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老夫的晚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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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天等县文革极其残忍的杀人手段(广西文革暴行录)

(2018-12-14 16:10:29) 下一个

广西天等县文革极其残忍的杀人手段                                                          

 “文革”期间,天等县乱杀、乱打和逼死人命1600多名,其杀人手段极其残忍,骇人听闻,无奇不有。据调查掌握,杀人手段有:集体枪杀;用木棍打死;用尖刀捅死;活埋;用石头砸死;用铁线、绳索勒死;推下深潭、矿井致死;强迫自家人残杀;命令四类分子打死四类分子;制造杀人假象, 逼迫自杀;强奸轮奸后杀人灭口;杀人后剖腹吃肝;游斗途中打死;组织民兵围歼打死;用钢钎捅死;手提双脚,将活人当青蛙摔等等,更令人发指的是,有的凶手在杀人之后,没收被害者的财产,将被害者的猪鸡鸭全部杀掉会餐,以示“庆功”,有的凶手还在杀了人后强迫被害家属交杀人“洗手费”,索取高额,害得被害者家属倾家荡产,有的被逼走上了绝路。如此等等,不一而足,这种践踏社会主义法制,把人命当儿戏,随意打杀,其残忍的程度,在下面所列举的10个杀人案中,就可见一斑了。

( 一 ) 祥 元 大 屠 杀                                                                                1968年3月11日上午,祥元乡在乡召开乡干、生产队干会议。党支书黄正书、民兵营长黄正显和区长黄忠璠等主要领导人参加,由黄正显贯彻向都区武装会议精神,布置开展对敌大批大斗。区长黄忠璠将当天早上发现在坡元屯黄朝丰家左侧墙上的一张大字报宣读给大家听。这张大字报题为《有仇必报,有恨必消,全县“4·22”战士必须立即行动起来,投入抗暴斗争》。内容原文是:“亲爱的‘4·22’战士们:现我案(暗)杀队接到指挥部的通令,要你们在本月15号前练好杀敌本领,本月16号早到指挥部集中,安排战线(役),分支出发,分发战火,为我们的先烈报仇,为我们先烈流血而奋战,希你见字后,挺身而出,特向你们传令……”。黄忠璠宣读后说:阶级敌人现在很嚣张,他们要干掉我们了,我们怎么办?大家要很好地结合讨论。在讨论中,与会的人都认为不动手先干(杀)他们不得了,要赶在他们行动的前头,专他们的政。最后决定分片抓人。3月11日晚上,民兵营长黄正显,乡长农艺,文书农良芳等在亚屯组织民兵将四类分子及其子女农会加、农会山、农会明、农会精等19人抓起来分别关进学校和生产队仓库。并对他们进行审问,要他们讲他们想杀那个贫下中农,计划要杀多少等。次日凌晨由民兵将19人押到巴铭(土名)处全部推下矿井致死,死者中最小的3岁(农丁扫)。3月13日晚上农良芳、农艺等又组织民兵把亚油片3个生产队的四类分子及其子女农会纪、农良茂等27人抓了起来,14日凌晨便将他们推下矿井致死。祥元大屠杀案有46人被害死,造成16户无男人,7户人家灭绝。更可恶的是,杀人凶手黄正建等人把被害死的农会冲女儿进行骗奸,后强迫她给凶手农朝丰为妻,将害死了的农良权、农良宁两人的妻子分别嫁给凶手黄正建、蒙加丰为妻(后不久他们逃去改嫁),在“处遗”中,已查出这张大字报是黄正显写的,并归了案。主谋黄正显、黄正建被追究刑事责任;黄忠璠、农艺二人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二)弄僚成批杀人                                                                                   1968年3月23日,天等区宏魁乡弄僚生产队文革组长黄启元到区(天等)开会回来,便召集生产队长赵天利,民兵排长黄启益和党员骨干会议。黄启元说:“现在阶级斗争还是很尖锐复杂,我们队还有几个地富子弟很嚣张, 大家要清醒头脑,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现时形势(指杀人)还高潮,对照我队还杀得几个,如果你们同意我的意见,今后逢有运动就少麻烦了。今天我在区里开会中,曾问区武装部副部长梁美业,乡干周大志议了有关对敌‘专政’问题,他们都表示同意,我们怎么办?”接着赵天利说:“阶级敌人很嚣张,我们不干(杀)他们,他们就要干(杀)我们。我们都是党员,骨干,大家要认真考虑,我们去开会,有的领导曾说,现在有的地方敌人组织暗杀队,他们要杀贫留中保地富,如果他们得逞,我们就人头落地, 我们队有几个地富子弟调皮,有两个地主子弟是从外地来上门的,很难管”。黄启益说:“别人都干(杀)得,难道我们不能干(杀)吗?如果留他们,我们不知那时死”。后来在讨论中,大家都同意要干(杀)。赵天利又提出赵贵成的两个小孩怎么办?大家说把他送去给他爱人抚养,(赵贵成的母亲已被杀害,赵的爱人害怕已逃回驮堪区道念乡岳母家住)。当天下午,黄启元知道赵贵成的爱人不愿收养2个小孩后,又在“弄浪”处召开临时会,专门讨论赵贵成两个小孩杀不杀问题。黄启元说:“没有人养,拿到‘秾里’(即树林)去养(杀的意思),铲草要除根嘛”,与会人员依然同意,晚上召开全队群众会议,由黄启元讲话,随后把要杀害的对象一个一个地点名拿出来。然后交给已分工好的民兵分别押到原定的杀人地点(秾谷)山脚杀害。农树根、李振昌、赵河、赵海等人被刺死。黄启元叫赵贵成跪下后就用尖刀刺进赵的胸部即倒地。在旁边的两个小孩连哭带喊,刚喊爸呀!爸呀!爸呀3句话,黄即用刀刺死了大孩子赵亚杰(当年4岁)。第二个孩子(赵亚靠、当年3岁)被赵革政和黄启福两人刺死。就这样,两个小生命也同时惨死于腥风血雨之中。在“处遗”中,此案受害者得到昭雪,杀人主谋黄启元被判刑8年,黄正荣、赵天利、黄启福等人被开除党籍。

