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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购印度抗癌药后加价销售12人被判刑:未酿伤害酌情从宽处罚

(2018-08-31 12:34:07) 下一个

代购印度抗癌药后加价销售12人被判刑:未酿伤害酌情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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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31 16:10:39字号:A- A A+来源:澎湃新闻
关键字:印度仿制药

据澎湃新闻8月31日消息,当天,江苏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一起印度抗癌药代购案,法院以销售假药罪,对林永祥等11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至六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对王蜂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分别判处数额不等的罚金; 对马前、曹旋昌、马毛毛等3名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 在王蜂缓刑考验期间,禁止其从事药品销售活动。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至2014年7月间,15名被告人通过印度人ANKIT(音)或通过他人购进大批印度版抗癌药,然后在国内通过网络或通过到医院向医生、患者推销等方式,在国内加价销售。

而这些药属于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依法应以假药论处。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认为,考虑到各被告人主观恶性不深,尚无证据证明造成他人伤害后果或者延误诊治,可以酌情从宽处罚。

案件宣判后,林永祥当庭表示上诉。

在医生身上搜出三盒印度产抗癌药

连云港警方出具的“发破案经过”称,2013年12月25日,连云港市原新浦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到该市第一人民医院销售印度产的抗癌药物“易瑞沙”(吉非替尼),遂传唤该医院肿瘤科徐姓医生。

民警在徐姓医生身上搜出三盒印度产“易瑞沙”。经鉴定,该药以假药论处。随后,涉嫌销售假药的林永祥等15名涉案人陆续在深圳、山东、福建等地被抓获。

警方讯问笔录称,部分涉案人加价50元到200元不等,以快递等方式,销售前述抗癌药物。

但林永祥的律师称,涉案药品在香港合法销售,林仅加价3美元,扣除快递费后,几乎没有利润。

前述徐姓医生未被连云港市检察院起诉。但另一涉案人、陕西西安医生张歌萌则被起诉。

连云港市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林永祥、唐宁、张旭等15人分别于2013年12月到2014年7月被连云港市公安局原新浦分局刑事拘留,并在2014年下半年被连云港市公安局原新浦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羁押于看守所。

2015年1月29日,该案件由海州区人民检察院转至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因案件重大复杂,于2015年2月20日延长审查起诉半个月。”

2015年3月5日,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向该市中院提起公诉。起诉书称,15名涉案人销售假药,触犯《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应当以销售假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起诉书称,2013年初至2014年7月,印度籍人ANKIT找到被告人林永祥,请其作为药品代理人,向中国内地销售印度版“易瑞沙”、“格列卫”(甲磺酸伊马替尼)、“特罗凯”(盐酸埃罗替尼)、“多吉美”(甲苯磺酸索拉菲尼片)等抗癌药物。林永祥将上述药物加价销售给何永高等人。

此外,2011年至2013年,被告人柳杨从他人处购进“易瑞沙”等抗癌药物,加价销售给张歌萌等人,并销售给患者。

“酌情从宽处罚”

连云港市食药监局出具的定性函显示,涉案的抗癌药物“多吉美”(治疗肝癌等)“格列卫”(治疗白血病等)和“易瑞沙”(治疗肺癌)均标注由NATCO公司生产。NATCO是印度最大的制药企业之一。

上述药品外包装未标示进口药品注册证号,外包装、标签及说明书无中文标示,属于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依据《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项的规定,应按假药论处。

值得注意的是,四年前,2014年,广为人知的陆勇案所涉抗癌药物也来自NATCO公司。

7月13日,连云港市食药监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按假药论处,不是假药,和假药是两个概念。”

有律师表示,本案多位涉案人的家属是肿瘤患者,如韩柏龙的母亲、唐宁的父亲等,他们都曾服用案件中销售的抗癌药物,获得一定的治疗效果。其他购药患者中,无人声称服药后健康受损。

有律师表示,15名涉案人的行为的确违法了《药品管理法》的规定,但没有侵犯他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反而在客观上惠及了多位肿瘤患者。《药品管理法》等法规是为了监管药品市场秩序,但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权和健康权,“他们没有作恶。”

