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贝卡对话 律师需要什么
文章来源: 苗青青2010-05-25 02:43:25
律师苗青青2010-05-20 10:01:57




(图源:网络)

前言

前两天,苗青青读了张晓风撰写的《念你们的名字》一文后,在我的博客写了这段评论,兹录入下:

“这世界上不缺乏专家,不缺乏权威,缺乏的是一个“人”,一个肯把自己给出去的人。。。”说的很恳切,真实。(请点击欣赏: 念你们的名字)

我想起去年我们教会营会,李牧师说,“中国不缺少优秀的科学家,工程师,文学家,缺少的是优秀的传道人”,我在想中国应该也缺少律师,也缺少传道人。

这个周末是我们教会今年的营会,因为下周一是五旬节, 也称圣灵降临节,欧洲都休公假,庆祝上帝赐下的圣灵与我们同在。 我这几天要帮忙做一些组织的事情。每年的营会都会见到圣灵改变人心,归向神, 让人特别的高兴。

谢谢介绍分享这位作者,也是信仰基督的姐妹的诚挚好文。问好。

我读了苗青青的评论后,突然好奇地问了她几个问题,因为她是律师,所以这些问题都是和她职业相关的问题,如下:

1。在你处理的无数的案例里,哪个案例曾经打动过你?哪个案例对你来说最棘手?

2。你是否有过职业和信念的冲突,如果有的话,你是如何解决的?

3。中国律师和西方律师有何实质性的不同?

4。如果有重新选择职业机会的话,你是否愿意再做律师?

并且我还附上:“以上问题如果不便回答,也无需答复的。这只是我今天早晨心血来潮,随便问问而已。”没有想到苗青青立即就给我回复,我喜欢她客观而又专业的答复,从她的回复里,我读到了一个敬业的律师。



(图源:网络)


苗青青的回复

1。我把打官司当作一个学习机会,每个案子都有新东西学,难以比较。

打动我的从来不是案子本身,现实生活里有利益冲突有各种纠纷很常见,没有什么问题是很特别的,只不过问题的表现形式不同。

打动我的是参与在过程里面的人的行事为人, 法官,律师,政府官员, 作证的专家学者都有。比如,一个86岁的法官开庭时作主席,连开四天会,时刻全神贯注,每天坚持绝对准时开庭的敬业精神。比如,面对对方律师的讽刺讥诮,老资格的对手坚持就事论事,反应平静,从不回敬对方的讽刺, 只是专注于就事论事的谦虚和自我约束。 比如某国的著名经济学教授作证,其证词与他祖国政府的当前利益完全相反,而对面的本国政府官员律师们十分平静,丝毫没有把这位学者的作证上升到爱国不爱国的角度去看待。

当讨论发生严重分歧,关键时刻谁能妥协, 容许别人有再思考的时间空间,冷静思考然后再议。出了大难题时,谁能承担责任拿出建设性建议, 谁又是只管牢骚不担责任的人。

他们就像一面面镜子, 教我尽力向好的学习, 避免像差的那样思考和行动。

3。 律师不能按国家分,只能按个人来分。 很幸运的是,西方东方, 我都见过极优秀的,也见过糟糕的律师。 政客, 学者, 都是一样道理吧。

2 其实严格地说,职业是个中性的东西, 信念和职业这两者没有必然的冲突。信念第一, 是因为它会帮助我用我信的原则来做我的工作, 事半功倍。 认识真理, 正确处事,对我的职业完善非常有好处。 没有对的做人的原则, 就难做一个好律师。

表面的冲突可能有,比如时间上的冲突。 我要花时间去研究圣经,就减少了读和写专业文章的时间。 可是,专业文章其实有多少是真有价值的呢。 法律是有生命力的, 不完全是在书本里的, 而是在解决冲突的过程中找到的。圣经给我的很多原则是解决人与人间关系的基本准则。 对于判案者的思考总有引路作用, 常常是可以类推适用的。

法学,哲学,神学的历史本源应该是一家,只不过后人人为分开了而已。没有一个职业禁止人持有某种信仰。大家应该从人类文明的宝库中汲取各种知识。 我们这里一位很资深的退休法官曾推荐大家读书要广, 读人类思想的精华, 而不只是专业文章, 他推荐的阅读内容里就包括了,新约里耶稣的登山宝训。

信仰不必然与职业冲突, 总的来说是有助于职业发展。基督徒与人合作的方式可能与别人不同, 但这不同对别人也会有益。这并不是说, 我和别人和老板没有意见冲突, 但我知道什么样的冲突都有对的解决办法, 而我要努力的不是避免冲突, 而是用对的办法解决矛盾。