(三)南务叔公杀孙子                                                                              

 1968年3月20日,东平区南务乡乡长王天福,“文革”副组长苏挺盛等人组织民兵杀害梁永高等5人,同月27日又逼死(上吊自杀)梁永高之子梁文付,余下3个小孩,大的叫梁亚刚7岁,老二梁亚民4岁,老三梁亚登1岁多。苏挺盛等人为达到“铲草除根”的目的,逼迫梁的爱人黄彩民到继父马恒干家住,留下3个小孩给叔公梁永福抚养。4月8日,苏挺盛、黄天福等人经过策划以后,指派马恒干3次到梁永祥家逼梁要把3个小孩推下梁潭(蝙蝠洞)杀人灭口,第一、第二次梁永祥不愿表态,第三次经过马恒干再次逼迫,梁永祥感到,自己的儿子梁文贵已被苏挺盛等人杀害,再不依就他们连自己的生命也难保住,于是表态说:“众人怎么样做就怎样做,不过我不愿把小孩丢下洞去死,应拿到‘汤鼠’(地名,埋小孩的坟场)去”。随后,苏挺盛、马恒干便组织民兵马玉利、梁永乐等人去逼梁永祥行动杀人。梁永祥不得不去骗3个孙子说去跟母亲,将他们骗出外走,因小孩走不了路,永祥便叫其弟梁永宁、梁永康各背一个小孩到“汤鼠”处,由黄天福等人下命,让梁永祥等人用锄头一个一个砸、打致死,然后埋在一个坑内。此案在“处遗”中受害者得到昭雪。主谋者得到处罚,苏挺盛被判刑5 年,马玉林给予留党察看2年,梁金堂给予开除党籍。