2014年之前,一盒正版的多吉美大约要25000元,印度仿制药大约4000元。

此前庭审时,有被告人及律师对相关涉案金额表示异议。他们认为,该金额应减掉涉案人其他商业往来的款项,如委托购买虫草等商品。

但法院最终认定,林永祥等人销售金额从5万元到590余万元不等。

连云港中院认为,林永祥等10被告人销售假药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依法应当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考虑到各被告人销售未经批准进口的国外药品主观恶性不深,尚无证据证明造成他人伤害后果或者延误诊治,可以酌情从宽处罚,最终对被告人林永祥等十名被告人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法律规定,对不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被告人在法定刑以下量刑的,应当报请最高法核准,因此连云港中院该判决需经最高法核准后发生法律效力。

记者 吴跃伟

标签仿制药
  • 原标题:代购印度抗癌药后加价销售12人获刑:未酿伤害酌情从宽处罚
  • 责任编辑:冯雪
  • 最后更新: 2018-08-31 16:50:27
 

热门评论 6条

  • 泡饭油条
    作为与跨国制药企业谈判的筹码,应该对印度仿制药加价程度小于10%的案件免于起诉,这样跨国公司才会好好来谈降价问题
    中国各行业的故事告诉我们,自己不能原创研发,想和跨国公司公平谈判,梦里才有。
  • 所以这些人最大的罪过就是损害了医药代表们的利益,果然有组织的比无组织的战斗力要强多了
  • 作为与跨国制药企业谈判的筹码,应该对印度仿制药加价程度小于10%的案件免于起诉,这样跨国公司才会好好来谈降价问题
  • 高价药实际就是跟跨国公司合谋套取医保资金,并扼杀病人。
  • 全部楼层
    德尔塔
    中国各行业的故事告诉我们,自己不能原创研发,想和跨国公司公平谈判,梦里才有。
    南非,印度,泰国等都曾利用强制许可制度让跨国公司服软了。中国自1984年专利法公布以来,30几年,居然连一次申请强制许可成功的都没有。唯一的一次接近实现是白云山制药2005年在禽流感爆发时申请国家强制许可未获批准。当时中国台湾,泰国,越南等都对达菲实行了强制许可。
  • 德尔塔
    中国各行业的故事告诉我们,自己不能原创研发,想和跨国公司公平谈判,梦里才有。
    仿制药当年WTO谈判的时候就做了承诺,要交高额专利费还要授权,在这块我们是以发达国家身份加入wto的。而印度当年是以发展中国家加入的,仿制药专利费很低或者没有,西方很多药企也把印度当做新药的试验地。所以人家印度便宜是有原因的。仿制药在中国能做的企业大有人在,主要是专利费超贵,所以就不赚钱。另外专利药,研制周期长,加上同类药国内市场都给垄断了,新药想进来被打压,所以也是亏本买卖。时间一长,这块就畸形了。苦了那些救命药的买方。
    昨天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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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评论 74条

