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毁掉穆念慈的那只鞋

(2017-03-16 08:34:33) 下一个

脱鞋等于脱衣服?对男人,不是;对女人,是。

金庸喜欢女人的脚。穆念慈比武招亲,人漂亮,还穿得那么艳丽,浮浪的杨康再不上就禽兽不如了。打架都一样,打完架的善后各有不同。精彩来了,念慈飞仙在天,杨康一把抓住脚踝,顺势揽腰入怀。念慈失了力道,斜躺在康的臂弯,起不能,落无望,左右挣扎,康不理,眼睛猛发荷尔蒙。这时候,念慈能用的只有腿了......

金庸不只写过一回脚。倚天屠龙里,张无忌品过赵敏的纤足。敏陷无忌于地牢,还舍身喂虎,跟他一起跳,玩的很暧昧,在光线不明的狭小洞穴里,激烈运动后,没事可干,只能言语相斗。这种情境,孤男寡女,没故事也能整出故事。敏有恃无恐,无忌血气冲头,除了敏的鞋,袜子,掌贴涌泉穴......

众位看官,脚最敏感,呵痒痒找脚肯定没错,脚连着小腿,小腿连着大腿,大腿连着大腿跟......

所以无忌脱的不是袜子,而是......诸位自行脑补。

再说念慈。她翘起了腿,脚上扬。这种机会白给,康直接抓住小腿,继续往下摸,除了她的靴子。比无忌赵敏的独自享用更精彩,这都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台下一堆看热闹的人。念慈被霸道地征服,无力感已经笼着全身,一无所知的陌生男人继续攻击她身体的隐秘之处,旁边还有窥伺的,很多。这种心理体验可遇不可求,一辈子可曾有一回。

杨康收了念慈的靴子。那是靴子吗?脱靴子的瞬间,脚的敏感毛细血管瞬间收缩,刺激无助。靴子是套套,靴子是内衣,靴子里还有念慈的心。靴子没了,念慈的魂也不在自己的身上了。无论杨康是怎样的人,念慈都只能跟一辈子,命也!?

所以,念慈的悲剧都源于她的那只鞋。

[ 打印 ]
阅读 ()评论 (6)
评论
四姑娘山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土豆-禾苗' 的评论 : 那是裤子,不是袜子。
土豆-禾苗 回复 悄悄话 那时候已经有连裤袜了
四姑娘山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zvents' 的评论 : HAO HAO HAO 说三遍
zvents 回复 悄悄话 Hao!
四姑娘山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FollowNature' 的评论 : 谢谢指正,已改。
FollowNature 回复 悄悄话 "杨过收了念慈的靴子 ..." 杨康. 请改正.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