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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 1482 加州租控法案普法问答

(2019-08-19 13:38:03) 下一个

Q1: AB 1482 是个什么法律?

答:AB 1482是在全加州实施的租控法律。它的主要规定有三个方面:第一,Just Cause Eviction (JCE), 要求屋主只有在州法律或者城市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才可以解除租约;第二,Rent Cap,要求屋主每年涨租最多一次,涨租幅度不得超过一个上限,現在是通胀率(CPI)+ 7%;第三,规定各个县、市政府,只能通过比AB 1482里规定的更严格的JCE和更低的上限,现在没有RC+JCE的城市除非通过更严的租控法,否则就以AB1482为准,不可以放松AB 1482里规定的JCE和AB 1482里规定的涨租上限。

Q2: AB 1482规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租约?

答:两种情况:租客有错,或者租客无错。1. 租客有错的情况有以下几种:A不付房租;B违反租约的行为;C骚扰;D浪费;E租客拒绝续约;F犯罪;G违约当二房东;H租客拒绝房东进入房间修理;I租客违法。2. 租客无错的情况有以下几种:A屋主自住;B屋主退出出租行业;C物业不安全;D拆除。在租客无错的情况下赶租客,屋主要给租客搬迁费,相当于一个月的房租。除了以上几种理由,屋主不得请房客走路。

Q3: 先说租客有错一部分。这些听起来很合理。租客有错,屋主可以赶人吗?

答:所谓租客有错,这里的“错“是AB 1482规定的,不是一般人想象的。读法律条文要仔细。比如C骚扰,D浪费,I 租客违法,这三条”错“,细读,都是指租客违反了同一条法律,加州民法1161章第四节,而不是读者理解的骚扰、浪费、和违法。此处规定的”错“,只有以下三种情况:斗狗、拥有攻击性武器、以及贩毒。如果租客没有触犯这三条,屋主没有权利请租客走路。比如租客在大厅里大喊大叫,威胁邻居,是骚扰吗?在AB 1482的规定下,不是,因为没有列在1161第四节里。租客打开自来水不停,是浪费吗?不是,因为没有列在1161第四节里。租客不环保,把机油倒进门口街道的排水沟里污染水源,环保局来罚款了,是违法吗?不是,因为没有列在1161第四节里。这些情况,屋主都不能请租客走人。

Q4: 那么,租客犯罪(F)一条,屋主总可以让租客走人了吧?

答:租客犯罪,首先,屋主有举证的义务。屋主需要证明租客犯罪。如何证明租客犯罪?只有在法庭判决的情况下才可以。没有判决,没有犯罪。其二,只有在两种情况下屋主可以请犯罪的租客走人:罪行发生在物业上,或者租客恐吓房主及其代理人。那么,假如租客是个砸车窗、偷钱包的惯犯,也被判决有罪,可以请他走路吗?不可以,除非他是在物业上砸车窗、偷钱包;假如租客甲恐吓说要杀了租客乙,可以请租客甲走路吗?不可以,除非租客乙是房主的代理人。

Q5: 那么讨论租客无错这一部分。弱势的租客无错被赶走,屋主付点搬迁费补偿,不应该吗?

答:这里有两个問題。其一,如果有强势富裕租客,和弱势屋主怎么办?难道让靠房租补贴退休金的房东老人家补贴高科技码工租客?回答是,是这样的。AB 1482规定,在全加州范围内,搬迁费不得考虑租客收入。問題二,屋主该付多少?AB 1482规定屋主要付给租客一个月的房租作为搬迁补偿,但是没有说明是一个租客还是一家租客。所以如果租客一家五口,AB 1482没有指明屋主应该付租客一个月的房租,还是5 x一个月=5个月的房租。两种解释都合理。这个有官司如果打了,只看法官怎么判。

Q6: 屋主出租了房子,現在想自住。哪怕付给房客5个月的房租也没关系 - 房客也不容易。屋主自住,总没問題吧?

答:可能有問題。屋主想自住,如果屋主在2020年1月1日以后签租约,租约里必须写明,屋主或屋主的直系亲属将来可能自住。否则屋主自住,不是请房客走人的理由。如果屋主是一个小地主,有一两间出租屋,对法律不是很了解,在新租约里忘了写上这一条,那么屋主不可以以自住的理由请房客走人,除非房客书面同意。所以,假如屋主的孩子在上学,屋主买了出租屋,准备孩子大学毕业后或者结婚后让孩子去住,又没把这个写进租约里,对不起,屋主的孩子在别的地方找房子吧。

Q7: 屋主有短租租客。这也不能解约吗?

答:AB  1482规定,如果租客在屋主的房产里住满12个月,屋主就不能解约了。如果屋主有一个按年的租约,12个月后屋主把租约改成按月出租,屋主依然不能解约,因为AB 1482规定,任何租约,如果放弃了此法案规定的约束,放弃的条款都无效。换句话说,如果租客在屋主的房产里住满12个月,按月出租的租约不能给屋主权利不续租。

Q8: 12月过后屋主不把年租约改为按月出租, 不续约了, 可以把租客请走吗?

答:不可以。不管是否有租约,租客只要不愿意走, 只要租客住满12个月,屋主也不能随便让租客走,除非符合JCE的规定。换句话说,如果租客签了按月租房的租约,租客可以给一个月的通知然后走人,但是屋主不能给一个月的通知解约。

Q9: AB 1482说,只要屋主有不超过10个出租屋,就不受限制。所以你说的这个JCE,只限制大公司,不会影响到小屋主,对吗?

