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障申请福利 加速批准
文章来源: fffafff2006-08-22 17:24:09
残障申请福利 加速批准 社安署新政8月先在东北六州实施 【美联社华盛顿廿七日电】社会安全署(Social Security Administration)将自8月1日起在东北部六州先实施新办法,加速批准残障福利。明显残障而不能工作的申请人,其福利最快可望在20天内获得批准。申请被驳回而要求覆审者,其上诉处理程序至少可缩短九个月。 社会安全署长娇安‧巴恩哈特(Jo Anne Barnhart)说,这项改变是50年来的创举,新办法将在28日定案,8月1日起东北部六州先实施,大约一年后在第二个地区实施,数年后遍及全美。在办法改变前提出申请者,将仍照旧办法处理。 根据新办法,一个医疗和职业专家小组将扮演重要角色,他们将审查明显残障者提出的申请,快速做出批准决定。其他的改变则针对申请被驳回者,使其上诉能得到更快和更有意义的覆审。 通常,申请被驳回者的整个上诉过程,大约将长达三年,但新办法至少将把此一过程缩短九个月。 社会安全署的残障保险计画对因残障而不能工作达一年以上者,给予现金补助。申请人必须工作满一定年数、缴付过社安税(Social Securiy taxes)、符合残障补助的标準,才有资格享有此种福利。 巴恩哈特表示,社安署去年夏天提出改变办法建议,接获将近九百个反应意见后才采取变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