4, 如果让我再选,我还会做律师, 因为我从中学了太多东西,也因为帮助人公平解决矛盾是对双方都有益的事情。我很高兴。另外,面对真实的冲突,让我认识人生的现实,思考我的生命怎样度过对改善现实有帮助。

5。虽然我很喜欢这个职业,但如果上帝说,你可以为我做更多的事, 我要用你去帮助挽救更多人的灵魂,我也会按他的引导去做, 因为我信上帝信基督, 比信我自己更多。我同情那些不认识真理的人,日子过的很不幸, 很恐惧。如果能给人带来真理和幸福, 这个职业比什么职业都不差。

没漏答吧。

问好!

苗青青




(图源:网络)


后记

感谢苗青青如此详细专业地回答了我的好奇,读了好几遍,每读一遍,就有新的收获。

当我读到她撰写的:“法律是有生命力的, 不完全是在书本里的, 而是在解决冲突的过程中找到的。”让我感触颇深。

我以前总认为,法律就是按条文办案,把法律赋予生命,就有震撼力。生命是弥足珍贵的。而这大千世界就是由一个个独特的生命而组成的,这世界的美好,就是因为这多彩的生命。

Thanks again for your fantastic reply. I really appreciate it.

Have a nice day,

Rebecca Lin
05/20/2010 Spring In USA



(图源:网络)

我的跟帖:

 

“你要把我也拉入标题党, 那可不是我的风格。。。 

玩笑。 

我确实开始想着如何带领年轻的律师。 

我目前的Team 里就有人更爱干活, 有人更爱表功。 那爱干活的嫌不公来找我。 她是基督徒。 我说, 你要相信没有人能够在上帝面前歪曲事实。 上帝知道每个人做的每件事。 所以不用着急,也不必太计较。 当你没法管别人的行为时, 至少你能保证自己不和这样的人攀比,学习, 这样你就不会降低你做事的原则做人的品位。这个对你才最重要。 

我也注意当我们完成一件工作时, 借者给法官沟通报告工作的机会实事求是地告诉法官们每个人具体做了什么工作, 感谢她们每一个的努力。法官自然心里有数。  

让年轻人有一个好的工作和合作士气, 但不和别人攀比, 是我自己给自己的目标。 

那第一张照片里的小木棰和我们法官用的很像。 第二张里的女孩有些像我team 里的墨西哥律师,第三张可不像我。我计划把头发修整齐些, 却总是被一堆别的事情挤掉了时间。。。 

今天我要联络所有的车辆, 明天8点集合要开到上山的营地去。不过,教会的姐妹弟兄配合同工,把90人的营会各项事情安排得很好, 我只是帮忙一小小部分。 

盼望我们在山上学到新功课, 过一个美好假期。 

也先祝贝卡周末愉快,平安如意。”

 “法是有生命的,我们老说“法意”和“法条”的关系。先有法意才有法条。孟德斯鸠的经典著作就是说的法意: "The Spirit of Laws”。 这个" 意“ 英文里就是"灵魂”,灵魂就是生命。 

法的产生机制是先有思想再有法条。 思想就是原则,这些思想原则必须是对每个人都有益, 而不能是仅使某些人受益,另一些人只有损害。 这样的原则是什么呢, 就是真理。所以立法不仅仅是一个投票的过程, 本质上应该是一个人类追求真理的过程。 

当然,人类社会做不到完全选择跟从真理, 但至少如果我们知道这个才是对的过程, 就知道了自己未来努力的方向。人类的群体中需要像孟德斯鸠,西塞罗这样一些追求真理的思想家, 我们才有好的法条。 

你的回答也让我再思考, 这个慢慢再讨论。 谢谢贝卡。”  

贝卡回答: 

“再谢你的阐述,祝你们周末在山上的营地学习度假快乐。

今天清晨我送我的女儿去外州Sea Camping三天,是她们学校组织的,周日回来。 

我们早早就到了学校等候旅游车的到来,7:00AM,旅游车来了,司机,老师和家长就开始忙着把孩子们的行李放进车里的安置处,当一切准备就绪后,孩子们和父母拥抱告别,我拥抱着我的女儿,看着她走进车里,突然有几分不舍。 

我就一直站在那里,车子启动了,我向孩子们挥手。我如今真正理解了,当年我去外地读大学时,我父亲每次送我去火车站的那份心境了。可谓是,不做父母,不知父母心。如今我做了母亲,体验着生命的传承和美好。

好,就聊到这。 

周末快乐, 

Rebec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