(四)永隆孙子杀公公                                                                               1968年4月22日下午,都康区永隆乡民兵营长梁成洋召开全乡各生产队骨干会议,传达区4月21日会议精神,计划要斗死四类分子梁永贞等6人。4月23 日上午召开全乡民兵群众大会,斗死了闭通显、言正新2人。晚上梁成洋与梁成福到三旧屯找农贵高(民兵排长)研究,4月24日组织民兵斗死梁永贞等2人。农贵高表示同意,并出谋说:“梁永贞是投毒犯,要叫其孙子梁邦荣背叛地主家庭,给他去杀为好”。梁成洋同意,农贵高即召集三旧民兵骨干梁邦立、排长农贵好、韦志民、陆美保等人到生产队晒场开会布置第二天行动。4月24日下午,农贵高亲自派男民兵农贵好等去抓梁永贞,女民兵陆美保等去抓赵凤英,集中乡小学球场批斗。批斗一阵以后,农贵高便指命民兵梁邦立、农贵好等将赵凤英押到水泵站处用木棍、石头将赵打死,农贵高组织武装民兵农贵章、农贵好、梁邦立、韦志民等押梁永贞到事前已挖好的“秾摸”处跪下,农贵高对梁邦荣威胁说:你愿跟贫下中农走还是跟你公公走, 若你愿跟贫下中农走的话,你就和你公公划清界线,就先下手打死你公公。”接着民兵农贵章板起机枪,大声怒叫梁邦荣用铁铲向其公公梁永贞头部打去,梁永贞流着眼泪回头看着孙子,梁邦荣见公公流泪,心慈手软,再打不了,农贵高便对在场的地主子弟农高录、农高琪、农高祥威胁命令说:“你们站着做什么?你们不杀他,我就先开枪打死你们”。农高录等人逼迫一起把梁永贞推下坑去,尚未断气,便以石头泥土活埋。之后,农贵高便对几个地主子女说:“你们回去不准外传,梁邦荣回去全家都不准哭”。经“处遗”工作,受害者得到了昭雪,主谋者农贵高已被开除公职。

 

(五)多信活埋孕妇

都康区多信乡民兵黄全瑶曾于1962年向黄全秀求婚被拒绝,1968年3月某日,黄全璠窜入黄全秀卧房实施强奸,被黄全秀持刀反抗,强奸未遂。此后,黄全瑶存心报复,乘“文革”动乱之机,于1968年4月2日与民兵营长黄全通通谋将已怀孕8个多月的黄全秀推下事先已挖好的土坑里去,接着把石头泥土推埋,使黄全秀在坑下挣扎惨叫一个多钟头才死去。在“处遗”中, 黄全通被判15年,黄全瑶被判12年。(六)杀人后剖腹取肝吃

(1)1968年3月13日,龙茗区在龙英街搞全区四类分子游斗。龙乔乡“造反派”在三孔桥南端外杀害了老游击队员赵洪宽,家属还来不及收尸。当天晚上龙茗市管所干部黄圣瑄、麻宝实、黄洪耀3人在进晚餐时,夸谈到互比胆量的问题。黄圣瑄说:“你们(指宝实、波耀)能去桥头要今天被杀死人的肝来就算你们有胆量”,麻宝实听后,认为胆肝能医百病,于是就同洪耀带上尖刀去剖取赵洪宽肝胆回市管所。黄圣瑄见到,赞扬他们两人说:“你们实在真有胆量啊!”当晚就拿一部份来炒吃,一部份烘干留做药用。