最热 最早 最新
  • 现实版我不是药神
    昨天 23:35
  • 这些法院真是闲的,该管不管,不该管的可积极了。
    昨天 23:16
  • 有评论说:“某国能把假药做成真药,另一国能把真药做成假药!”
    昨天 23:04
  • 敢动医药行业的奶酪,不抓几个犯错的小老百姓抓谁
    昨天 22:57
  • 全部楼层
    德尔塔
    你要知道当年中国加入 WTO 经过了漫长无比的谈判,前前后后好几年,各方都做了一定让步,中国是承诺了要付昂贵专利费的,你现在想反悔?
    换个说法,使用这类药品的病人成了WTO谈判的牺牲品、筹码(可以放弃的那类);得到什么了呢?美及西方主导建立的WTO协议中国可以参与进去。现在美在颠覆WTO,牺牲还值得么?另外,显然国家并没对筹码们建立补偿机制,反而是体制内人士在搭车揩油。非要到自己也需要这个药才能理解“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么。
    昨天 22:36
  • 全部楼层
    德尔塔
    你要知道当年中国加入 WTO 经过了漫长无比的谈判,前前后后好几年,各方都做了一定让步,中国是承诺了要付昂贵专利费的,你现在想反悔?
    这遍地山什么货,咱不也沒看见几个。这几个假药贩子倒被发现一个逮一个。
    昨天 22:18
  • 随风开心就好,不必当真。
    全部楼层
    硬盘硬 软件软
    南非,印度,泰国等都曾利用强制许可制度让跨国公司服软了。中国自1984年专利法公布以来,30几年,居然连一次申请强制许可成功的都没有。唯一的一次接近实现是白云山制药2005年在禽流感爆发时申请国家强制许可未获批准。当时中国台湾,泰国,越南等都对达菲实行了强制许可。
    中国到现在还没有正式进入wto,只有等我们正式进入了wto后,才有可能使用这一条款。
    西方对中国带有天然的歧视,双方的意识形态不同,注定了不能成为朋友,只能成为敌人。
    昨天 22:16
  • 这个法院,呵呵
    昨天 22:16
  • 通过灰色途径获取国内没有的药物,是病人的需要,应视而不见,不应作刑事案件处理。一些人通过提供服务,从中获得了一些利益,也情有可原。
    昨天 21:58
  • 都是买假药的,就该一视同仁。
    昨天 21:58
  • 谁举报的?真tm的缺德
    昨天 21:55
  • 沧海一声啸 !!尘世如潮人如水
    去印度进货药品  这是一种怎样的打脸,
    尽管阿三普遍被国内嘲笑、看不起,但人家国内似乎鲜有制售假药、食品造假的案例,
    反观中国,无效药、问题药、劣质药。。比比皆是

    前些年 阿里巴巴涉足国内健康市场,试图以领先的资讯技术 根治国内医药生产流通中的弊端、顽疾,
    然尔,阿里此利国利民之举 竟遭到多家药店巨头联手抵制,甚至逼迫国务院放弃停用药品流通中的电子监管码。 
    如果中国国内老百姓所面对的不是这样一个令人失望糟糕的医疗系统   何苦去印度倒卖药品
     
    昨天 21:52
  • 昨天 21:29
  • 我是如来北有我佛如来
    法也有情有可愿的时候,法院估计也是被国外医药公司公关了,应该查一下
    昨天 21:28
  • 全部楼层
    TUZI960625
    我告诉你为什么,你不尊重别人的专利,别人也不会尊重你的专利。你看看有几个发达国家有强制许可的。
    从20世纪60年代末期到80年 代末期,加拿大曾在制药领域广泛实施强制许可。此外英国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也曾实行过强制许可。2003年,美国卫生部成功的将强制许可作为谈判筹码 迫使德国拜耳公司大幅度降低了抗炭疽药物cipro的价格。
    昨天 21:16
  • 大牛魔王我是汉族,我民族平等工作者,我是反独工作者
    全部楼层
    优视
    你说的完全正确,自古以来都是。任何人都不能否定的事实。
    可就是有人吞了,其实上峰会有红线,但下面的人总是怕担责或无能,或懒惰,所有他们不能确定的通通敏感,通通吞评
    昨天 21:11
  • 请问抗肝癌的仑伐替尼,会入医保吗?现在家人患病,医生说一个月要吃三四万,想问问这个会不会如医保?
    昨天 20:54
  • 全部楼层
    doruison
    那是因为他们在国际上没有什么优势产品,不怕报复,破罐子破摔
    就是,中国每年的出口额那么大,你敢乱来?为什么美帝现在想退出 WTO,而中国却要极力维护 WTO?保经济全球化,对中国来说,利大于弊。而印度这类国家就不一样了,本身就没多少优势行业,根本不怕。
    昨天 20:48
  • 全部楼层
    大牛魔王
    我的小,别和我打比方,我说南海的岛礁是中国领土也有问题?
    你说的完全正确,自古以来都是。任何人都不能否定的事实。
  • 萌包有话好好说,别找不自在
    全部楼层
    看不够一路的风景
    中国法院配合利益集团跨国公司,完美压榨国人。
    当初进 wto谈判的时候医药这块人家要求你以发达国家的标准,违反将罚得很重

    印度医药这块是以发展中国家来实行,西方也认为印度属于同一阵线,加上西方国家以印度作为试药的地方,所以对印度仿制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印度作为试药地出过几次大的事故,有些遗祸至今,你愿意像印度那样当西方的试药石,小白鼠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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