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壮的爱情: 网恋无罪从何说起?
文章来源: 虔谦2007-11-07 09:25:47


在网上听到过 “网恋无罪” 这句慷慨激昂的口号, 看到过用它当个性签名, 还看到过所谓 “网恋许可证”…
“网恋无罪”, 这是从哪说起呢? 我是说, 怎么会有有罪和无罪这个议题出现呢? 恋爱, 同样有个 “恋” 字, 可是就没有有罪还是无罪的问题,  “恋爱无罪” 几乎是句无聊的废话.  奇怪, 怎么单单网恋会有这个问题?

我想, 之所以单挑网恋, 是因为, “网恋” 不是一般的恋, 网恋在很大的程度上是一种多重恋: 婚外恋, 三角恋, 等等. “网恋”, 顾名思义, 内涵是: 存在于网上的恋爱, 或者从网上开始的恋; 而网恋的外延则大大的向婚外恋延伸.

有罪还是无罪常常都是一个相对的概念, 它依着时间地点程度和对象而有不同. 重婚在中国的旧年代无罪, 而在现在就是有罪. 婚外恋在多数国家和地区法律上不构成罪, 在家庭伦理上恐怕就难说了. 不过听说在台湾, 婚外恋法律上也是有罪的. 

网恋, 假如是真的爱而不是沾花戏水, 至少应该对得起一样东西, 至少应该无罪于一样东西, 那就是爱本身.

婚姻和爱情是一回事的恐怕不多. 即便是当初自己谈恋爱谈来的婚姻, 也不代表那个婚姻里的那个对象是你的真爱; 不代表婚姻里的两个人在心灵上真正门当户对. 认识真爱, 认识自己究竟爱的是谁, 和谁相配, 是一个很长的过程, 它跟着人的成熟一起长大成熟. 不幸的是, 婚姻的完成往往在这个过程完成之前.

在大学里见过婚外恋的例子. 当时没有网络来恋, 怎么办? 赤膊上阵, 离婚, 再婚. 有一对这样再婚的研究生, 听说他们幸福极了. 为什么, 因为他们的婚姻在心灵上门当户对. 第一次婚姻, 成了不幸的爱情成长的牺牲品.
有一对同班同学, 读大学时恋的死去活来, 书也没顾上好好念.  结婚之后并不幸福, 几年后离了.  这位女生后来和班上的另一位男生结了婚, 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另一对同班同学, 当初也恋的轰轰烈烈, 浪漫极了, 结了婚, 孩子都老大了, 居然还是离了婚. 女的和千里之外的另一个同样是离了婚的男子好上了, 抛夫弃子, 抛弃了官业, 职业, 跟着他到了世界的另一端….

我觉得, 一个人的爱真正成熟要在三十岁以后.  这句话很残酷是吧….很无奈, 因为三十岁以前结婚的恐怕占婚姻的多数.
那就是为什么有许多的说法:    那时候我们不懂爱;   那时候我们年轻….
那大概也就是为什么, 法律允许离婚和再婚.

在离婚这个惨烈的过程中, 许多人, 也包括我, 往往同情那个被抛弃了的旧爱.  但是有一点,  以我上述举的那些实例, 我佩服那些离婚寻找真正幸福的人. 因为他们勇敢, 冒天下之大不讳; 因为他们坦诚, 所谓真的猛士, 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 因为他们有担待, 不是躲躲闪闪,只陶醉于另辟幽径来秘密享受, 回避任何责任义务.

回过头来说到网恋, 恐怕是另一番光景. 已婚男女之间的网恋没有什么神秘处, 它就是婚外恋的一种形式. 网恋有诸多不同情形. 有的想重温那初恋的刺激; 有的想享受点小资情调, 有的, 我相信, 是真的爱得刻骨铭心….一一 分析已经超出本文范围.  只想说一点, 网路的便利, 萎缩了人们真正面对人生的坦诚, 勇气和魄力. 和我上述举的实例不同. 大部分的网恋, 只停留在秘密恋爱的范围内, 没有责任义务,  当事人过着无奈的双重人生. 说无奈, 因为被家庭婚姻捆绑着的那个生活还得照过; 但是另一方面又不甘心, 仍然怀抱着对红颜知己/白马王子的那份需求….
记得以前在某站读过一篇文章, 题目忘了, 大概讲的就是网恋的分寸. 说高明的网恋就是始终把握好分寸, 网上恋恋就好了, 千万不要走下网来….这有分寸的爱, 这高明的爱, 这自私的爱, 对爱有罪还是无罪?

有一点我相信, 这种爱终究会以某种方式慢慢的枯萎. 因为, 爱内涵的包括了责任, 包括了为爱的征战, 包括了生活共同体…没有了这些, 爱就没有了载体, 没有了活泉, 爱, 只剩下一个美丽的空壳.

光有爱是不够的.

男人和女人的关系, 她最美好的核心就是三: 爱, 责任, 后代. 这个责任, 包括了某种生活共同体. 有了这三条, 就天长地久, 无坚不摧, 战无不胜. 那仅剩空壳的网恋, 有罪也好无罪也罢, 又如何能抵挡的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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