(2)1968年4月5日,龙茗区小山乡黄华通、张如伦等与胜马乡黄伟等去龙茗祝贺区直单位革命领导小组成立,在回乡途中议论有关各地杀人问题时,黄华通说小山大队有两条猪已交税了,回去杀掉他算了(即计划杀许宋璠,赵仁烈)。黄到乡后便通知赵宣恩、欧杨飞等人各持尖刀,木棍叫民兵覃超陆去抓许宋璠,覃不去,后又叫黄耀斌去抓。当时张如伧、欧杨飞、韦修荣、赵宣恩等人已在许的家门口等。他们抓到许宋璠后即往龙英方向的公路走,许宋璠见方向不对,便问黄华通那里走?华通说:“去公社”。当押到原邮电所前面,韦修荣就用尖刀向许后背腰部捅两刀,许还未倒地,挣扎乱喊,乱叫,乱走,走到“派怀”水井处,赵宣恩再用木棍向许后脑猛击一棍,许即倒在地上,再捅一刀许才死。许死后,赵宣恩问华通:“要肝来吃好吗?”华通说:“要就要罗喂”!韦修荣、赵宣恩便动刀剖腹,第一刀肝未溢出来,想用手去掏,怕摸不到,韦修荣两脚再用力气踩,肝才溢出来, 把肝割下拿回家烘干。第二天早上拿到乡府配猪肉2斤炒做午餐吃,参加吃肝的人有黄华通等17人,在“处遗”中黄华通被清除出党。

(3)1968年3月19日,向都区汉洞乡农修英、蒙大甲、周恩耀、农英邦等策划组织民兵抓农绍行等11人拿到乡府关押,3月20日早,农修英等又指挥持枪民兵将农绍行等11人押到“垌果旺”处杀害。黄彦勋正患有肝病,据别人说人肝能医肝病,得知垌果旺杀人后,就赶去要黄洪秀的肝,到时便拿出尖刀向洪秀剖腹取肝,得到肝后,把二两肝左右分给农修邦、农启太、农显荣做药,余下自己烘干做药和食用。农修英、黄彦勋等主谋者在“处遗”中被清除出党。

(4)1968年3月24日,驮堪区南岭乡民兵排长农永宁,组织民兵农元志等将农永良、农永福、农永调、农永芳等4人杀死,剖要农永福、农永芳的肝炒吃。凶手农元志、农绍三、农绍安等被开除出党。

(七)巴览屯杀害红军遗属及奸污孙女事件                                         

  1968年3月初,进结区进远乡巴览屯民兵班长农卓章、龙恩光等人策划谋杀红军赵维奇烈士之子赵秉日和农开封两人。他们先把这两人抓起来关押, 后因实力不足求援于巴发屯持枪民兵排长赵封仲(乡文革组长)的支持,得到赵封仲、农丕论等30个武装民兵支持后,于3月24日下午6时许,将赵秉日三父子和农开封拉到巴览屯的“六席”处由民兵乱棍打死。农卓章指定,4 人作两个坑埋。赵秉日三父子被杀后,余下妻子和女儿,随时受到摧残,没有人间自由。同年3月28日上午,被农卓章、龙恩光去抄家,进行翻箱倒柜, 把柴刀、斧头等家具和1951年原镇进县人民政府发给赵家一面“光荣烈属的锦旗”和烈属证书等物抄走。5月7日晚,农卓章、龙恩光等7人,又在深夜12 时许到赵秉日家来拉其二女赵笑容拿到“路巴”处强奸、轮奸。过后几天, 农、龙二人又指使青年黄松到秉日家持刀威胁将三女赵笑浪(当年12岁)拉到村外进行强奸。后来的某日晚上,农、龙二人又组织民兵强拉赵秉日之妻张氏兴拿到屯小学草坪进行斗争。农卓章对张说:“你吊颈死得了,不然明天我就拿你去杀啰!”张回答说:“我还养女儿,我不会自己吊死的,给人家杀我才死”,农听罢更发火了,便对张进行拳打脚踢,后拉到其丈夫和儿子被害的地方去进行威胁说:“要同你的丈夫、儿子一样一起打死”。张仍不服,农就将张毒打得流血满地。农卓章又派民兵去拉张的二女儿来舔吃地上的污血,吃不完用箩筐将污血(带土)装回家,在农卓章的监视下倒进水缸去食用,不给去挑水井的水来吃。经过“处遗”,主谋农卓章被判刑5 年,龙恩光被判刑4年,赵封仲被判刑7年。