答:这个理解不完全。所谓的10个出租屋的豁免,是个烟雾弹。

第一,这个豁免只适用于独立屋,不适用与其它如condo, duplex or apartment。所以假如小屋主只有一个condo or duplex,对不起,受限了。

第二,这个豁免不是给10个出租屋的屋主,或者10个独立屋的屋主,而是给所有产业(units)不超过10个的屋主。所以屋主的自住屋,度假屋,甚至在国外的房产,都需要算进去,不得超过10个。一个duplex算两个units,一个four-plex算四个units。

第三,这个豁免,要求出租屋的屋主必须是个自然人。所以假如屋主为财务問題把出租屋放在LLC里或者为遗产問題把出租屋放在信托里,豁免无效。

第四,哪怕屋主满足前面所有的要求,这个豁免,要求屋主必须在租约里声明自己有不超过10个单位,否则屋主就受限了。这个要求包括现有的租约。所以如果屋主现有的租约里有一条,”“我有不超过10个单位,不受JCE的限制“,那么恭喜这位屋主,她被豁免了。如果屋主現在的租约里没有这么一条,对不起,受限了。

Q10: 假如屋主現在的租约没有说屋主自己有不超过10个单位,屋主改一下租约可以吗?

答:一般来讲,不可以。改租约,等于让租客放弃一条很重要的权利。屋主必须给租客相应的补偿,否则新租约无效。

Q11: AB 1482有效期有多久?

答:AB 1482自己规定在2023年1月1日废止。但是很少有这种类似给某一个阶层(如屋主)增加负担(如加税)的法律被废止的。

Q12: AB 1482规定每年涨租限额是CPI+7%,还不够高吗?

答:这里有四个要点。

其一,AB 1482规定的涨租限额,是CPI+7%,或者10%,两者取其低。这个限额是全加州的上限。各个县市可以规定更低的限额,但是不可以规定更高的限额。

其二,涨租限额常常快速下降。以旧金山为例: 1979年旧金山开始实施租控时,规定涨租限额和現在加州一样,也是CPI+7%。这个限额在80年代改成CPI+4%,在1992年改成了CPI的60%,这个限额一直沿用至今。所以 AB 1482 的CPI+7%可以预见会一路下滑,迅速向SF的60%CPI靠拢. 历史上租控限制的涨幅还没有往上的, 只有往下.

其三,現在媒体上有很多恐怖故事,如屋主一次涨租50%。这类涨租,通常发生在物业易主,前屋主的租金大大低于市价的情况下。

其四,AB 1482规定的涨租限额,是根据上一年房租最低一个月的租金算的,而不是全年房租。所以假设有一个房东发善心,去年在一个租客失业的一个月期间给这个租客的租金减免了10%,那么今年这个房东一分钱的房租都不能涨。

Q13: AB 1482规定每年涨租不能超过一次,这对屋主有什么影响?

答:假如屋主涨租3%,租客说,我刚刚换工作,换工作期间没有收入,可不可以先涨1%,过两个月再涨2%?屋主如果同意,租金这一年就只能涨1%,因为一年只能涨一次。过两个月再涨2%的合约,与法律抵触,所以无效。

Q14: 房客换了,屋主可以涨租超过CPI+7%的限额吗?

答:屋主可以把租金涨到市场价,条件是所有的租客都离开。只要有一个租客还住在物业里,屋主就不能涨租超过CPI+7%。假设某市一个屋主出租给一对年轻夫妇;年轻夫妇生子女,子女又生子女,期间大部分人搬走,只留下一个小孙女住在这个物业里。这个小孙女长大结婚再生子女,子子孙孙无穷尽,律師可以宣称屋主每年涨租一直不得超过限额。这个限额可以由这个某市决定,可以任意低,如旧金山的CPI的60%,但是不得高于州法规定的限额。

Q15: AB 1482的涨租限额,对只有一两个出租屋的小屋主有影响吗?

答:和JCE的条款一样,拥有10个以下物业的小屋主表面上是被豁免了。但对租约的限制,让这个豁免不可行。特别是,現在有州法Costa Hawkins豁免独立屋,让独立屋免于租控。AB 1482通过以后,Costa Hawkins的独立屋保护没有了, Cities 可以将几乎所有独立屋都放在租控管制之下。

Q16: 屋主趁AB 1482还没有通过,現在就涨房租,不行吗?

答:有限制。AB 1482的涨租限制,追溯既往,从2019年3月15日算起。到2020年1月1日,房租最多到2019年3月15日的房租+CPI+7%。如果房东涨租超过此值,多收的房租不必退回给房客;但是如果房客只交了允许的租金,却低于房东要求的租金,此法没有做出规定。

此问答针对2019年7月11日版的AB1482,链接如下:https://leginfo.legislature.ca.gov/faces/billTextClient.xhtml?bill_id=201920200AB1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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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x潇潇 回复 悄悄话 写得清晰,易懂,谢谢!
不知是什么人写出这样荒唐的法来? 真是无语。
yuan222 回复 悄悄话 从经济规律讲,租控法律实际上起到了反作用,迫使一部分landlord退出租房市场。SF等地已经充分的说明了这一点。2018年加州选举时,选民们已经反对了一项租控法案。如今加州州议会的左派议员,以及州长通过了这个租控法律,实际上是违背加州选民意愿的。

这个法律意图剥夺landlord的一部分财产所有权。这是你的财产,但是你不能占有这个财产。你想自己居住在自己的房子中,需要经过冗长的法律过程,以及支付大量的金钱给租客。这不是资本主义。
四则旧舍 回复 悄悄话 这个AB 1482,不论是什么动机,完全违反经济学规律。它只能让出租房越来越少,流浪汉越来越多。
ahhhh 回复 悄悄话 下次投票一定要把姓邱的选下去。
二喜 回复 悄悄话 非常详细, 通俗易懂,感谢BAHN-湾区屋主联盟各位volunteers!
二喜 回复 悄悄话 写的太好了,湾区屋主联盟 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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