写了一篇有关遗嘱的短文,深有感触。在西方,完全有理由把写遗嘱看成是一件很平常的事。当事人的丈夫要立遗嘱,总比去世后为了遗产打得头破血流的要好百倍! 

争议似乎是,丈夫担心妻子把钱转移到中国去。于是,道德的鞭子打下来了。 

“自私,阴险,狡猾”都毫不客气地指向了当事人的丈夫!客气一点的网友说,你爱你的妻子,就要爱她的儿子,“爱屋及乌”嘛! 

我毫不怀疑说这样话的人道德高尚,可以像西方人那样去非洲领养孤儿,可以同样热爱非亲生子女。可是你们并没有理由要求其他人也这么做啊!坦白的说,我是绝对做不到像爱自己孩子那样去爱别人的孩子的。 

当事人竭力证明她一心一意爱着丈夫,要用后半身来报答他,有什么不对?难道就是因为她嫁了老外?即使当事人的做法过份了,但是婚姻之中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没什么可指责的。为了爱情结婚,爱情又能天长地久的婚姻值得羡慕,迫于生活甚至为了经济利益结婚,也因该得到尊重。况且,当事人感激她的丈夫,能为他做出各种牺牲,是同样值得敬重的。当然,这样做的前提是自觉自愿。 

我们是不是有义务告诉当事人,你醒醒,你被欺骗啦!? 

一个虔诚的基督徒,他乐于助人,吃了亏,甚至被他人欺骗了也无怨无悔。以至于他按照教义上说的,别人打了你的左脸,你把右脸也伸过去。 

那么我们去教育他:别傻了,你被欺骗了,宗教是麻醉剂,你要反击,和骗子斗争!把打你的人也打翻在地,踩上一只脚!最终两人都头破血流。 

这样做,对这个虔诚的教徒是好还是不好?不错,他就是被宗教麻痹了。其实我们每个人不都是用某种方法在“麻醉”自己吗?你可以换个名称叫“充实自己”,“提高自己”,“自我超脱”等等,本质上,只要每个人都找到自己生活中的平衡点,保持自己平和的心态不就好了吗? 

对于一个具体事件的评论,不能老是以个人的经历作为参照。比如一位留言者的先生是位美国人,他们结婚的时候买了新房子,但丈夫还是把妻子的名字加入他的旧房子名下,而且他把他的财产的一部分分配给妻子国内妹妹的两个孩子。于是这位网友鼓励当事人去“争取你的权利”。我为这位网友有如此心胸宽阔的先生感到高兴,但是绝不赞成她用自己的经历说服当事人去为遗产和自己丈夫争斗,如果她自己并不十分在乎的话。 

再比如,你的母亲对你恩重如山,你自然无限热爱自己的母亲。如果一个人对自己的母亲并不像你那样去关心爱戴,甚至有些漠然,你是不是就可以判断这个人没有道德,没有良心呢?如果我说这是一个像李南央的母亲那样的一个“母亲”你会怎么想呢?(请参考《我有这样一个母亲》) 

许多批评似乎针对当事人18年没有接儿子来加拿大这件事上。其实一个离婚女人再嫁在生活上,心理上的调节都是不容易的。婚姻幸福的人不要站着说话不腰疼。有人说,如果我再嫁,一定问洋老公,你能像爱自己孩子一样爱我的孩子吗?如不能,拜拜!还有的说,如果我再婚的丈夫对我的孩子不好,我立马和他分手。好!佩服您的勇气。恕我直言,这样做,你最后的结局比丈夫要立遗嘱还惨一百倍! 

人,不能老是为他人活着,善待自己,才能善待别人。 

不错,当事人的许多做法也有欠妥的地方,旁观者能做的是积极的建议和帮助,而绝不是情绪激昂的指责和刻薄的漫骂。最重要的是:放下你手中道德的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