(八)黎明乡一枪穿死8人                                                                        

 1968年3月22日都康区召开双代会议,区武装部长邓平交代副部长麻青和去参加杀人空白的乡讨论,鼓动他们杀人。当时参加双代会的黎明乡党支书凌加宝约零明祝、赵世政、赵玉生、王贵廷等人参加区双代会议的,在新坡生产队冯植杨家讨论研究布置杀人问题。凌说:“各地都干了(指杀人), 我们乡还是空白,大家讨论讨论该怎么办?”后来把要杀的人安排出来了, 一共有赵万荣、梁大业、李美荣、王达开等29名。凌加宝指派零明祝、赵世政、赵玉生、王贵廷等人回乡执行,并限定在22日晚杀完。他们4人回来后把要杀的人统统抓起来,绑成一串后,给民兵开枪杀害。其中民兵黄现才(复员军人)一枪穿死了零来平、零来安、零来源、赵万丰、赵世文、赵万普、赵世纪、赵世勋等8人。后连同自尽一个人共9具尸体合埋在一个大坑里。在“处遗”中,受害者得到昭雪,凶手凌加宝被开除党籍。

(九)龙吴屯地富人家大小全杀光                                                           

1968年3月27日,李元邦(龙吴屯小学代课老师,党员)、李贤香(民兵排长),在梁美业(天等区武装部副部长)家策划要将本屯所有的地富分子及其子女全部杀光。决定后,李元邦派李贤香去通知李东方(民兵排长)来商量,李元邦先说:“龙僚所有的地主富农人家大大小小都全部杀光。我们屯也不能例外”。随后3人分工,李东方立即去组织全屯民兵及社员群众(包括地富分子及其子女)到“汤蚕”处进行玉米培土,并借机就地开会。开会时李贤香吹哨子时,民兵就用铁锹去打地富分子及其子女。当场就打死了凌飞保、凌飞僚、凌新才、凌透连、凌顶齐(11岁)等人。后来民兵梁必和说:“凌太宁(已第一批杀害)还有个小女孩名叫凌顶依(4岁)漏掉在家中,是否也拿来杀掉?李贤香立即派民兵梁必和回去把凌顶依(4岁)背到杀人处。后把凌顶依摔打在石头上,一连摔砸几次,便活活死去。前后杀了13人,龙吴屯地富人家全灭绝。在“处遗”中,受害者得到昭雪,主谋除李元邦在“处遗”前已故外, 李贤香被刑判5年、李东方被判刑7年。(十)把活人当作靶子来刺杀致死

东平乡小学教师陆升晶在“文革”中被该校造反头头劳国太组织教师学生揪斗。陆遭到残酷批斗后,感到无法生存,便逃到田东县江城区印茶乡亲戚家去避难。后来民兵排长黄永祥派民兵去印茶乡拿回来。1968年4月2日陆升晶被押到东平,黄永祥将陆升晶绑在一棵龙眼树上后叫女民兵黄桂芳召集全排民兵来对准陆升晶进行刺杀。他们将女民兵分成几批上去刺杀,每批两个,一批上去,另一批下来。陆在受刺第一刀时惨叫我的妈妈呀!第二刀再惨叫我没有什么罪呀!第三刀已叫不出声,乱呻吟,鲜血直流,直至死后, 方把陆解下树来。在“处遗”中,受害者得到昭雪,主谋者劳国太被双开除,黄桂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

 《广西文革机密档案资料》 第2冊上卷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1987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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